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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6 

重庆市渝北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为辖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二是接受办事群众和企业业务咨询,开展服务指引,自助区业务办理指导,大厅现场秩序维护等。三是落实帮办代办各项措施,推行“帮助网办为主,无偿代办为辅”的服务模式,提供无缝隙的“零距离”服务。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服务对象,提供全程协助办理服务。为重点联系企业提供帮办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受理疑难事项,组织涉及窗口共同商定解决方案。四是搭建政府、中介、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为企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解决企业办事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编写印制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进企业、进商户、进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协同中心入驻窗口举办面向企业、办事群众的政策培训宣讲会。五是对中心入驻窗口审批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进行清理汇总,对即将超期的办件进行促办,了解预警原因,及时会商会办,对“好差评”系统中办事群众不满意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利用智能化系统,对办件总量、办件状态、申报来源等要素向现场群众实时大屏展示。定期统计汇总全区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形成效能评估报告。六是承担区政务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北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区政务办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9277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2776.4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092776.4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92776.4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92776.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24365.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3692.8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2872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1846.4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092776.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92776.4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2776.4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776.4元,比2022年增加1092776.4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776.4元,比2022年增加1092776.4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1月成立,无上年预算数,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元。

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2000元,比2022年增加1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费统一预算到区政府外办,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因公出国(境)按程序审批后,再调剂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到有关单位,故2023年我单位部门预算未编制该项经费;公务接待费12000元,比2022年减增加12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1月成立,无上年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费用调整至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编制全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 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璟   联系方式:023-6737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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