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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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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府办〔2025〕14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根据《长江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区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现将调整后的《渝北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依法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达到水量和水质要求。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渝北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渝北府办〔2023〕33号)同时废止。


附件:渝北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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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渝北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