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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大湾镇 
    • [ 生成日期 ]
    • 2021-10-19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9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结合工作实际,我镇起草了《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渝北区大湾镇滨河路29号(邮编401132)。来信请注明“《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9816745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1028日。

附件: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大湾镇2021年农村存量危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湾府〔2021〕25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  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大湾镇2021年农村存量危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湾府〔2021〕25号)

2. 《大湾镇2021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验收方案的通知》(大湾府〔202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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