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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日期:2023-06-08

    《保险工作方案》立足于全面落实中央市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项要求,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和农业保险发展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推动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及保费承担比例、工作要求等。《保险工作方案》由正文和附表组成。其中:正文部分重点明确了水稻、玉米、生猪等市级以上险种和渝北区内地方险种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理赔等具体内容。保障范围包括在渝北区行政区划内(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下同),因重大病害、自然灾害等导致的水稻、玉米直接死亡;因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的能繁母猪、生猪直接死亡;因疾病、旱灾、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原因直接造成水产死亡;因非检疫性病虫害、旱灾、风灾、内涝、冻灾、雹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雨直接造成柑橘树死亡、折枝、落花、落叶、落果、萎蔫等情况导致柑橘减产或灭失;因风灾、雹灾、暴雨直接造成李子、梨子、杨梅、桃子、蓝莓等经济林木实际产量低于约定的产量(保险金额);因自然灾害、病虫害、价格下跌直接造成花椒、竹笋的销售收入低于约定的保险金额(预期收益)。附表主要明确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财政部门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用方面的承担比例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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