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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784XN/2023-00746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卫健函〔2023〕3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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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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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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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10-25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6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老委办、中国人寿保险渝北支公司《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北金发〔2016〕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2024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4年,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自愿参保、承保公司经办、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推进6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覆盖全区50%以上,努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化解养老风险。
二、投保对象范围和标准
(一)参保对象及范围
年满65周岁(含)以上户籍在渝北区的老年人。
(二)保费金额与保险期限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每份30元,每人每年最多可投保2份。保险期限为一年。
(三)收费形式及标准
1.65周岁(含)以上特殊人群(即低保、五保、三无老人及百岁老人,下同)全额补贴(每人每年30元);65周岁(含)以上其他人群按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补贴,保费不足部分由投保人自行缴纳。
2.自愿投保的老年人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三、参保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统一组织,协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渝北支公司共同做好本地区老年人的续保、新增人员投保工作。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低保、五保、三无老人还需持相关证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一)单位投保。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单位,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以团体保单的形式承保。
(二)个人投保。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个人,原则上按以下程序办理:
1.登记交费。投保人到村(社区)登记,按收费标准交费,填写《渝北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登记表》。登记人员要向投保人告知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并为投保人提供咨询服务。投保人可委托其亲属办理登记交费手续。
2.核对汇总。各镇街、保险公司要指导村(社区)对参(续)保老人进行登记、代为收取老人自缴保费,并签订保险单据,统计上报参保情况。村(社区)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渝北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登记表》和交纳的保险费交镇(街)民社办(社保所)汇总,镇(街)民社办(社保所)核查无误后,以村(社区)为单位张榜公布参保人员名单,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登记表(附件1)送保险公司投保,同时将登记表电子表、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报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备案。
3.办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按镇(街)民社办(社保所)所交《渝北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登记表》和保费办理投保手续,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保单。
4.送交保单。保险公司将集中办理的保单在5个工作日内送镇(街)民社办(社保所),由镇(街)民社办(社保所)转交村(社区),由村(社区)分发到每个投保人。
(三)缴费时间
老年人参加2024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2月20日。
(四)享受待遇时间
参保老年人享受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待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保险理赔
(一)理赔流程
1.报案。被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代理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也可通过保险公司下辖机构、网点协助办理报案。保险公司统一服务电话:95519。
2.提出理赔申请。被保险人可通过直接办理、委托办理、协助办理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特殊人群也可由村(社区)或养老机构负责人代为办理。
3.提供理赔申请资料。申请人根据申请赔付类别,填写给付保险金申请书,并按照保险理赔要求提供相关单证。
4.代办理赔事宜。如由代理人办理保险金申请事宜,还应提供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授权委托书或公证书等证明性文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赔付标准。具体赔付规定及标准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夕阳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和《国寿附加夕阳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执行。
(三)报销办法。按保险公司相关流程和要求办理。
(四)保险金的给付
1.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代理人)在治疗结束后30日内应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若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提出理赔申请,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保险公司不再给付保险金。
2.凡责任明确、事实清楚,索赔材料齐全、无需调查的案件,保险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赔案并将赔款转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指定存折(卡),并以短信形式将理赔给付信息发送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特殊情况需调查取证的理赔案,最长不超过6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主动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做到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相关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履行好各自职责,不断提高参保率。
(二)规范做好投(续)保服务。保险公司要安排保险服务专员深入社区和村,开展数据核实、保险推广业务、保单签订等具体业务。每一区域的保险服务专员均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予以公告确认。
(三)加强理赔与咨询服务。保险公司要成立的专门工作组,受理日常理赔服务工作,包括日常咨询、疑难解答、事故报案和投诉处理等具体事宜。落实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度月报制度,保险公司须在每月10日前,报送承保和理赔数据至区卫生健康委。
(四)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手段、镇街及村(社区)各类宣传平台,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宣传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正确认识意外伤害保险。广泛宣传老年人意外保险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范围、资金来源和投保流程等主要内容,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帮助老年人形成正确认识,确保投保老年人了解自身权责。
附件:1.渝北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登记表
2.渝北区2024年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李棹圻,联系电话:67827772,邮箱:307737536@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渝北区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登记表
填报单位: 镇(街道) 村(居)委会(盖章) 登记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被保险人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常住家庭地址 |
保费金额 |
交费日期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镇(街道)社事办或社保所、区卫生健康委、国寿公司各一份。
附件2
渝北区2024年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
参保人数(人) |
参保份数(份) |
保费金额(元) |
外区户籍或65岁以下参保 |
备注 | |||||
65岁及以上普通人员 |
65岁及以上低保、五保、三无人员 |
65岁及以上普通人员 |
65岁及以上低保、五保、三无人员 |
区财政补助 |
个人缴纳 |
人数 |
份数 |
金额 | ||
合计 |
分管领导: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