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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877L/2018-1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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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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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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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18-09-11
- [ 发布日期 ]
- 2018-09-11
重庆市第八中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第八中学校,原名树人中学,创建于1938年, 是重庆市首批市级重点示范中学,学校主要实施初中学历教育和高中学历教育,坚持育人为本,积极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坚持科学发展、突出办学特色,坚持“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大德育观,以弘扬主体意识、创新精神为己任,推行“减负提质”教学改革,构建特色课程体系,重视学生终身体育意识、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的培养,积极寻求教育国际化,让国际交流服务于教学与学生的素质培养。学校立志于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学校。
(二)机构设置。
学校内设14个处室科室,包括总务处、教科室、教务处、行政办公室、财务科、学生处、校团委、现教中心、体卫处、退教协、保卫科、国际部、党委办公室、工会。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重庆八中部门预算包括:重庆八中本级预算、重庆八中下属二级单位预算。公开报表中填列数据为单位本级和所有下属二级单位的汇总预算。
纳入重庆八中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渝北校区;
2、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沙坪坝校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5,733.84万元,支出总计15,733.8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925.32万元、增长45.57%,主要原因是2017年渝北校区新增一个年级学生,新招教师,相关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增多,学校规模扩大,财政拨款相应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5,73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33.84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5,73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1.58万元,占76.72%;项目支出3,662.26万元,占23.2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28.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末无结余,2016年年末结余为职业年金指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73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43.59万元,增长107.29%。主要原因是2017年渝北校区新增一个年级学生,新招教师,相关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增多,学校规模扩大,财政拨款相应增加;2016年非税收入纳入事业收入中,2017年非税收入纳入了财政拨款收入中。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2.84万元,增长28.32%。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中追加2016年平时绩效考核经费预算1,625万元,追加2017年第16届女子数学奥赛经费预算100万元,追加U18女子排球锦标赛承办经费预算202万元,追加2017年高中教学质量考核经费预算490万元,追加男生宿舍翻新预算189万元,追加一次性退休补贴11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3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72.26万元,增长110.86%。主要原因是2017年渝北校区新增一个年级学生,新招教师,相关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增多,学校规模扩大,财政拨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2.84万元,增长28.32%。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中有追加预算,相应财政拨款支出也同时较年初预算数增多。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3,530.33万元,占86.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5.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中有追加预算,增加了教育支出数;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10.95万元,占7.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有变动,2017年新招教师,导致支出数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8.55万元,占2.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变动,导致支出数减少;住房保障支出516.01万元,占3.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变动,导致支出数减少;其他支出28.00万元,占0.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0万元,主要原因追加2017年举办亚洲U18女子排球锦标赛经费预算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71.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04.46万元,较上年增加3,813.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渝北校区新增一个年级学生,新招教师,相关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增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667.12万元,较上年增加1,879.85万元,主要原因是渝北校区新增一个年级,学生及教师人数增加,相关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预算和决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渝北校区新增一个年级,学校规模扩大,各学校、相关单位来学校学习交流增多,接待次数增加;往来沙坪坝校区和渝北校区费用增加,公车运行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5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预算和决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25万元,主要原因是往来沙坪坝校区和渝北校区费用增加,邮费、维修费支出增加,公车运行费相应增加。
公务接待费39.0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各学校、相关单位来学校学习交流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预算和决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渝北校区新增一个年级,学校规模扩大,各学校、相关单位来学校学习交流增多,接待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6,3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2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4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各类教学设备,教学课桌椅,学生宿舍用品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重点项目和自评项目,故无预算绩效管理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3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