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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 2017-09-29 
    • [ 发布日期 ]
    • 2017-09-29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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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在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职能的有效发挥关系到农村的民主建设、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社会稳定等,其职责主要是:  

一是贯彻执行法律政策,不断推进民主建设。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积极深化村务公开等基层民主政策,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逐步向“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转变,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  

二是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民兴办各种经济实体,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是推行政务公开,扩大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建立政务公开信息栏或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等,不断强化社会的民主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监督。  

四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及时上报和处理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积极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发展科教文卫等公益事业,让群众共享社会进步成果。  

六是大力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制定和完善社会应急机制,提高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机构设置  

 2016年度,本镇共内设机构9个,与上年度无变化,其中行政机构5个,事业机构4个。行政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社会治安综合办、城镇建设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事业内设机构包括:财政所、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碛镇(简称,以下同)2016年度收入总计119509589.82元,支出总计119509589.82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0794706.13 元、增长21.06%,主要原因是区级部门项目增加,主要是撤场并镇项目、道路黑化工程和人行路改造等项目。支出增加30948870.9元,增长34.9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大量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在本年度支出,另外区级部门项目有所增加。  

洛碛镇2016年度收入合计119509589.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09725301.75,占91.81%;年初结转结余为9784288.07元,占8.19%。   

洛碛镇2016年度支出合计119509589.82元,其中:基本支出34573429.53元,占28.93%;项目支出84936160.29元,占71.07%。   

洛碛镇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减少10154164.77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国库集中支付结余,2016年已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碛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9509589.82元(其中本年收入为109725301.75,年初结转结余为9784288.07),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94706.13元、增长21.06%,原因是区级部门项目增加,主要是撤场并镇项目、道路黑化工程和人行路改造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44925.05 元,增长46.88%。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预算时,因视财力和上年结转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可预见性,年初编制预算数偏小,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较2015年增大以及对项目投入增加,大部分项目支出为年中或年终追加预算如撤场并镇项目资金、危房建设资金、道路黑化和敬老院建设等。  

洛碛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509589.82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增加30948870.9元,增长34.95%,原因是主要是上年度有大量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在本年度支出,另外区级部门项目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44925.05 元,增长46.88%。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追加在(优抚、老人等)困难群众补助、村居干部补助、低保、残疾人事业;撤并场镇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农村危旧房改造、自来水村村通工程、农村聚居区建设等项目中。

洛碛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64641.84元,占11.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6783.16 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基层党建示范点及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建设未完工验收,无法进行支付或只能部分支付,另统战年初有人员,11月统战与宣传合并,原统战委员担任政法书记,年终统战无人员无经费;公共安全支出6172308.51,占5.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5132.46 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追加在网格化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平安建设工作等经费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68987.91元,占18.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43760.57 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追加在(优抚、老人等)困难群众补助、村居干部补助、低保和残疾人事业等项目中;节能环保支出9795777.94元,占8.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50594.54 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主要追加在煤矿关闭财政补助资金;城乡社区支出31430571.45元,占26.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58057.84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主要追加在撤并场镇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农村危旧房改造、自来水村村通工程、农村聚居区建设等项目中;农林水支出23035275.82元,占19.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89122.75 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主要追加在农村低收入人口产业扶持、美丽乡村及一事一议项目、农村公共服务补助、农田水利设施维修等项目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碛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73429.53元。其中:人员经费24857890.58元,较上年增加3173221.58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和事业单位绩效高出部分以及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9715538.95元,较上年增加2562058.81元,主要原因是临时人员劳务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洛碛镇2016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43038.81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6961.19 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3163.19 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今年7月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公务车运行经费明显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小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洛碛镇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支出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支出数和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7121.21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2878.79 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2980.79 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7月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公务车运行经费明显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公务接待费845917.60元,主要用于各部门日常工作如下村检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82.40 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82.40 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洛碛镇2016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3辆;国内公务接待998批次,71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洛碛镇政府人均接待费118元,车均购置费0元,车均维护费61317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洛碛镇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49213.01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552557.26 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镇和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导致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洛碛镇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车2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洛碛镇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1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19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主要用于采购村社消防器材,如消防服、应急灯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洛碛镇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元,2016年未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要求2017年开始对重点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与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7381653。  

点击下载:洛碛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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