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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人事、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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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 2022-07-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7-21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194号)安排,现就我区2021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2021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2020年度取得高级职称但未参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综合、教育、卫生、工程、经济、农业技术等行业领域专业特点,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时政社会热点、实践能力提升、职业道德建设等主要内容,分专业进行线上授课。重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素质,提升职业发展能力,大力培养爱国奋斗、敬业奉献、创新创业和清正廉洁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三、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培训费由市财政统一保障。

四、课程安排及调训计划

课程按行业领域分类进行线上授课,学员灵活选择上课时间,线上签到,自主学习(课程安排及调训计划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到位,人员调训到位,参训督导到位,结果使用到位。市人力社保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送培单位和参训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检督查,确保培训质量。

(二)严格纪律。培训期间,严格培训考勤制度,各参训学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和调整培训计划的,需持单位证明向区人力社保局请假报批。因各种原因未按期参加培训的人员,将集中参加补训(补训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确保质量。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是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项目,各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本行业内的参训对象按规定时间足额参训,确保培训效果。

根据全市统一调训计划表,在调训时间之前退休或调离重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参加岗前培训,请各单位将相应文件的复印件报区人力社保局,后统一报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留存。培训结束后,将统一颁发培训证书,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记入个人学习档案。上年度取得高级职称但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所有人员,根据今年的调训计划参加补训。逾期不参加者,市人力社保局将实名通报各区县和行业主管部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8895823517353134470

申老师 8895820713370750313

何老师 8895826018166588047

附件:1.课程安排及调训计划表

      2.线上培训学习操作指南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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