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办理结果

    • [ 索引号 ]
    • 11500112450511511J/2025-00062 
    • [ 发文字号 ]
    • 渝北教发〔2025〕109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教委 
    • [ 生成日期 ]
    • 2025-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6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渝北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汇祥林里分公司设立的批复

渝北教发〔2025〕109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渝北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汇祥林里分公司正式设立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你报来重庆市渝北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汇祥林里分公司申办材料收悉。经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2025410日第4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正式设立重庆市渝北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汇祥林里分公司。现将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1.同意举办者重庆市渝北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城兴路2号2-1、2-2设立重庆市渝北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汇祥林里分公司。该场地建筑面积650.37平方米,同时在培人员不超过89人,培训对象年龄段按消防备案要求;培训内容为艺术(演讲与口才、美术、书法、国学)、科技(编程、科普知识、科技启蒙);培训形式为业余培训。该机构属营利性民办非学历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经费自筹。

2.同意重庆市渝北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汇祥林里分公司的决策机构聘请温巍任校长。

3. 重庆市渝北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汇祥林里分公司必须按规定标准选配有资质的教职员工上岗,要认真对照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渝北教〔2010333号)要求,加强安全硬件建设,落实安全保卫保障措施。对不按《意见》要求落实,无视安全保卫工作的,我委将作出停止招生、停业整顿等处罚。在未取得餐饮、住宿服务许可之前,不能开设此项服务。

4. 重庆市渝北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汇祥林里分公司10个工作日内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办理注册登记、到区物价部门办理收费备案手续,并及时到指定账户存入最低余额,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

5. 重庆市渝北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汇祥林里分公司在招生办学中,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办学,认真按照培训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师生安全。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55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