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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程序>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0-07-08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区住房城乡建委印发了《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废止文件》),现将文件内容简要解读如下。

问题一:《废止文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程序的通知>》是我区为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保障业主住用安全,于2019828日印发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该文件主要依据的是2009101日施行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201131日施行的《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051日施行,《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也即将修订,原规范性文件中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印发了《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程序>的通知>》(渝北建发﹝202053号)。

问题二:使用申请程序废止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该如何执行?

按照新《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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