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政策问答

为保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各项举措的有效落实,《保险工作方案》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有哪些制度安排?

日期:2023-06-08

    为切实做好政策性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保险工作方案》提出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强化保险体系建设。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区农业保险工作,村村配齐协保协赔人员。保险承办机构要加大基层网点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及时勘察理赔。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有力有序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二强化组织培训宣传。要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与保险机构联合组织召开农业保险政策专题培训会议,确保国家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各镇街要加强对协保队伍的培训工作,讲解农业保险政策,讲解经典案例,培训业务知识和宣传技巧。保险承办机构要组织村协保员队伍通过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传资料、典型案例宣传、借助村民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农户相关的法律及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三是强化保险监管及信息反馈。开展农业保险,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同一地块上的同种农作物只能选择参加种植灾害损失保险、产量保险和收益保险中的一种。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将对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不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财政补贴部分的保费由保险承办机构凭发票等证明材料与政府有关部门直接结算,各级财政承担保费比例,根据最新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保险承办机构、各镇(街)要加强农业政策保险的信息反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