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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12MB1574030D/2023-00013 
    • [ 发文字号 ]
    • 渝北科局〔2023〕57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科技局 
    • [ 生成日期 ]
    • 2023-06-02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2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8〕62号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结合工作实际,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起草了《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8〕62号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153号(邮编:401120)。来信请注明“《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8〕62号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336993991@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


附件: 1.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8〕62号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8〕62号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8〕62号规范性文件

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对《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新型高端研发机构财政专项支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北科委〔2018〕62号)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x月x日


附件2

关于《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8〕62号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渝北区科技局起草了《关于宣布渝北科委〔2018〕62号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开展工作的连续性,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对我局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调整。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对1件文件进行宣布失效,文件及理由如下:

宣布《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新型高端研发机构财政专项支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北科委〔2018〕62号)失效,理由是原文件已过适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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