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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5-00110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发〔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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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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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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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9-09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2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渝北府发〔2025〕7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25〕10号)精神,高质量完成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把握农业普查的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普查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依法搜集、报送普查资料,对于普查工作中获得的普查对象资料要依法保密,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对象要依法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创新普查模式。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推广使用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普查工作数字化水平。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深入推动行政记录广泛应用,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三)加强质量管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工作流程,精心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综合运用线上与线下、理论与实操等多种形式,扎实组织开展普查培训指导,确保按照规范的流程开展普查工作。建立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的数据质量核查,持续加强数据质量检查与核查力度,对普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突出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渝北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好本辖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局将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合理支出相关经费,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时足额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重庆市渝北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渝北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世瑜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晶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莫 爱 区政务信息中心主任
彭 伟 区统计局局长
罗国锋 国家统计局渝北调查队队长
胡 昕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程建军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强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成 员:李璐璐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熙蒙 区网络宣传中心主任
唐庆荣 区林业局副局长
幸毅立 区水利局副局长
詹 杨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宣 念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 黎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艳莲 区民政局副局长
唐兴全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 静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龙春玲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李 蕾 区统计局副局长
徐 晗 区统计局副局长
连均思 区统计局副局长
周 曼 国家统计局渝北调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彭伟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的,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