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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877L/2019-1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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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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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 2019-11-22
关于茨竹镇华蓥村七社重庆曹家山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242、288片块)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茨竹镇华蓥村七社重庆曹家山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242、288片块)工程立项的请示》(茨竹府文〔2019〕96号)收悉。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渝北府办〔2019〕25号),经研究,同意茨竹镇华蓥村七社重庆曹家山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242、288片块)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渝北区茨竹镇华蓥村七社。
三、建设方案:该项目包括拆除工程、土壤重构工程、配套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监测与管护工程。计划于2019年11月开工,工期3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3.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99.62万元。资金来源: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央奖补资金。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