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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喜报是现役军人荣获由军队授予个人的八一勋章、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等奖励后,将这一喜讯报送给其家庭的书面文帖。送喜报地址为立功受奖军人指定的一处家庭住址,原则上为父母、配偶或者实际抚养人家庭住址。
如果符合“三对口”条件,请联系报名学校确定录取情况。其他情况可咨询教委基教科(023-67821869)。
区教委、教管中心和学校均设置了公开咨询电话,在报名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家长都可致电咨询,也可咨询班主任或任课教师。
报名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登录“渝快办”进入“报名系统”,在“个人空间——我的申请——办件详情”中点击“入学确认”,确认入学后便可在详情中下载入学通知书(含报到码);家长也可在“个人空间——我的子女”点击“详情”后查看报到码。
申请人可登录“渝快办”进入“报名系统”,在“个人空间——我的申请——办件详情”中查看审核进度或下载录取通知书。
在正式网上报名前,全区各学校(幼儿园)将通过家长会等对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幼儿园大班家长进行全覆盖培训。同时,区教委和学校将组织入学报名咨询工作人员及时回应家长诉求。对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家长,各学校将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完成报名登记。
5月29日至6月6日公办学校网上报名,6月17日至19日民办学校网上报名。6月20日公民办学校摇号,6月21日至22日摇号未摇中和放弃摇号入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线下到相应学校或教管中心登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