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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携带相关资料向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办理。
您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本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的,除提交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所申请省份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要求以相关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规定为准(户籍不在重庆的申请对象申请重庆市发放的优待证,还需提供重庆市居住证、缴纳或享受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若还未建档立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入伍批准书、退役登记表)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建设单位或个人擅自加工、转运、售卖建设工程砂石土,或者擅自将建设工程砂石土转供其他建设工程、企业及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用后仍有剩余的砂石土,应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统一处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或售卖。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批准的作业区域和建设工期内,因施工需要采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黏土时,无需取得采矿权。
《烈士褒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因不履行优待义务使抚恤优待对象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答:红十字救护员证是有有效期的,一般为3年,为了确保知识和技能的时效性、准确性,持证人员需要定期参加复训并通过考核,才能延长证书有效期。公众应关注证书有效期,及时参加复训。
答:一是主动学习。关注区红十字会、社区、单位等发布的急救知识普及活动信息,积极报名参加免费的急救知识普及培训或救护员培训课程。二是成为志愿者。 如有意愿和能力,可申请加入应急救护志愿者队伍,参与宣传、培训辅助、活动保障等工作。三是支持设备配置。关注并支持AED等急救设备的配置工作,了解身边AED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四是积极宣传。向家人、朋友传播急救知识的重要性,鼓励身边人学习急救技能。
答: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一种便携式医疗设备,可自动识别需要电击的心律(如室颤),并给予电击除颤。它是抢救心搏骤停患者的关键设备。研究表明,在心脏骤停发生后的1分钟内使用AED,患者存活率可达90%,每延迟1分钟,存活率下降7%-10%。公共场所广泛配置AED,能让非专业人员也能在专业救援到达前进行有效的除颤操作,极大提高生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