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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文字号 ]
    • 王家街发〔2022〕23号 
    • [ 主题分类 ]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王家街道 
    • [ 生成日期 ]
    • 2022-06-15 
    • [ 发布日期 ]
    • 2022-06-23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王家街道规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王家街发〔202223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王家街道规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街道有关科室:

经研究决定,现将《王家街道规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王家街道办事处

2022615

(此件公开发布)



王家街道规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着力解决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决策议事、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渝北区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渝北区规范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北委集体经济组〔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聚焦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执行不力、工程项目建设不合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厘清职能职责、强化制度执行监督、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抓好项目过程监管、严格财经纪律等,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资金使用更加公开透明、项目建设管理更加精细高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对象

王家街道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街道级集体经济公司和村生产互助农业股份合作社。

三、整治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重点对2019年以来集体经济组织运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一)组织架构不清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统筹下的公司、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关系未理顺,存在职能重合、职责不清、关系不明、主业交叉、功能定位不协调、多头入账等问题。

(二)关联交易风险防控不到位。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担任民营企业负责人,既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公职,又代表公司履行市场主体责任,负责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主体又有业务往来,存在职责不清、公私不分等问题。集体经济组织未严格执行回避、不相容职务分离等机制,村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存在监管漏洞。

(三)制度贯彻执行不力。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未严格执行章程、议事决策、社务公开、收益分配等规章制度。

(四)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违规转包工程项目,且存在项目承接方无资质、无实力等情况,增加廉政风险和管理难度。招标不规范,流于形式,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招标文件设置倾向性条款、项目拆分规避公开招投标等突出问题。合同管理不规范,未经公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建设内容与实际实施内容不符合等问题。项目验收弄虚作假,存在虚报工程量、将未实施内容纳入验收范围虚大工程投资等问题。项目财政投入资金存在糊涂账,项目资金支付未获得合法合规的支出凭证。项目缺乏全过程监管,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缺少项目实施前中后等环节的会议记录、图片资料、送货单、检查表等资料。项目推进不力,无特殊原因长时间超过项目建设周期未完工,效益未产生。部分项目后期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费用报销管控不严,存在财务报销凭据不充分、应审未审、未审先支等问题。财务报销弄虚作假,存在以虚假发票、白条入账等问题。现金支付管控不力,存在银行存款账实不符、大额现金支付、超限额提取备用金、长期出借资金、公款私存、资金滞留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2022615日前)。制定王家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整治措施、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二)清理摸排(20226月底前)。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整治要求开展全面清理,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于630日前将《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本人及有回避关系人员担任其他市场主体负责人及有关情况清理表》《集体经济组织违规转包项目(工程)情况清理表》《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和实施项目(工程)情况清理表》《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审签程序清理台账》报送到街道经发办。

(三)集中治理(20227月底前)。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列出问题清单,形成一对一整改落实措施,做到全面覆盖、不走形式。对于自查发现问题,按照“自查从宽、核查从严”的原则,在715日前主动自查上报并积极整改纠正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可免于处理。715日后在督查环节中发现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715日前将《规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整治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统计表》报送街道经发办。

(四)开展督查(20228月中旬前)。街道成立专项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对整治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自查自纠走过场、零问题报告和收到有问题举报的集体经济组织。对整治不力的集体经济组织,由街道领导约谈村级集体经济负责人。

(五)阶段总结(20228月底前)。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做好成果转化,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不断促进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

五、整治措施

(一)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1.厘清市场主体关系。加快研究明确集体经济组织与其统筹下的专业合作社、公司之间的功能定位,对他们之前存在的交叉和不清晰的机构、经营机制、业务范畴、财务管理、责任财产和责任形式、权利、义务等进行明确,妥善处理好他们之间的职能权属关系。(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时限:20227月底)

2.严格执行管理人员岗位任职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本人及有回避关系的相关人员担任其他市场主体负责人的情况开展清理,建立台账,因事制宜制定整改措施,经研究讨论后进行整改。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未实现不相容职务分离机制的岗位进行清理,整改销号。根据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第五章第三十七条,对监事会成员选任未执行相关人员回避制度的情况开展清理,进行整改销号。加强后期人员任职情况的监管,有效提高任职人员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规范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经营。对已发生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本人、配偶、直系亲属所有的(控股)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市场主体与集体经济组织有合作关系的情况进行清理,查看是否通过合法性程序进行表决,是否签订“合股联营”协议书,是否明确股权份额,对程序不合法、未签订协议书、股权份额不明晰等问题因事制宜制定整改措施,经研究讨论后进行整改。加大“合股联营”合作对象、合作内容等要素的审核力度,做好备案登记。(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开展关联人承接工程项目清理。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及其所有的(控股)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市场主体承接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社区)工程项目的情况开展清理,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时限:20227月底)

(二)开展工程项目规范化整治

5.开展工程项目违规转包清理。对集体经济组织承接的工程项目转包情况进行清理,建立台账,对是否属于特殊工艺需要分包、分包程序是否合理、承接方资质是否符合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违规转包工程项目因事制宜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工程项目动态监管,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当中间商,层层转包,变相转包。(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各项目主管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和资质挂靠等情况开展自查摸排,建立台账,因事制宜制定整改措施。对合同签订审批流程、授权委托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对合同内容缺失公平公信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各项目主管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加强项目建设中期监督管理。加大对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力度,对材料设施设备采购是否有专人现场签收、项目建设是否开展中期检查、项目变更程序是否合理、变更内容是否符合实际等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全过程、闭环监管。(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各项目主管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规范项目验收。严格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程序,对验收环节弄虚作假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各项目主管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规范项目档案资料。对已建完工和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档案资料收集归档情况开展清理,查漏补缺。(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各项目主管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规范资金使用。对虚大工程投资、虚报工程量、财政投入支付进度不规范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各项目主管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对集体经济组织申报实施项目建立街道、村两级台账,实行后期运营动态监管,并将项目后期运营情况纳入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主管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开展财务管理规范化整治

12.规范财务审批。对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凭证等财务资料进行清理和核查,对财务报销凭据不充分、审核不严、应签未签等问题即查即改。由街道牵头进一步细化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开支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责任单位:经发办、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规范现金管理。对私设“小金库”搞体外循环、公款私存、坐支现金、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全面清查并纠正。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管质效。(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时限:20227月底)

14.规范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对违规支付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问题进行清理并纠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进一步规范费用使用管理,堵塞资金管理漏洞。(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规范“三资”管理。对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混乱、不公开或虚假公开的集体经济组织由街道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整顿。充分运用农村“三资”管理平台等软件,提高“三资”信息化管理水平。街道将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暗访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16.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街道对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议事决策、社务公开、财务管理、“三资”管理、收益分配、用车管理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进行清理,建立台账,销号整改。(责任单位:经发办,完成时限:20227月底)

17.规范规章制度执行。街道不定期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对集体经济组织规章制度及文件执行情况、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单位:经发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每年街道随机抽查暗访集体经济组织不低于1次。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纳入街道年度目标考核任务,街道将规范化管理作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责任单位:经发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建立内审监督机制。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审计监督机制,街道专门成立内审机构,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内审人员,每年抽取20%—50%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内审。(责任单位:街道相关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 开展常态化整治。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高度重视,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真正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常态化开展集体经济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并于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分别将半年、全年《规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整治问题查处情况统计表》报送到街道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街道高度重视规范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经发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具体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等职责,各有关科室、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切实担起集体经济组织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二)强化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对照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和职责任务,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自查摸排、问题线索收集等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核查发现问题整改,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按要求及时移送街道纪工委。

(三)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构建规范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作为根本任务,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出台制度、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要督促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议事决策、“三资”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进行约束和规范。

请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825日前将专项整治成果报送经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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