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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877L/2018-1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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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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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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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18-09-11
- [ 发布日期 ]
- 2018-09-11
重庆市渝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机关事务提供服务及管理保障。制定全区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政务、大型会议活动接待及其安全保卫协管工作;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系统、电子政务网络中心机房、全区视频会议系统、区政府广场电子显示屏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新建、调配及维修、租赁和管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公务车辆管理;机关招待所和食堂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下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二级独立核算单位,主要负责:为机关后勤提供劳务和技术服务;会议中心管理服务;重大活动公务接待服务;公务用车管理维修保障;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和机关食堂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6科1室:接待服务科、电子政务科、后勤保障科、安全保卫科、节能管理科、车辆管理科和办公室。
下属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332.39万元,支出总计5,332.3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57.33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是一是下属事业单位新增“渝北中学教育实验基地运维经费”、“ 便民中心物业管理费”和“ 区定向化保障平台运行经费”三个项目经费。二是本级年初预算减少,便民中心租金比上年少预算3个月的经费,便民中心物业管理费由下属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33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2.3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33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56万元,占10.47%;项目支出4,773.83万元,占89.53%。
本部门 2017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33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33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一是下属事业单位新增“渝北中学教育实验基地运维经费”、“ 便民中心物业管理费”和“ 区定向化保障平台运行经费”三个项目经费。二是本级年初预算减少,便民中心租金比上年少预算3个月的经费,便民中心物业管理费由下属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54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同时减少部分接待活动;年中追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区政府常务会议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区委宣传部会议室、区人大领导办公室、区委统战部会议室、区委办专题会议室等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3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33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是一是下属事业单位新增“渝北中学教育实验基地运维经费”、“ 便民中心物业管理费”和“ 区定向化保障平台运行经费”三个项目经费。二是本级年初预算减少,便民中心租金比上年少预算3个月的经费,便民中心物业管理费由下属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54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同时减少部分接待活动;年中追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区政府常务会议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区委宣传部会议室、区人大领导办公室、区委统战部会议室、区委办专题会议室等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3.01万元,占98.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区委宣传部会议室、区委办专题会议室等维修改造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54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年中追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1万元,占0.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住房保障支出27.02万元,占0.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住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8.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91万元,较上年增加114.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年中追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91.64万元,较上年减少8.6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文件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1.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区定向化保障用车平台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5.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车辆购置费和区定向化保障用车平台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175.6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原因是按照市级文件要求淘汰黄标车,车型为考斯特,数量2辆(文件号渝机管函【2017】53号、渝北机管车【2017】73号)。补充更新2辆考斯特,用于保障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招商活动及远距离公务出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5.6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市级文件要求淘汰黄标车,车型为考斯特,数量2辆(文件号渝机管函【2017】53号、渝北机管车【2017】73号)。补充更新2辆考斯特,用于保障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招商活动及远距离公务出行。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5.22万元,主要用于“区定向化保障用车平台”车辆运行经费,保障区级机关重要、紧急、特殊远距离公务出行,以及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招商活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区定向化保障用车平台”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9.74万元,主要原因是定向化保障用车平台成立于2016年,年中追加4个月车辆运维费,2017年是全年车辆运维费。
公务接待费10.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友好区县同级部门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5辆;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8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2.55元,车均购置费43.92万元,车均维护费4.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31.01万元,下降17.85%,主要原因是按照文件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2.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5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区政府常务会议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区委宣传部会议室、区人大领导办公室、区委统战部会议室、区委办专题会议室等会议室家具、会议系统、视频系统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安保服务费,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监理服务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491万元。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机关事务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机关事务管理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2万元,执行数为6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集中办公区域提供物业管理,实现物业管理均等化、科学化、集约化、节能化,二是,确保办公楼办公、办事环境整洁有序,为群众办事、职工办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未进行办公环境维护效果日常检查,二是提供服务无相应的管控制度,项目运管人员培训不够,无运行日志。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管理服务的制度建设,健全管控制度;加强对项目运管人员的培训,提高运行管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严格要求运行管护人员填报运行日志。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7169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