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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药械安全突发事件,需建立什么样的组织指挥体系?

日期:2023-05-25

  药械安全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应立即按照《预案》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药品安全的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有关副主任和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及事发地镇街有关负责人任指挥部成员。

  区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稳定组、应急保障组、专家咨询组,各工作组在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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