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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12009315877L/2025-00101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征地公告〔2025〕9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 2025-08-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3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渝北府征地公告〔2025〕9号)

渝北府征地公告〔2025〕9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渝北区实施城市规划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29日以渝府地〔2025〕794号文件批准。

二、征收范围、面积及目的

征收渝北区木耳镇五通庙村八社等2个镇2个村2个社集体土地共0.3821公顷,其中:农用地0.3821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长寿晏家至北碚水土天然气管道项目。

三、征收时间安排及其他

(一)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征地事务中心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相关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补偿安置费用后,按照协议约定期限腾退土地和房屋。在约定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和房屋的,本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本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依据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和房屋的,也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本府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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