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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8295N/2022-00366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委农组〔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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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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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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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6-17
- [ 发布日期 ]
- 2022-06-30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人民团体,区属各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北区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把促进农村脱贫重点地区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渝委农组〔2022〕6号)、《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措施责任分工的通知》(渝巩固专办发〔2022〕1号)精神,对标对表市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聚焦责任落实,持续强化压力传导
1.建立专班协调机制。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11个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镇成立专项工作组,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工作专班明确专人专责,建立工作台账,原则上每季度调度1次,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
2.夯实“区镇村三级”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区委、区政府每年底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区委书记向市委作专项书面述职;镇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1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镇党委、政府每年底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镇党委书记向区委作专项述职;村“两委”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在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带领下,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当成重点工作来抓,落地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3.夯实部门主管责任。区级有关部门对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分工方案担当尽责,扎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各项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部署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推进项目实施等情况,每年底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
4.健全遍访工作机制。坚持“五级书记遍访”机制,区委书记每年遍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镇和村(乡村振兴区级重点帮扶镇:大湾镇、茨竹镇、统景镇;乡村振兴区级重点帮扶村:统景镇荣光村、古路镇吉星村、茨竹镇方家沟村、大盛镇隆仁村、大湾龙洞岩村)。镇党委书记每年遍访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村(社区)和监测户,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每年遍访脱贫户、监测户。
5.健全联系帮扶机制。实行干部“包片+包村+包户”制度,区镇村三级继续对脱贫户进行联系帮扶,原则上帮扶干部每年3月、8月、11月定期走访脱贫户,宣传和推动政策落实,让群众受益、满意。驻镇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助推当地产业发展。严格执行下村签到、工作纪实、在岗抽查等制度,确保驻镇驻村干部每月2/3 以上时间吃、住、干“三在镇村”。
6.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从严从实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价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约谈、督办、问责制度。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好“三农”领域作风建设。
7.健全关怀激励机制。全覆盖开展村级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业务培训,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提升基层干部素质能力。关心关爱乡村干部,对脱贫攻坚期内因公牺牲干部的家属,长期帮扶慰问;对过渡期内因公牺牲的同志,及时落实抚恤政策,事迹突出的要表彰追烈。
二、聚焦政策落实,保持基本政策稳定
8.巩固教育保障成果。优化实施巩固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针对残疾儿童等群体实行“一人一案”,强化送教上门,确保每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将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户学生纳入教育资助范围。按照市级大学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标准,本科生由每年8000元提高到12000元、研究生由每年12000元提高到16000元。
9.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动态监测村卫生室和人员变化情况,村卫生室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采取巡诊、派驻等方式,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的医疗保障政策,确保制度稳定可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脱贫户、监测户因大病产生大额自付医疗费用,影响基本生活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通过社会救助、社会捐赠、医疗互助等方式开展特殊救助,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措施,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范围,提升慢病服务质量。
10.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按照住房安全保障相关政策,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唯一住房安全出现隐患的,及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妥善保障住房安全,做到“发现一户、保障一户”。加强监测预警,及时组织鉴定、应改尽改。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11.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坚持建管并重,支持各镇采取多种形式筹措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资金,落实管护责任。推进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更好满足农村居民用水需求。加大农村供水水质检测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水质不达标问题。对水量不足的区域增设蓄水池,增大丰枯调节能力,着力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加强应急供水能力建设,强化季节性缺水应急准备。坚持农村供水市场机制,研究对脱贫人口等用水补贴机制。
12.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贯彻落实《渝北区构建“3+6+1”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多渠道促进脱贫户、监测户持续增收。鼓励支持农户发展非农经济和庭院经济。大力推进农商旅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精品民宿和艺术乡村建设。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支持鼓励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提高经营性收入。采取以奖代补、事后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落实到户资金,不得以简单发放钱物替代。持续用好小额信贷等金融政策,对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应贷尽贷”,研究推动“富民贷”政策。产业指导员做好产业项目指导服务。优先支持有用地需求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发展集体经济。适时对脱贫攻坚期的产业帮扶开展“回头看”。
13.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中有增。加大就业培训力度,促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应就业尽就业。健全川渝、一区两群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按照市级要求,落实脱贫劳动力跨区域交通补助等政策。支持就业帮扶车间、返乡创业园区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持续开发好、管理好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保持就业规模总体稳定。
14.保持消费帮扶力度只增不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脱贫户、监测户签订长期农产品购销合同,形成稳定购销关系,实行协议价收购。落实工会经费购买区内农副产品政策,鼓励干部职工自发消费农村地区农产品和到农村地区旅游。帮扶责任单位和个人要采取多种方式畅通流通渠道,及时帮助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确保不出现大面积滞销卖难。
15.探索多渠道防贫措施。为脱贫户、监测户、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员购买“综合防贫保险”,多渠道化解返贫致贫风险。研究支持脱贫户、监测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产品收益保险除外)。
三、聚焦工作落实,全面夯实巩固实效
16.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依托全市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及时比对、分析预警,精准识别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照区级2名、镇(涉农街道)2名、村(社区)1 名标准,配备专兼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员队伍,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网格化预警,常态化收集上报网格内群众相关信息。监测对象的认定,原则上不超过15天,村内公示不少于5 天。纳入监测对象10个工作日内,明确帮扶责任人和“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帮扶干部每月至少入户走访1次。推进乡村振兴、民政、残联、农业农村、教育、医保、卫生、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专项工作组联席会议制度,围绕“三保障”重点监测指标,动态筛查风险户,及时干预处置。
17.强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机制。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统筹考核评估、督查、审计、巡视等发现问题,一体整改落实,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防止以简单问责代替整改落实。常态化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按照市级要求,每年组织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两人一组进村入户,常态化全面查找、研判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18.保持财政投入。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投入稳定。持续提高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 设施、营销等短板。持续为重点帮扶村主导产业安排衔接资金,重点支持到人到户产业项目。持续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把利益联结紧密程度、带动效果作为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对联农带农机制 强、效果好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农业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镇、村(社区)倾斜,优先量化到脱贫户、监测户。
19.强化资金项目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建立村级申报、镇级审核、行业评审、区级审定、市级备案的入库机制。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区财政局对衔接资金使用开展培训,并对项目实施进行中期检查。健全公告公示制度,资金使用、项目安排一律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资金支出定期通报制度,在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衔接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乡村道路和饮水等公益性资产后续管护,强化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集体产权扶贫资产收益向脱贫户、监测户倾斜。优先聘用有劳动力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对扶贫资产进行管护。
21.以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为载体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公共服务加快下行进村,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不断完善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健全区镇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深入推广“清单制”“积分制”,推广“民情茶室”“亲亲家园”“众议堂”等村民议事平台,自下而上做好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认可度。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附件:重庆市渝北区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责任分工
附件
重庆市渝北区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责任分工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一、聚焦责任落实,持续强化压力传导 | ||
(一)建立专班协调机制 | ||
1 |
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11个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镇成立专项工作组,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工作专班明确专人专责,建立工作台账,原则上每季度调度1次,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 |
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各责任单位、各镇等 |
(二)落实“区镇村”三级主体责任 | ||
2 |
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区委、区政府每年底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区委书记向市委作专项书面述职。 |
区委办、区政府办等 |
3 |
镇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1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镇党委、政府每年底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镇党委书记向区委作专项述职。 |
区委农办、各镇等 |
4 |
村“两委”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在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带领下,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当成重点工作来抓,落地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
区委农办、各镇等 |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三)夯实部门主管责任 | ||
5 |
区级有关部门对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分工方案担当尽责,扎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各项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部署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推进项目实施等情况,每年底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金融办等 |
(四)健全“五级书记遍访”工作机制 | ||
6 |
区委书记每年遍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镇和村(乡村振兴区级重点帮扶镇:大湾镇、茨竹镇、统景镇;乡村振兴区级重点帮扶村:统景镇荣光村、古路镇吉星村、茨竹镇方家沟村、大盛镇隆仁村、大湾龙洞岩村)。镇党委书记每年遍访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村(社区)和监测户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每年遍访脱贫户、监测户。 |
区委办、区委农办、各镇等 |
(五)健全联系帮扶机制 | ||
7 |
实行干部“包片+包村+包户”制度,区镇村三级继续对脱贫户进行联系帮扶,原则上帮扶干部每年3月、8月、11月定期走访脱贫户,宣传和推动政策落实,让群众受益、满意。 |
区委农办、各结对帮扶单位、各镇等 |
8 |
驻镇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助推当地产业发展。严格执行下村签到、工作纪实、在岗抽查等制度,确保驻镇驻村干部每月2/3以上时间吃、住、干“三在镇村”。 |
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 区乡村振兴局、有关镇等 |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六)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 ||
9 |
从严从实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价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约谈、督办、问责制度。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好“三农”领域作风建设。 |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农业农村委等 |
(七)健全关怀激励机制 | ||
10 |
全覆盖开展村级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业务培训,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提升基层干部素质能力。 |
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 区乡村振兴局等 |
11 |
关心关爱乡村干部,对脱贫攻坚期内因公牺牲干部的家属,长期帮扶慰问;对过渡期内因公牺牲的同志,及时落实抚恤政策,事迹突出的要表彰追烈。 |
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
二、聚焦政策落实、保持基本政策稳定 | ||
(八)巩固教育保障成果 | ||
12 |
优化实施巩固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 |
区教委 |
13 |
针对残疾儿童等群体实行“一人一案”,强化送教上门,确保每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区教委 |
14 |
将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户学生纳入教育资助范围。 |
区教委 |
15 |
按照市级大学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标准,本科生由每年8000元提高到12000元、研究生由每年12000元提高到16000元。 |
区教委 |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九)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 | ||
16 |
动态监测村卫生室和人员变化情况,村卫生室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采取巡诊、派驻等方式,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
区卫生健康委 |
17 |
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的医疗保障政策,确保制度稳定可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
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等 |
18 |
脱贫户、监测户因大病产生大额自付医疗费用,影响基本生活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通过社会救助、社会捐赠、医疗互助等方式开展特殊救助,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
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等 |
19 |
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措施,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范围,提升慢病服务质量。 |
区卫生健康委 |
(十)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 ||
20 |
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唯一住房安全出现隐患的,及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妥善保障住房安全,做到“发现一户、保障一户”。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1 |
加强监测预警,及时组织鉴定、应改尽改。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2 |
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十一)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 ||
23 |
坚持建管并重,支持各镇采取多种形式筹措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资金,落实管护责任。推进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更好满足农村居民用水需求。 |
区水利局、各镇 |
24 |
加大农村供水水质检测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水质不达标问题。 |
区水利局 |
25 |
对水量不足的区域增设蓄水池,增大丰枯调节能力,着力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加强应急供水能力建设,强化季节性缺水应急准备。 |
区水利局 |
坚持农村供水市场化机制,研究对脱贫人口等用水补贴机制。 |
区水利局 | |
(十二)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 | ||
26 |
贯彻落实《渝北区构建“3+6+1”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围绕现代设施农业、都市体验农业、临空高效农业三大方向,培育壮大优质水果、绿色蔬菜、高端花卉、道地药材、生态渔业、特色兔业等六大特色高效产业,多渠道促进脱贫户、监测户持续增收。 |
区农业农村委 |
27 |
鼓励支持农户发展非农经济和庭院经济。 |
区农业农村委 |
28 |
大力推进农商旅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精品民宿和艺术乡村建设。 |
区文化旅游委 |
29 |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支持鼓励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提高经营性收入。采取以奖代补、事后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落实到户资金,不得以简单发放钱物替代。 |
区农业农村委 |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30 |
持续用好小额信贷等金融政策,对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应贷尽贷”,研究推动“富民贷”政策。 |
区金融办 |
31 |
产业指导员做好产业项目指导服务。 |
区农业农村委 |
32 |
优先支持有用地需求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发展集体经济。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33 |
适时对脱贫攻坚期的产业帮扶开展“回头看”。 |
区农业农村委 |
(十三)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中有增 | ||
34 |
加大就业培训力度,促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应就业尽就业。健全川渝、一区两群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 |
区人力社保局 |
35 |
按照市级要求,落实脱贫劳动力跨区域交通补助等政策。 |
区人力社保局 |
36 |
支持就业帮扶车间、返乡创业园区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 |
区人力社保局 |
37 |
持续开发好、管理好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就业困 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保持就业规模总体稳定。 |
区人力社保局 |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十四)确保消费帮扶力度只增不减 | ||
38 |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脱贫户、监测户签订长期农产品购销合同,形成稳定购销关系,实行协议价收购。 |
区商务委 |
39 |
落实工会经费购买区内农副产品政策,鼓励干部职工自发消费农村地区农产品和到农村地区旅游。 |
区总工会 |
40 |
结对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要采取多种方式畅通流通渠道,及时帮助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确保不出现大面积滞销卖难。 |
各结对帮扶单位 |
(十五)探索多渠道返贫措施 | ||
41 |
为脱贫户、监测户、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员购买“综合防贫保险”,多渠道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
区乡村振兴局 |
42 |
研究支持脱贫户、监测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产品收益保险除外)。 |
区农业农村委 |
三、聚焦工作落实,全面夯实巩固实效 | ||
(十六)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 | ||
43 |
依托全市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及时比对、分析预警,精准识别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区乡村振兴局 |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44 |
按照区级2名、镇(涉农街道)2名、村(社区)1名标准,配备专兼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员队伍,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网格化预警,常态化收集上报网格内群众相关信息。 |
区乡村振兴局 |
45 |
监测对象的认定,原则上不超过15天,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 |
区乡村振兴局 |
46 |
纳入监测对象10个工作日内,明确帮扶责任人和“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帮扶干部每月至少入户走访1次。 |
区乡村振兴局 |
47 |
推进乡村振兴、民政、残联、农业农村、教育、医保、卫生、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专项工作组联席会议制度,围绕“三保障”重点监测指标,动态筛查风险户,及时干预处置。 |
区乡村振兴局、相关区级部门等 |
(十七)强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机制 | ||
48 |
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结对帮扶单位 |
49 |
统筹考核评估、督查、审计、巡视等发现问题,一体整改落实,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防止以简单问责代替整改落实。 |
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机关 |
50 |
常态化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 |
区乡村振兴局、区级有关单位 |
51 |
按照市级要求,每年组织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两人一组进村入户,常态化全面查找、研判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
区乡村振兴局、各镇、各涉农街道 |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十八)保证财政投入强度 区农业农村委 | ||
52 |
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投入稳定。 |
区财政局 |
53 |
持续提高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 设施、营销等短板。 |
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委 |
54 |
持续为重点帮扶村主导产业安排衔接资金,重点支持到人到户产业项目。 |
区乡村振兴局 |
55 |
持续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 |
区农业农村委 |
56 |
把利益联结紧密程度、带动效果作为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对联农带农机制 强、效果好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 |
区农业农村委 |
57 |
农业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镇、村(社区)倾斜,优先量化到脱贫户、监测户。 |
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 区农业农村委 |
(十九)强化资金项目监督管理 | ||
58 |
进一步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建立村级申报、镇级审核、行业评审、区级审定、市级备案的入库机制。 |
区乡村振兴局、各镇 |
59 |
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区财政局对衔接资金使用开展培训,并对项目实施进行中期检查。 |
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 |
60 |
健全公告公示制度,资金使用、项目安排一律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
区乡村振兴局、各镇 |
61 |
建立资金支出定期通报制度,在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衔接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各镇 |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二十)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区农业农村委 | ||
62 |
加强乡村道路和饮水等公益性资产后续管护,强化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
各镇 |
63 |
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集体产权扶贫资产收益向脱贫户、监测户倾斜。 |
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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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聘用有劳动力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对扶贫资产进行管护。 |
区人力社保局、区乡村振兴局、各镇 |
(二十一)以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为载体提升群众满意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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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共服务加快下行进村,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不断完善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
乡村治理工作专班、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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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健全区镇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深入推广“清单制”“积分制”,推广“民情茶室”“亲亲家园”“众议堂”等村民议事平台,自下而上做好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认可度。 |
乡村治理工作专班、区级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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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
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