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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民办中小学有启诚巴蜀小学、巴蜀常春藤学校、哈罗礼德学校。建议家长在报名前向相关学校全面了解招生、收费等情况。
适龄儿童、少年,须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填报相关信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摇号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摇号计划的,由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全程接受监督。
随机派位(摇号)由2021年无直系亲属入学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纪检监察机关、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过程及结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录系统查询随机派位(摇号)结果。经随机派位(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可转入对口学校。对口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委统筹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因学位有限,城区不受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申请。毕业年级不转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区外,随务工父母到渝北城镇区域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2021年6月20日已在我区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并有在此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明细或纳税证明。
4.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21年6月20日前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20年12月20日前办理的)。
凡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未满6周岁儿童不能入读小学一年级,无法注册学籍。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儿童户口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残疾证明等材料,于2021年7月20日前报送渝北区教委备案。
1.渝北区政府官网。2.关注“渝北教育”微信公众号。3.“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4.各教管中心和各中小学发布的招生信息。5.各镇(街)社区张贴公示栏查阅相关信息。6.可向区教委电话咨询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23-67821869,023-67821867。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权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