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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1-00389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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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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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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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1-08-20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医附一院第一分院加州门诊部等25家医疗机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通报
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督导组近期对区内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现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加州门诊部)等25家医疗机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具体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加州门诊部)医废暂存间堆放生活杂物;
重庆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湖社区卫生服务站预检分诊台无医护人员值守,未摆放水银温度计、口罩、预检分诊病人情况登记表,消毒记录上未登记消毒剂名称、配比浓度、消毒方式,未对医疗废物分类回收及转运进行登记;
重庆渝澳尔口腔门诊部预检分诊医护人员未佩戴防护帽进行预检分诊,医疗废物暂存间未张贴禁饮食,禁吸烟标识;
重庆渝北区回兴街道双湖路社区卫生服务站预检分诊台未摆放水银温度计,预检分诊医护人员未佩戴防护帽进行预检分诊;
渝北亚红民民意门诊部预检分诊台未摆放口罩,预检分诊医护人员未佩戴防护帽进行预检分诊,未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回收登记;
重庆维尔口腔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渝北兴科大道诊所未张贴“发热病人提示”标识,预检分诊医护人员未佩戴防护帽进行预检分诊,预检分诊台未摆放水银温度计、口罩、预检分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未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回收登记,未进行环境消毒记录登记;
渝北回兴街道宝圣西路社区卫生服务站预检分诊医护人员未佩戴防护帽进行预检分诊,预检分诊台未摆放水银温度计、口罩、酒精,未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回收登记,未进行环境消毒记录登记;
渝北区谢氏儿科诊所预检分诊医护人员未佩戴防护帽进行预检分诊,医疗废物暂存间未张贴警示标识,暂存间内堆放生活杂物,未进行诊所内环境消毒记录登记;
重庆渝北陈仁健诊所预检分诊医护人员未佩戴防护帽进行预检分诊,预检分诊台未摆放水银温度计、手消毒液,未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回收登记,未进行诊所内环境消毒记录登记;
重庆渝北杨林中医诊所预检分诊医护人员未佩戴防护帽进行预检分诊,预检分诊台未摆放水银温度计、手消毒液,未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回收登记,未进行诊所内环境消毒记录登记,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堆放生活用品;
重庆渝北仁铭口腔门诊部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医废暂存间无固定紫外线消毒灯,无五防标识;
重庆渝北吕鹏华诊所医废暂存间内堆放生活杂物;
重庆精艺美医疗美容门诊部重庆精艺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医废暂存点无固定紫外线消毒灯,无禁烟禁食及五防标识;
龙溪加州城市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分诊台无人值守,医废暂存间未封闭,无五防标识;
渝北加华诊所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医废暂存间未封闭,暂存间内堆放杂物,无五防标识;
重庆海狸口腔诊所管理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渝北龙升街诊所预检分诊台未摆放口罩,无渝康码、行程码标识,预检分诊登记本内容不规范,大厅内个别患者未戴口罩,医疗废物未及时转运;
双龙湖凯歌路社区卫生服务站预检分诊台无人值守,无渝康码、行程码标识,锐器盒内有使用过的医用棉签,损伤性医疗废物和感染性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
渝北汪氏利民诊所无预检分诊台标识,预检分诊台未摆放口罩和就诊登记表,医务人员杨廷琪未戴口罩,未设置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无医疗废物转运记录;
重庆医计堂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渝北龙庆街中医诊所预检分诊台未摆放口罩、温度计、测温枪,个别患者未戴口罩,无消毒记录和医疗废物转运记录;
刘汉素诊所未设置医疗废物暂存设施;
重庆渝北刁洪果诊所未设置预检分诊台,个别患者未戴口罩,无医疗废物转运记录;
白氏诊所未设置预检分诊台,医生白行易未穿工作服,未戴口罩;
重庆四环培曜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渝北双龙西路诊所.预检分诊台上摆放的免洗手消毒液已过期,未摆放口罩,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存放有未使用过的塑料输液瓶;
重庆金易医院发热病人通道和普通病人通道有交叉,医疗废物转运工具消毒登记表未登记消毒时间,核酸采集点设置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旁;
重庆渝北肖俊红诊所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损伤性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存放在损伤性医疗废物桶内,预检分诊台摆放的电子测温计不能正常使用,无诊所环境消毒记录,医疗废物转运记录不规范。
二、处理情况
鉴于上述25家单位不遵守疫情防控及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定,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即日整改,建立整改台帐,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报告电子档传291467417@qq.com,纸质件交到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唐得珍处。民营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校验的必要条件,公立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部分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问题,说明相关单位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落实,措施上不到位。下一步,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举一反三加快问题整改落实。督导组将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健全及拒不改正的医疗机构,将坚决依法给予顶格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相关负责人依法予以暂停执业直至吊销相关执业资质等处罚措施。
特此通报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