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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009315877L/2025-0012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办发〔2025〕24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 2025-10-29 
    • [ 发布日期 ]
    • 2025-10-31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的通知

渝北府办发〔2025〕24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

行动计划(2025—203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2025—203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5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1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30年,全区艾滋病诊断发现比例、治疗覆盖比例、治疗病人病毒抑制比例均达到95%以上,新发感染呈现下降趋势。具体目标见附件。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宣传教育行动

1. 增强全民艾滋病防治意识。科学宣传艾滋病危害,将防治知识纳入公民健康素养内容,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区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宣传或播放专题节目。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政府每年利用“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不少于5个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不少于20条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信息。(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教委、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

2. 深入推进重点场所宣传教育。强化部门联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在车站、机场、口岸、码头、娱乐和洗浴场所、敬老养老场所等场所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艾滋病防治宣传,指导流动人口集中的用工单位、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和居住社区开展艾滋病警示教育,在娱乐和洗浴场所等张贴摆放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提示。(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妇联、机场海关、各镇街)

3. 精准开展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区教委牵头开展中小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市级“青年爱不艾”宣传教育品牌打造和推广。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抓好被监管人员出入监所和常规教育时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各镇街打造1支艾滋病防治宣传志愿者队伍,每月针对农村留守人群和社区中老年人活动集中的休闲场地至少开展1次艾滋病防治宣传。(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镇街)

(二)实施综合干预行动

1. 推广使用安全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落实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有关规定并加大检查力度,在住宿、娱乐、洗浴、美容等重点场所等增设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在宣传教育、咨询检测、外展干预、性病诊疗服务和感染者日常随访工作中,免费向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感染者发放安全套。(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各镇街)

2. 重点人群行为干预。各相关单位应建立并动态更新艾滋病防范重点人群名册,联合基层医疗机构对重点人群每季度开展综合干预、孕检服务,强化老年人群、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行为干预;落实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健康教育、检测治疗和生育指导等措施。区人民医院提供艾滋病暴露前后药物预防服务。区疾控中心建设包括艾滋病防治宣传专项微信小程序或互联网平台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

3. 加强合法权益保障和人文关怀。依法保障艾滋病感染者合法权益,落实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加强有关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的爱心帮扶、就业指导、家庭和社会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各镇街)

(三)实施扩大检测行动

1. 提高检测覆盖面。实行“一地一策”差异化检测,到2030年我区全人群艾滋病检测覆盖比例达到55%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2. 开展重点人群主动筛查。按照知情不拒绝的原则,各级医疗机构对术前、受血前、住院就诊者,以及重点科室门诊就诊者实行艾滋病病毒“应检尽检”。各镇街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1次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到50%以上。区疾控中心不定期开展监管场所免费检测工作,对监管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被监管人员,以及在监管前有过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的被监管人员全部进行艾滋病检测。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内容。落实实验室检测全流程质量控制,各级医疗机构筛查有反应样本的确证比例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各镇街)

3. 开展重点地区主动筛查。以镇(街道)为单位,在全人群感染率≥0.5%(石船镇、古路镇、大盛镇、统景镇、大湾镇)、0.25%—0.49%(玉峰山镇、龙兴镇、洛碛镇、兴隆镇、茨竹镇、龙溪街道、悦来街道、双龙湖街道、两路街道、木耳镇)、0.10%—0.24%(龙塔街道、回兴街道、宝圣湖街道、龙山街道、仙桃街道、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的地区,分别针对18—64岁人群、35—64岁人群、50—64岁人群每年组织、动员开展1次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四)实施治疗随访提质行动

1. 健全治疗服务体系。在区人民医院和区二人民医院设立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责任片区内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及随访管理,区人民医院牵头负责全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及随访管理质量控制。健全区—镇(街道)二级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服务网络,在龙兴中心卫生院、宝圣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区人民医院延伸服药点。(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2. 推进抗病毒治疗扩面增效。落实市级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规范,执行市级差异化的治疗随访监测检查项目指导意见。完善流动感染者异地治疗工作衔接机制,通过“疫智防控”应用建立治疗转介和信息交换机制,全面推广艾滋病一站式服务,30天内早治疗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3. 不断提高随访服务质量。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区二院及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感染者随访管理工作,定期收集拒绝治疗、流动在外、脱失和不规范治疗艾滋病感染者名单,对传播风险高、服药依从性差的艾滋病感染者进行个案管理,及时通报辖区镇街政府。各镇街政府负责核查追踪艾滋病感染者失访及拒绝治疗等有关人员,动员其接受治疗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艾滋病感染者分类管理,督促其规范治疗并依法履行性伴告知及防止感染他人等义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五)实施综合治理行动

1. 巩固控制注射吸毒传播成效。区公安分局依法打击滥用物质和非法催情剂的生产流通。依托区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健全戒毒康复和维持治疗衔接机制。区第二人民医院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延伸服药点)提供维持治疗、尿吗啡检测以及艾滋病、梅毒、丙肝的检测咨询、心理支持等服务。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治疗人员年保持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2. 深化治安综合治理成效。区委政法委将艾滋病防治纳入平安渝北建设内容。区公安分局对抓获的涉黄人员,送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人员由执行人员组织到协议医院,其他人员由办案单位组织到就近的医疗机构100%进行性病艾滋病检测,与区疾控中心建立并共享涉黄艾滋病感染者数据库,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感染者严格依法立案查处。各医疗卫生机构如收到涉黄场所、继续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艾滋病感染者等线索,应及时通报辖区派出所。区公安分局、区委网信办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监管,督促有关企业落实监管责任,发布艾滋病风险提示和健康教育信息。(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委网信办、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六)实施消除母婴传播行动

1. 强化及早检测。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完善辖区和医疗机构内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检测诊断服务流程,对辖区育龄女性艾滋病感染者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建立孕情报告制度,实行“逢孕必检”。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各镇街政府要协助辖区医疗机构动员拒绝建档和产检的孕妇接受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2. 规范干预服务。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完善以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为中心的疫情监测与评估、规范用药、安全助产、科学喂养等一站式服务模式,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追踪随访、转介和信息对接工作,为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提供规范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各镇街政府要协助辖区医疗机构排查拒绝随访、治疗的阳性孕妇,并动员其及其所生新生儿接受治疗。(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七)实施防治能力提升行动

1. 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利用“疫智防控”艾滋病防控智慧化多元化监测预警模块,强化重点人群哨点监测、耐药监测、流行病学监测、出入境人员监测和信息互通,结合新近感染检测、病毒基因测序和分子传播网络分析等技术手段,开展艾滋病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播风险研判。(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大数据发展局、机场海关、各镇街)

2. 完善监测检测网络。构建以疾控机构为核心、医疗机构为基础、科研院校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等为补充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体系。全区设置2个艾滋病监测哨点(暗娼人群、性病门诊男性就诊者)。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设置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重医附三院开展抗体确证检测和核酸诊断,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二院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中心卫生院均建立艾滋病检测点。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和海关等部门完善监管场所和所属机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建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推动药店、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销售自助检测试剂。(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机场海关、各镇街)

3. 提升科技创新支撑。鼓励区内科研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合申报国家级、市级科研项目,开展艾滋病防治模式、检测试剂、药物、生物预防技术、流行规律等研究。积极将国内外先进的防治技术、策略和模式应用于渝北区实践。力争在艾滋病防治领域形成具有渝北特色的经验或成果。(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4. 发挥示范区引领创新作用。鼓励相关部门、各镇街政府在政策研究、措施制定、模式探索等方面先行先试,以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为主攻方向,探索有价值、可复制、可推广的防治模式。着力解决中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艾滋病防治,以及制约艾滋病诊断发现等重点环节的难题。推进艾滋病、结核病、猴痘等多病共防。(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5. 强化队伍建设。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区二院、区妇幼保健院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专业人员,加强培训,提高艾滋病防治能力。(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压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每年进行专题研究,定期分析和研判本地艾滋病疫情形势,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

(二)强化保障支持。区财政局要根据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区医保局将医疗机构艾滋病筛查检测、快速检测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艾滋病在治病人按规定纳入门诊特病保障范围。

(三)强化指导评估。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评估,及时协调解决本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提升全区艾滋病防治综合服务能力。

附件:1. 渝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

          2. 渝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疫情控制总体目标

          3. 渝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工作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1

渝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


指标

分类

指标

2025年

2027年

2030年

总体

目标

全人群艾滋病感染率(%)

≤0.34

≤0.37

≤0.39

检测

发现

全人群艾滋病检测比例(%)

≥45

≥50

≥55

艾滋病诊断发现比例(%)

≥90

≥92

≥95

治疗

随访

艾滋病存活感染者治疗覆盖比例(%)

≥95

≥95

≥95

艾滋病治疗病人病毒抑制比例(%)

≥95

≥95

≥95

艾滋病单阳家庭配偶传播率(%)

<0.3

<0.3

<0.3

宣传

干预

居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90

≥90

≥90

重点人群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95

≥95

≥95

艾滋病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

≥95

≥95

≥95

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干预覆盖比例(%)

≥95

≥95

≥95

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较5年前减少幅度(%)

≥10

≥10

≥10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

≤0.2

≤0.2

≤0.2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

<2

<2

<2

注:1. 全人群艾滋病感染率指在某个时间段内,辖区被诊断出感染艾滋病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持续开展,本地新增死亡数减少,检测发现人数增加,在艾滋病感染者发现人数未达峰值前,该指标较长时间内可能呈增加趋势。2. 艾滋病诊断发现比例指在某个时间段内,辖区实际诊断发现的艾滋病病例数占估计存活艾滋病病例总数的比例。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持续开展,新增感染人数减少,检测发现人数增加,该指标较长时间内可能呈增加趋势。


附件2

渝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疫情控制总体目标


地区

全人群感染率(%)

2024年

2025年

2027年

2030年

渝北区

0.27

0.34

0.37

0.39

石船镇

0.81

1.05

1.14

1.20

古路镇

0.79

1.02

1.11

1.17

大盛镇

0.66

0.85

0.93

0.98

统景镇

0.64

0.82

0.89

0.94

大湾镇

0.50

0.64

0.70

0.74

玉峰山镇

0.48

0.61

0.67

0.70

龙兴镇

0.47

0.61

0.66

0.70

洛碛镇

0.45

0.58

0.63

0.67

兴隆镇

0.44

0.57

0.62

0.65

茨竹镇

0.36

0.45

0.49

0.52

两路街道

0.38

0.48

0.52

0.55

龙溪街道

0.35

0.44

0.48

0.51

悦来街道

0.33

0.42

0.46

0.48

双龙湖街道

0.31

0.39

0.42

0.44

木耳镇

0.26

0.32

0.35

0.37

龙塔街道

0.24

0.28

0.31

0.32

回兴街道

0.22

0.27

0.29

0.31

宝圣湖街道

0.21

0.25

0.28

0.29

龙山街道

0.18

0.21

0.23

0.24

仙桃街道

0.16

0.20

0.21

0.22

双凤桥街道

0.14

0.17

0.19

0.20

王家街道

0.09

0.12

0.13

0.13

注:1.全人群感染率即全人群艾滋病感染率,指在某个时间段内,辖区被诊断出感染艾滋病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持续开展,本地新增死亡数减少,检测发现人数增加,在艾滋病感染者发现人数未达峰值前,该指标较长时间内可能呈增加趋势。

各镇街2025年、2027年、2030年全人群感染率设置原则为:以市级要求的渝北区全人群感染率的增长比例作为基础(分别是2025年增长1.26倍、2027年增长1.37倍、2030年增长1.44倍),分三种情形:①2024年全人群感染率在0.4%以上的镇街(石船镇、古路镇、大盛镇、统景镇、大湾镇、玉峰山镇、龙兴镇、洛碛镇、兴隆镇):2025、2027、2030年增长比例为渝北区总体增长比例的1.02倍;②2024年全人群感染率在0.4%以下且常住人口较多的镇街(龙塔街道、回兴街道、宝圣湖街道、龙山街道):2025、2027、2030年增长比例为渝北区总体增长比例的0.95倍;③其余2024年全人群感染率在0.4%以下的镇街(茨竹镇、两路街道、龙溪街道、悦来街道、双龙湖街道、木耳镇、仙桃街道、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2025、2027、2030年增长比例为渝北区总体增长比例的1倍。


附件3

渝北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工作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内容

责任单位

1

增强全民艾滋病防治意识

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教委、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

2

深入推进重点场所宣传教育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妇联、机场海关、各镇街

3

精准开展重点人群宣传教育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镇街

4

推广使用安全套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各镇街

5

重点人群行为干预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

6

加强合法权益保障和人文关怀

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各镇街

7

提高检测覆盖面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8

开展重点人群主动筛查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各镇街

9

开展重点地区主动筛查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10

健全治疗服务体系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11

推进抗病毒治疗扩面增效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12

不断提高随访服务质量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13

巩固控制注射吸毒传播成效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14

深化治安综合治理成效

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委网信办、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15

强化及早检测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16

规范干预服务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17

加强疫情监测预警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大数据发展局、机场海关、各镇街

18

完善监测检测网络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委、机场海关、各镇街

19

提升科技创新支撑

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20

发挥示范区引领创新作用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21

强化队伍建设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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