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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877L/2019-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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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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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19-10-11
- [ 发布日期 ]
- 2019-10-11
关于兴隆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兴隆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程立项的请示》(兴隆府文〔2019〕93号)收悉。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渝北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2019〕54号),经研究,同意兴隆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程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杜家村、黄葛村、南天门村、龙平村、永庆村、永兴村、保胜寺村、发扬村、牛皇村、天堡寨村等。
三、建设方案:该项目涉及10个村,杜老路、黄老路、黄独路、南田路、永田路、永高路、保胜寺路、永福路、牛天路等乡村道路。主要整治内容包括路基、路面、路肩、边沟的破损、涵洞堵塞、安保护栏损坏缺失等。计划于2019年10月开工,工期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0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五、招标核准: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招标,在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内随机抽取,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和10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按有关规定执行。
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