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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转公”学校的招生入学采取执行合法入读协议、相对划片及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相结合的方式。
渝北区“民转公”学校有重庆市两江人民小学校、重庆市渝北区首地人和街小学校、重庆市渝北区鲁能巴蜀小学、重庆一中寄宿学校、重庆皇冠实验中学校、重庆市南开两江中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公办、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摇号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摇号计划的,由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结果产生后,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查询随机派位(摇号)结果,经随机派位(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6月21日至6月22日登录“渝快办”网站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进行网上报名,保证公办学校“兜底”。
渝北区民办中小学有重庆市渝北区启诚巴蜀小学校、重庆巴蜀常春藤学校、重庆市渝北区哈罗礼德学校、重庆市渝北区正大德善学校、重庆诺林巴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由拆迁、征地实施镇(街)开发办统一造册报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龙兴、石船区域的开发人员主要安排在龙石片区入学。
在公办学校接收招生范围内的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随班就读;中、重度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委协助其进入渝北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极个别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残疾儿童、少年,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开发征地农转城人员子女,各类优待政策对象子女。
因学位有限,城区学校不受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申请。
凡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6月24日至26日家长(学生)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结(离)婚证、出生证明、原学校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应划片学校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如无空余学位,学校将名单交由辖区教管中心,由辖区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毕业年级按学籍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办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