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龙塔街道办事处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三、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街道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社区建设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六、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