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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877L/2020-1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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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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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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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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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0-03-19
- [ 发布日期 ]
- 2020-03-19
关于渝北区救助管理站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迁建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重点建设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渝北区救助管理站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迁建项目立项的申请》(渝北重点建设〔2019〕168号)收悉。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1,经研究,同意渝北区救助管理站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迁建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根据《重庆市渝北区政府性投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两段式业主管理暂行办法及前期工作移交办法》由重庆市渝北区重点建设办公室作为前期业主,申报办理施工图及之前(含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手续;重庆市渝北区救助管理站作为后期业主,进行施工及监理招投标,资产转固等审查审批手续,并组织项目的全程施工建设。
二、建设地址:渝北区翠屏路。
三、建设方案:该项目位于回兴街道翠屏路Ga12-2/02地块,占地5亩,建筑面积约5000㎡,床位50张,包括成年男性管理服务区、成年女性管理服务区、未成年人救助区、受助人员活动区、救助接待区、办公区及配套功能设施等。计划于2020年6月开工,工期6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区级福彩公益金。
五、招标核准:施工采用公开招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限额以上实行公开招标,限额以下按有关规定执行。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