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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6917B/202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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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大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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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10-19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9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结合工作实际,我镇起草了《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渝北区大湾镇滨河路29号(邮编401132)。来信请注明“《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9816745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
附件: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大湾镇2021年农村存量危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湾府〔2021〕25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重庆市渝北区大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 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大湾镇2021年农村存量危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湾府〔2021〕25号)
2. 《大湾镇2021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验收方案的通知》(大湾府〔202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