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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938295N/2021-00135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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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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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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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1-09-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9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注销公告
根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 - 2008)、《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技术条件》(GB/T1875 - 201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结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重庆市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渝农发〔2020〕129号)要求,现将我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达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强制报废使用年限;2.检验有效期届满后已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3.本人提出注销申请无法收回牌证的共156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予以公告注销,原核发的号牌和行驶证自行作废。凡被注销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不得继续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如对牌证注销有异议,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渝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询(咨询电话:023-86016894)。
特此公告。
附件:渝北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公告注销明细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