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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1-00387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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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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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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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08-17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7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内12家医疗机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通报
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督导组近期对区内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现将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等12家医疗机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具体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发热病人从预检分诊处转移至发热诊室的通道与普通患者出入通道有交叉,发热病人由保安(非医务人员)陪同从预检分诊处至发热诊室,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在发热诊室区域内;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医护人员与发热病人共用通道,发热诊室内设置有生活垃圾桶;
重庆渝北龙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检分诊台与导医台混用;
安欣肾病诊所预检分诊台未摆放水银温度计、口罩,预检分诊医护人员未佩戴防护帽进行预检分诊,未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回收和转运登记,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检测;
汪仁贵诊所预检分诊台未摆放手消毒液,摆放的额温枪无法使用,医疗废物分类回收登记不规范,未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有患者未佩戴口罩,医疗废物暂存间堆放生活杂物,暂存间内感染性医疗废物包装袋未封口并贴标识;
重庆中颐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渝北长凯路诊所分诊台无工作人员值守,无预检分诊登记簿,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有生活杂物,无固定的紫外线消毒灯,未张贴禁烟禁食及五防标识;
重庆渝北惠安医院预检分诊台无发热病人去向登记簿,工作人员未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汉渝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分诊台工作人员未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未设置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医疗废物堆放于治疗室内,治疗室未设置固定的紫外线消毒灯;
重庆渝北王嘉凤诊所分诊台工作人员未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未设置固定的紫外线消毒灯,院内医疗废物转运登记无人员签名,治疗室消毒记录本上未见8月6日、8月7日的消毒记录,现场发现有部分患者未佩戴口罩;
渝北李景全诊所预检分诊台上的免洗手消毒凝胶已过期,未见渝康码和行程码标识,医生李景全未正确佩戴口罩,个别患者未戴口罩进入诊所,感染性医疗废物桶内放置了生活垃圾;
大平诊所预检分诊台未摆放水银温度计,损伤性医疗废物和感染性医疗废物未按类别分类存放;
重庆双龙医院预检分诊台无人值守,无诊疗场所消毒记录。
二、处理情况
鉴于上述12家单位不遵守疫情防控及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即日整改,建立整改台帐,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报告交到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民营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校验的必要条件,公立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部分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问题,说明相关单位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落实,措施上不到位。下一步,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举一反三加快问题整改落实。督导组将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健全及拒不改正的医疗机构,将坚决依法给予顶格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相关负责人依法予以暂停执业直至吊销相关执业资质等处罚措施。
特此通报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