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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人事、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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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 2022-02-25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5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渝北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点措施》(渝委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推进全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全面发展,结合渝北区实际,区人力社保局起草了《渝北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渝北区仙桃街道桂馥大道10号333办公室(邮编:401120)。来信请注明“《渝北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brcglk@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

附件1:关于《渝北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附件2:《渝北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5日



附件一: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渝北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点措施》(渝委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推进全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全面发展,结合渝北区实际,区人力社保局起草了《渝北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分为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组织保障等4个方面。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建设,说明制定本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二)目标任务。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发展总体目标、具体目标,量化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引进高校毕业生、培育培训和各类人才下乡服务人次等4项主要指标。

(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中办发〔20219号和渝委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共提出四大类12个方面措施,主要创设政策如下:一是着力打造一支创业能力强、经营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乡村振兴合伙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引领带动全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二是支持各镇建立“巴渝工匠乡村驿站”,培育乡村创客人才,持续打造“创享渝北”创业服务品牌,率先组织开展“临空匠才”杯乡村振兴技能大赛。三是加快推进“御临风物”电商公共服务品牌打造,大力推动电子商务进村,按需设置乡村电商服务站,积极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四是培育农业科技人才,鼓励乡村人才创办企业,对首次入库的涉农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给予1万元入库补贴。五是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实施“百名专家服务渝北乡村”行动计划,按照“乡村提出需求,政府发布订单,专家组团承接,项目清单管理”的模式,每年在全市择优选派专家服务团下乡服务,给予入选项目10-30万元经费支持。

(四)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加强舆论宣传等3个方面内容。明确了各部门推进落实中,应承担相应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责任。



附件二:


渝北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点措施〉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30号)精神,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结合我区乡村人才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以“突出培育开发、注重分类施策、产才深度融合、以用以业为本”为主线,畅通各类人才、智力、技术等下乡通道,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把渝北区建设成高品质生活的城乡大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实施乡村人才“燕归兴乡”行动计划为统领,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着力培育乡村产业人才、农业科技人才、公共服务人才、创客人才等四类人才,搭建一批创业创新发展平台。到2026年,新型职业农民达4500人,引进高校毕业生120人,培育培训10000人次以上,引导和支持各类人才下乡服务2000人次,乡村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服务等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乡村人才队伍总量稳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明显。

三、重点工作

(一)重点培育四类人才,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

1.培育乡村产业人才。分层分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5年内培育高素质农民1200人。鼓励高素质农民参加职业教育,培育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经认定后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将农村初中、高中毕业生和转移劳动力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加大乡村技能人才培训力度,支持各镇建立“巴渝工匠乡村驿站”,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围绕农业机械运维、渝北乡厨等打造特色培训品牌6个,开设特色职业工种6个。推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农技推广人员素质,5年培训农技人员500人。每村(社区)发展1名以上劳务经纪人,为农村劳务供求双方提供代理服务,为产业输送人才。

2.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加大乡村领军人才引进力度,依托公开选聘、重庆英才计划等引才通道,采用智力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一批专家人才。支持农业企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联合引进高端复合型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发挥本土种养大户、农村企业家等“田秀才”“土专家”示范带动作用。健全农业农村科研立项机制,激励乡村人才创新创业。加强科技专家大院、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鼓励乡村人才创办企业,对首次入库的涉农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给予1万元入库补贴。

3.培育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实施“千名公共服务人才集聚工程”,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现代化等领域,每个镇择优配备12名熟悉乡村产业、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经济金融、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干部。坚持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选调生,严格执行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的硬性要求。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开展轮训,确保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全部培训一遍。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有条件的村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不少于2名。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巴渝巾帼行动”,培育壮大“巴渝巧姐”队伍。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到2022年实现镇级社工站全覆盖,2023年每个村平均有专业社工人才1人以上。加大乡村建设工匠培育力度,5年内培育公路养护、水利员、改厕专家、农村住房建设辅导员等专业人员300人,提升农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及农村住房建设管护水平。

4.培育乡村创客人才。加快推进“御临风物”电商公共服务品牌打造,大力推动电子商务进村,按需设置乡村电商服务站,积极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引导新职业培训与乡村创业创新发展相结合,引导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创业人员参加全媒体运营师、互联网营销师、网约配送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新职业培训,5年内组织开展新职业培训4000人次。持续打造“创享渝北”创业服务品牌,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支持。5年内为有培训意愿的乡村人才提供“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培训3000人次。支持大学生、乡镇农技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领办或加入农民合作社,支持参加“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创业生态峰会、中新创业创新项目交流会,为创客人才搭建展示交流平台。

(二)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开展“雁归兴乡”行动

5.实施各类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支持各类人才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兼职服务等多种形式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落实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交流工作制度,将基层工作经历作为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落实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每年选派40名科技特派员下乡开展专题技术培训、田间讲学、实作指导。组织“三师一家”下乡,引导和支持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艺术家及其团队参与乡村规划、特色景观设计、人文风貌开发等。充分发挥镇、村(社区)调委会和公共法律服务站的作用,组织义务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乡村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6.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工作。深入实施《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通过专业培训、岗位锻炼、评价激励、待遇提升、服务引领等措施,引导青年人才在基层成长锻炼。5年内,通过公开招聘、专项招聘、基层考核招聘等方式引进12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为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优秀医疗卫生人才50名、教师50名,引进20名乡镇文化旅游体育农业等人才。有计划的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考核招聘工作,在一定报名比例内,可免笔试直接面试,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7.组织专家服务团智力服务乡村。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实施“百名专家服务渝北乡村”行动计划,按照“乡村提出需求,政府发布订单,专家组团承接,项目清单管理”的模式,每年在全市择优选派专家服务团下乡服务,给予入选项目10-30万元经费支持。设立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团,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专家针对乡村振兴遇到的重大科研难题开展科技攻关。鼓励各方面人才通过互联网远程技术为基层一线提供公益性志愿服务或者开展兼职工作。

8.完善立体多元的乡贤引育机制。在各镇全覆盖建立乡贤评理堂,充分发挥乡贤在推进乡村治理中的引导作用,构建平安和谐乡村。鼓励和引导“银发人才”贡献余热,鼓励退休人才在乡镇通过创办、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经营实体,依法从事社会公益、咨询服务、生产经营等活动。到2026年,引导支持企业家、专家学者、退伍军人等各类人才不少于500名,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捐资捐物、智力帮扶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三)全面落实四项激励,推动人才“上山下乡”

9.加大乡村人才激励力度。按照《渝北区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办法》,落实乡村振兴人才创新创业扶持、人才培育激励、培训补贴、配套服务等14条激励政策。落实乡镇工作补贴,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资待遇,落实全科医生津贴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允许基层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组织开展“临空匠才”杯乡村振兴技能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建,对符合条件的参赛获奖选手优先推荐申报“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选树一批乡村人才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服务基层精神。

10.完善乡村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基层企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参加职称评审不作外语、计算机考试和论文要求,突出实践能力、工作业绩、服务年限等指标权重。落实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要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采用特设岗位的办法,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学历条件最低可放宽至大专,急需紧缺人才可按规定以考核方式招聘。

11.加大返乡下乡创业支持力度。鼓励、支持渝北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根据自身特色积极培育、创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基地、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对创建成功的给予一次性补助、绩效奖补,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吸纳脱贫人口等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鼓励乡村人才创业企业申报就业帮扶车间,实施带动就业奖补政策,引导车间积极吸纳脱贫人口等农村劳动力就业。组织创业导师开展“开业指导”“创业巡诊”等创业活动,为涉农青年创业提供导师辅导和资金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范围。

12.加大乡村人才服务保障力度。依托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乡镇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乡村人才服务站,提供农村资源资产、金融保险、信息和技术咨询、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政策等信息服务。推荐和选拔优秀乡村人才参加重庆英才计划·乡村领军人才评选。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四、组织保障

13.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乡村人才的重要支撑引领作用。建立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乡村人才振兴日常工作,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纳入全区乡村振兴考核,强化工作督查指导,确保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落实。

14.保障资金投入。保持财政对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可持续投入,依托川渝合作、鲁渝协作、“一区两群”协同发展等机制,将乡村人才支援作为结对帮扶的重要任务。充分整合各类资金,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事业,带动人才回流农村,着力形成政府、企业、个人、社会等各方面共同投入乡村人才振兴的工作格局。

15.加强舆论宣传。注重宣传总结,广泛宣传中央和市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大对各类人才扎根农村、服务“三农”、创新创业的宣传力度,对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涌现出的具有带头示范作用的新型职业农民、农民技师、返乡创业标兵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乡村人才资源开发新模式,营造尊重人才、用好人才、集聚人才振兴乡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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