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根据《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以兴隆镇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以兴隆镇政府名义印发的其他文件;

3.兴隆镇领导简介、主管或分管工作;

4.兴隆镇机构设置情况;

5.兴隆镇重要会议信息;

6.兴隆镇人事任免信息;

7.兴隆镇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

8.兴隆镇预算、决算信息;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bq.gov.cn/jz/xlz/)

2.线下渠道。

政务公开专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兴隆街139号,联系电话:023-023-67171096)查阅本机关政府信息。

3.其他渠道。

兴隆镇(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兴隆街139号,联系电话:023-023-67171096)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兴隆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1919;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永福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4721;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发扬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4119;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牛皇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282663;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天堡寨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4898;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小五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1872;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龙平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272182;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南天门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0589;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永庆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4094;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徐堡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1138;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永兴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4916;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广佛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1785;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龙寨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0283;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杜家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0463;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新寨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0811;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黄葛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0369;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保胜寺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7174166)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兴隆街139号,收件人: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20。

2.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67171096。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3.当面提交。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兴隆街139号龙兴隆镇公共服务大厅政务专区申请接收区;受理时间:9:00-12:00,14:00-18:00(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23-67171096,申请人在申请接收区填写申请表后务必立即交至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处登记,并领取申请接收回执。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北财预〔2021〕42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兴隆街139号;工作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67171096。

四、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复议机构: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滨港路73号附14号;联系电话:023—67385058)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个人申请样表)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申请样表)

主办: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义学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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