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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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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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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2-08-24
- [ 发布日期 ]
- 2022-08-24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区民政局、区残联制定了《重庆市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5月18日
重庆市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申请审定管理工作,规范申请审定流程、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老龄委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5〕71号),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7〕75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管理规范〉的通知》(渝民发〔2018〕3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提出申请
(一)资格条件。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渝北区户籍(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下同)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渝北区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渝北区户籍,持有渝北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二)申请材料。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1.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三)书面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分类别填写《重庆市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定表》(附件2)《重庆市渝北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表》(附件3)。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委托书(附件4))。符合条件的集中供养残疾人,可由其所在供养机构向当地镇(街道)统一申请办理。户籍在区内发生迁移的,“两项补贴”关系凭档案转移,迁入和迁出的镇街分别在当月增减表上注明迁移情况。
二、镇(街道)初审
(一)受理审查。镇(街道)应当及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农村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实行定期集中受理;实行集中受理的,应当公布集中受理时间)。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并出具补正告知书(附件5),材料补充齐备后,应予以再次受理,且受理时间以材料补充齐全时间为准。受理“两项补贴”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申请情况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重点核查低保、特困、高龄失能、孤儿信息,审查中有疑问、有举报或需重点调查的,要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二)公示。镇(街道)对申请人申请情况和提交的证明材料审查后,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供养机构公示7日(附件6)。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或供养机构在申请审定表上注明公示结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镇(街道)应当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结果应当告知提出异议的人,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供养机构公示3日。
(三)研究确认。公示结束后,镇(街道)应根据审查、公示情况,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分管领导在审定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镇(街道)公章;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附件7)。
(四)上报初审意见。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区残联进行相关审核。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审定表、公示材料以及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
三、区残联进行相关审核
区残联收到镇(街道)上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相关审核。
(一)材料审核。区残联审核镇(街道)上报的残疾人证的真实性和残疾等级。审核中有疑问、有举报或需重点调查的,区残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审核结果反馈镇(街道),并由镇(街道)书面告知申请人(附件7)。
(二)研究确认。区残联应当根据审核情况,由分管理事长在审定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区残联公章。
(三)转报审核意见。将审核合格的材料转报区民政局进行审定。转报的材料包括申请审定表、公示材料以及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
四、区民政局审定
区民政局收到区残联转报的材料后及时审定。
(一)材料审查。区民政局审查区残联转报的材料。材料不完备的及时退回镇(街道)补齐后重新报送。审定中有疑问、有举报或需重点调查的,区民政局会同区残联、镇(街道)进行调查核实。
(二)信息比对。做好“两项补贴”人员与工伤保险、因公致残、离休等群体信息的比对工作。
(三)研究决定。区民政局应当根据材料审查、信息比对情况,符合享受“两项补贴”条件的由分管副局长在审定表(附件2和附件3)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区民政局公章,下发“两项补贴”审定结果通知书(附件8)并告知复核期限;不符合享受“两项补贴”条件的,将审定结果反馈给区残联和镇(街道),由镇(街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附件7)。
五、动态管理
(一)“两项补贴”停发条件。若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停发补贴:户口迁出本区的;残疾人证被注销的;民政部门认定不属于低保范围的;服刑期间的;补贴对象死亡的;其他不应享受补贴的情形等。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停发补贴:户口迁出本区的;残疾人证被注销的;残疾等级变化不符合补助条件的;服刑期间的;补贴对象死亡的;其他不应享受补贴的情形等。
(二)零星退出。镇(街道)应掌握“两项补贴”对象的动态情况,情况发生变化的,镇(街道)应及时调查核实并报送渝北区“两项补贴”零星退出停发审定表(附件9),参照申请享受的程序及时办理补贴停发手续,由区民政局下达渝北区“两项补贴”停发通知书(附件14),由镇(街道)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定期复核。由区民政局会同区残联、镇(街道)于每年5月、11月对补贴对象各进行一次复核。
1.信息比对。由镇(街道)、区残联、区民政局按“两项补贴”停发条件核查“两项补贴”对象相关信息,并形成核查认定报告,镇(街道)报送定期复核停发审定表(附件10)。
2.研究审定。区民政局根据核查认定情况召开联席会议,由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主持,区民政局“两项补贴”分管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区残联相关人员、相关镇(街道)经办人员参加的会议讨论并逐一审定定期复核停发审定表(附件10),形成复核审定意见(附件11),并由参加会议的人员在定期复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2)签字确认。
3.张榜公示。区民政局将停发“两项补贴”的审定结果((附件11),告知区残联,通知镇(街道),由镇(街道)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供养机构张榜公示7日(附件13),包括“两项补贴”对象基本情况、享受“两项补贴”类别、停发理由等)。镇街将公示结果报给区民政局。
4.下达告知书。由区民政局下达渝北区“两项补贴”停发通知书(附件14),由镇(街道)送达申请人。
(四)监督检查。区民政局、区残联要加强对“两项补贴”工作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切身利益。
1. 长期公示。镇(街道)应将辖区内享受“两项补贴”情况(包括补贴对象基本信息、享受“两项补贴”类别情况、补贴金额等信息)在固定公示栏长期公示(附件15),接受群众监督。公示中要注意保护“两项补贴”对象的个人隐私,严禁公开与享受“两项补贴”待遇无关的信息。
2.举报核查。区民政局、残联、镇(街道)应当设立并公开“两项补贴”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及时地做好涉及“两项补贴”的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工作。对接到的实名举报,应当逐一核查,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处理结果。
3.不定期检查。区民政局、残联、镇(街道)应不定期对“两项补贴”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办理时限
“两项补贴”初审审核审定手续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公示期限),具体为镇(街道)初审7个工作日,于每月20日前报送区残联;区残联进行相关审核,3个工作日后报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定10个工作日,于次月5日将审定结果反馈区残联和镇(街道)。有疑问或有异议需要组织再次调查核实的,可延长20个工作日作出审定决定。
七、数据统计
1.按月向区民政局、区残联报送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16)(电子件)、渝北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花名册(附件17)(电子件),每年度1月份的附件16、17的纸质件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区民政局。按月向区民政局、区残联报送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增减统计表(附件18)(电子件、纸质件)、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增减花名册(附件19)(电子件、纸质件)、渝北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增减统计表(附件20)(电子件、纸质件)、渝北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增减花名册(附件21)(电子件、纸质件)。
2.按季向区民政局、区残联报送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情况汇总(附件22)(电子件、纸质件)、渝北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情况汇总(附件23)(电子件、纸质件)。
3.统计台账:按季向区民政局报送重度残疾人人员台卡(附件24)(电子件)、重度残疾人人员台卡(人员增加)(附件25)(电子件)、重度残疾人人员台卡(人员减少)(附件26)(电子件)、贫困残疾人人员台卡(附件27)(电子件)、贫困残疾人人员台卡(人员增加)(附件28)(电子件)、贫困残疾人人员台卡(人员减少)(附件29)(电子件)。
八、档案管理
区民政局加强“两项补贴”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补贴对象档案,包括补贴对象的申请审定材料、公示情况(含公示影像资料)、资金发放记录等资料,做到基本信息完整、相关手续完善、材料齐全、经办人员审查签章完备。
联系人:区民政局陈朗86015061
区残联席妍坤86019166
附件:1.渝北区“两项补贴”申请审定流程图
2.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定表
3.渝北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表
4.委托书
5.渝北区“两项补贴”申请补正告知书
6.审查公示
7.渝北区不予享受“两项补贴”告知书
8.渝北区“两项补贴”审定结果通知书
9.渝北区“两项补贴”零星退出停发审定表
10.渝北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停发审定表
11.渝北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审定结果
12.渝北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审定结果汇总
13.停发公示
14.渝北区“两项补贴”停发通知书
15.公示(长期)
16.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月报)
17.渝北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花名册(月报)
18.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增减统计表(月报)
19.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增减花名册(月报)
20.渝北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增减统计表(月报)
21.渝北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增减花名册(月报)
22.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情况汇总(季报)
23.渝北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情况汇总(季报)
24.重度残疾人人员台卡(季报)
25.重度残疾人人员台卡(人员增加)(季报)
26.重度残疾人人员台卡(人员减少)(季报)
27.贫困残疾人人员台卡(季报)
28.贫困残疾人人员台卡(人员增加)(季报)
29.贫困残疾人人员台卡(人员减少)(季报)
附件2
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定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联系电话 |
||||||
残疾人证号 |
||||||||
低保证号 |
纳入低保日期 |
|||||||
户籍所在地 |
||||||||
现居住地 |
||||||||
待遇类别 |
是否享受孤儿生活补助:是□否□;是否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是□否□ | |||||||
委托代理人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与申请人关系 |
联系电话 |
|||||||
现居住地 |
||||||||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保证以上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 ||||||||
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村(社区)或xx供养机构公示,未提出异议。 村(居)民委员会或xx供养机构(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情况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 年月日 | |||||||
经审核,该残疾人证属实;残疾等级为级属实。 区残联(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 年月日 |
经审定,同意该对象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年月起发放护理补贴每月元。 区民政局(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 年月日 |
注:本申请审定表一式叁份报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局审定。待审定后,镇(街道)、区残联、区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3
渝北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联系电话 |
|||||
残疾人证号 |
|||||||
户籍所在地 |
|||||||
现居住地 |
|||||||
待遇类别 |
是否享受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是□否□; 是否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是□否□ | ||||||
委托代理人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与申请人关系 |
联系电话 |
||||||
现居住地 |
|||||||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保证以上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 |||||||
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村(社区)或xx供养机构公示,未提出异议。 村(居)民委员会或xx供养机构(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情况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 年月日 | ||||||
经审核,该残疾人证属实;残疾等级为级属实。 区残联(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 年月日 |
经审定,同意该对象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年月起发放护理补贴每月元。 区民政局(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 年月日 |
注:本申请审定表一式叁份报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局审定。待审定后,镇(街道)、区残联、区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4
委托书
_______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本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受托人姓名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办理申请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事宜,请予受理。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年月日
附件5
渝北区“两项补贴”申请补正告知书
(年第号)
_________:
您提交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资料已收到,具体如下:
1.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书;□
5.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经审查,您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备,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补正上述第项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申请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月日
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由受理机关在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备时出具。第一份由申请人留存,第二份由受理机关存档。
附件6
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年月日受理了XX等人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经对XX等名对象(名单附后)申请情况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拟确定XX等人为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镇(街道)初审对象,现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如有异议,可向社会事务办公室(科)反映。
社会事务办(科)电话:,联系地址:。
XX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月日
初审符合“两项补贴”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村居 |
拟享受类别 |
备注 |
附件7
渝北区不予享受“两项补贴”告知书(存根)
经审查核实, 不符合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其原因是:
经办人:年 月 日
…………………………………………………………………………………………………………………………………
渝北区不予享受“两项补贴”告知书
: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经审查核实,你不符合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理由是:
如对此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60日内向(写明发出告知书的上级行政主管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区民政局或区残联或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
渝北区不予享受“两项补贴”
告知书回执
申请人 |
送达人 |
送达时间 |
签收人 |
注:1.签收人拒绝签收的,需2人以上送达人签字证明。
2.此联需交回发出主体单位存档。
附件8
渝北区“两项补贴”审定结果通知书
________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报来的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材料已审定。其中: 等人纳入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对象,等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对象,请组织所在村(社区)纳入长期公示范围予以公示; 等人不符合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 等人不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请将告知申请人。
区民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纳入“两项补贴”的对象
序号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残疾证号 |
残疾等级 |
低保证号 |
居住地址 |
纳入类别 |
复核期限 |
不予纳入“两项补贴”的对象
序号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居住地址 |
不予保障理由 |
注:本表一式叁份,镇(街道)、区残联、区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9
渝北区“两项补贴”零星退出停发审定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联系电话 |
|||
残疾人证号 |
|||||
户籍所在地 |
|||||
现居住地 |
|||||
退出停发原因 |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
区残联(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
经审定,同意取消该对象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自年月起开始停发补贴。 区民政局(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注:本零星退出停发审定表一式叁份,镇(街道)、区残联、区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10
渝北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停发审定表
填报单位: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享受类别 |
身份证号 |
居住地址 |
联系电话 |
信息比对情况 |
联席会结论(不予保障理由) |
公示结果 |
停发时间 |
镇街签字:区残联签字:区民政局签字:
注:1.公示结果作为附件报送;
2.本定期复核停发审定表一式叁份,镇(街道)、区残联、区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11
渝北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审定结果
“两项补贴”复核小组对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XX等X名同志进行了定期复核,经年第次定期复核会议研究,提出了复核意见。定期复核审定结果如下:
拟取消“两项补贴”资格的对象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居住地址 |
不予保障理由及类别 |
区民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叁份,镇(街道)、区残联、区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12
渝北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审定结果汇总
经 年 月 日第 次定期复核会议研究,定期复核审定结果(人数)汇总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继续享受“两项补贴”的对象 |
拟取消“两项补贴”资格的对象 |
参加人员签字 | ||||
残疾人生活补贴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合计 |
残疾人生活补贴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合计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合计 |
区残联参加人员(签字)区民政局参加人员(签字)
附件13
(停发)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XX镇(街道)于X年X月X日对XX等进行了定期复核,经复核,XX等XX名对象(名单附后)已不符合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拟确定XX等XX名对象不再纳入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范围,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7日),在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如有异议,可向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或社会事务办公室(科)反映。
纪委(纪工委)联系电话:,邮箱:;
社会事务办(科)电话:,联系地址:。
XX镇(街道)
年月日
定期复核停发名单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村居 |
享受类别 |
停发理由 |
附件14
渝北区“两项补贴”停发通知书(存根联)
停发对象: 乡镇(街道) 村(社) 居民。
停发时间:从 年 月起停发。
停发原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渝北区“两项补贴”停发通知书
同志:
根据规定,你已不符合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决定从 年 月 日起停止发放你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理由是:
如对此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通知书60日内向渝北区人民政府或重庆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区民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
渝北区“两项补贴”停发通知书签收回执
停发对象 |
送达人 |
送达时间 |
签收人 |
注:1.签收人拒绝签收的,需2人以上送达人签字证明。
2.此联需交回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存档。
附件15
公示(长期)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X等人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现予以长期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在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如有异议,可向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或社会事务办公室(科)反映。
纪委(纪工委)联系电话:,邮箱:;
社会事务办(科)电话:,联系地址:。
XX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月日
享受“两项补贴”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村居 |
享受类别 |
享受金额(元/月) |
备注 |
附件16
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花名册(年月)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 别 |
年龄 |
残疾 类别 |
残疾人证号 |
低保证号 |
开户行、社保卡号(银行卡号) |
发放金额(元) |
家庭住址 |
联系 电话 |
是否享受护理补贴 |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17
渝北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花名册(年月)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 别 |
年龄 |
残疾 类别 |
残疾 等级 |
残疾人证号 |
开户行、社保卡号(银行卡号) |
发放金额(元) |
家庭 住址 |
联系 电话 |
是否享受生活补贴 |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18
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增减统计表( 年度 月)
填报单位(盖章):
月份
上月人数
本月新增人数
本月减少人数
本月应享受补贴人数
备注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19 | |||||||||||||||||||||||
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增减花名册( 年 月) | |||||||||||||||||||||||
填报单位:(盖章)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残疾人证号 |
低保证号 |
开户行、社保卡号(银行卡号)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增减类型 |
增减原因 |
备注 | ||||||||||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20 |
|||||||||||||||||||||||
渝北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增减统计表(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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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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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上月总人数 |
本月新增人数 |
本月减少人数 |
本月应享受补贴总人数 |
本月总金额 |
备注 |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级 |
||||||||||||||||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
附件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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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增减花名册( 年 月) |
||||||||||||||||||
填报单位:(盖章)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残疾人证号 |
开户行、社保卡号(银行卡号)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补贴始发月份 |
补贴停发月份 |
补贴金额 |
增减类型 |
备注 |
||||
1 |
||||||||||||||||||
2 |
||||||||||||||||||
审核人: |
填表人:联系电话: |
附件22
渝北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情况汇总(年季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 |
发放人数(人) |
发放金额(万元) |
同时享受护理补贴人数(人) |
备注 | |||||
第 一 个 月 |
第 二 个 月 |
第 三 个 月 |
本 季 度 新 增 |
本 季 度 减 少 |
本季度 |
本年累计 | ||||
1 |
||||||||||
2 |
||||||||||
3 |
||||||||||
4 |
||||||||||
5 |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注:1.同时享受护理补贴人数为既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人员(即重叠数)。
2.备注栏中注明本季度提标扩面人数和金额。
附
件23渝北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情况汇总(年季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 |
发放人数(人) |
发放金额(万元) |
同时享受生活补贴人数(人) |
备注 | ||||||||||||||
一级 |
二级 |
合计 |
一级 |
二级 | |||||||||||||||
第一个月 |
第二个月 |
第三个月 |
本季度新增 |
本季度减少 |
第一个月 |
第二个月 |
第三个月 |
本季度新增 |
本季度减少 |
本季度 |
本年 累计 |
本季度 |
本年 累计 |
本季度 |
本年 累计 | ||||
1 |
|||||||||||||||||||
2 |
|||||||||||||||||||
3 |
|||||||||||||||||||
4 |
|||||||||||||||||||
5 |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注:1.同时享受生活补贴人数为既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又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人员(即重叠数)。
2.备注栏中注明本季度提标扩面人数和金额。
附
件24
重度残疾人人员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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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
序号 |
登记时间 |
残疾人证号 |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补助类别 |
残疾等级 |
月补助金额 |
月补助标准 |
是否重复 |
|
1 |
|||||||||||||||
2 |
|||||||||||||||
3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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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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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8 |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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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11 |
|||||||||||||||
注:残疾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 住址:渝北区XX镇(街)XX村(号)。。。(填完整) 此台账每季度报送一次 |
附
件25
重度残疾人人员台卡(人员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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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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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时间 |
残疾人证号 |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补助类别 |
残疾等级 |
月补助金额 |
月补助标准 |
是否重复 |
|
1 |
|||||||||||||||
2 |
|||||||||||||||
3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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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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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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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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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11 |
|||||||||||||||
注:残疾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 住址:渝北区XX镇(街)XX村(号)。。。(填完整) 此台账每季度报送一次 |
附
件26
重度残疾人人员台卡(人员减少) |
|||||||||||||||
编制单位: |
|||||||||||||||
序号 |
登记时间 |
残疾人证号 |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补助类别 |
残疾等级 |
月补助金额 |
月补助标准 |
是否重复 |
|
1 |
|||||||||||||||
2 |
|||||||||||||||
3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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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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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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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10 |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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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残疾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 住址:渝北区XX镇(街)XX村(号)。。。(填完整) 此台账每季度报送一次 |
附
件27
贫困残疾人人员台卡 |
|||||||||||||||
编制单位: |
|||||||||||||||
序号 |
登记时间 |
残疾人证号 |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补助类别 |
残疾等级 |
月补助金额 |
月补助标准 |
是否重复 |
|
1 |
|||||||||||||||
2 |
|||||||||||||||
3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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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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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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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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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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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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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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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残疾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 住址:渝北区XX镇(街)XX村(号)。。。(填完整) 此台账每季度报送一次 |
附
件28
贫困残疾人人员台卡(人员增加) |
|||||||||||||||
编制单位: |
|||||||||||||||
序号 |
登记时间 |
残疾人证号 |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补助类别 |
残疾等级 |
月补助金额 |
月补助标准 |
是否重复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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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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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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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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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残疾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 住址:渝北区XX镇(街)XX村(号)。。。(填完整) 此台账每季度报送一次 |
附
件29
贫困残疾人人员台卡(人员减少) |
|||||||||||||||
编制单位: |
|||||||||||||||
序号 |
登记时间 |
残疾人证号 |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补助类别 |
残疾等级 |
月补助金额 |
月补助标准 |
是否重复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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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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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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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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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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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残疾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 住址:渝北区XX镇(街)XX村(号)。。。(填完整) 此台账每季度报送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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