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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依规在渝北辖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截止申请日,所申请补贴资金对应的融资担保贷款已正常结清并解除担保。
补贴方式为担保费补贴采取贷币资金补贴方式,直接对取得融资性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1%/年及以下的,按照其实际发生的担保费用50%进行补贴,单户小微企业获得的担保费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5万元。补贴期限为2022年9月1日以来发生,且截止2025年8月31日已正常结清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贷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普惠金融和支持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进一步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21〕96号)、《重庆市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工作方案》(渝财金〔2022〕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在渝北辖区内(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向银行机构获得单笔融资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小微贷款。
本细则所称的小微企业是指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相关划型标准,依法依规在渝北辖区经营的小型、微型企业。
家长应选择9月份拟入读学校所在区县。比如9月份打算到渝北区就读,选择“渝北区”。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2.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渝北区维护子女信息的时间为5月6日起,请家长进入个人空间→我的子女→新增子女,进行子女信息维护。幼升小或者小升初在线申报,需要在正式申报报名时段内才能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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