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其他公文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49D/2021-0020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民〔2021〕133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 2021-08-17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8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工作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28)、《关于转发<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民〔2021135号)文件精神,决定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对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有力举措和直接体现。各相关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扎实实做好清理规范的各阶段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自查自纠

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对本单位今年以来所有涉企收费项目及会费收取进行自查,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并重点针对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在《通知》中梳理指出的行业协会商会易发多发、企业社会反映强烈的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收费、不规范收费等四类共15项突出问题逐一研究提出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以及下一步整改意见,形成自查报告,于930日前报送至区民政局,同时抄送一份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自查报告要情况属实、数字准确、措施得当,并要体现调整相关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和金额,对于自查不认真、核查情况不真实的,一律纳入重点检查范围。

三、抓好整改落实

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清理现有收费事项,严格成本管理,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偏高、盈利较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会费档次较多(超过4档)、标准过高的,要调整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对于会费结余较多的,鼓励主动减免会员企业会费,对自查自纠发现和重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整改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及时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和协会商会网站进行公示。

各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是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第一责任人,要按照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自查自纠和整改,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专项清理整治任务。区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好做法及时总结经验,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宣传;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依法处理。

四、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职能分工。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狠抓贯彻落实,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时间安排、主要举措、组织保障作出严密部署、细致安排、精心实施、全力推进,同时会同有关协会商会(原)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取得工作实效民政部门要发挥登记管理机关熟悉行业协会商会的优势,主动承担起牵头组织实施专项清理整治的工作任务,持续开展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按职责抓好收费自查抽查和违规收费查处等工作任务的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部门优势,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政策制度的研究,结合职能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回头看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收费监管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主动牵头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和违法违规收费查处等工作,制定具体抽查检查方案,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相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行业协会商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持续不断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不断减轻相关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凡涉及涉企收费事宜,行业协会商会要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时公示收费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情况,将作为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未按规定公示收费信息的,一律停止各项涉企收费,待公示收费信息后方可收费。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有违规涉企收费行为的,区级相关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通过行政处罚、责令整改、清退违规收费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整治,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并纳入异常名录。

、加强信息报送

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局要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形成总结于1015日前报送至区民政局,区民政对专项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全区工作总结115日前以三部门名义联合上报。

联系人:陈耀、黄芋霖、黄莉    电话:023-86015069

邮箱:137020279@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渝北区民政局   重庆渝北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重庆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18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