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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877L/2019-1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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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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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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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 2019-11-22
关于木耳镇新建白房村18社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新建白房村18社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的立项请示》(木耳府文〔2019〕48号)收悉。根据渝北府办〔2019〕51号,经研究,同意木耳镇新建白房村18社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木耳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渝北区木耳镇白房村18社。
三、建设内容:该项目在白房村18社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修建处理规模为5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占地面积约45平方米,池顶建为人工湿地。计划于2019年12月开工,工期6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5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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