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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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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 2016-03-25 
    • [ 发布日期 ]
    • 2016-03-25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兴隆镇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代表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区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监督指导下,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科学理财”的原则,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政改革,在区域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

(一)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1.全年实际完成税收收入279.97万元,其中:营业税192.99万元、企业所得税1.53万元、个人所得税7.45万元、房产税4.13万元、城镇土地税44.21万元、资源税18.75万元,增值税10.91万元。

2.全年完成非税收入12.3万元,其中:社会抚养费收入5.34万元、其他一般罚没收入0.95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6.01万元。去年非税收入完成15万元,同比减少18%。非税收入较去年相比社会抚养费减少了,这是由于政策的改变,所以一年比一年征收少。

3.全年可供支配预算内总财力12659.56万元,其中:税收及非税收入292.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859.8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89.5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270.23万元]、上年项目结转收入1507.49万元。

(二)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财政实际支出1258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2.57万元,占总支出的24.82%;项目支出9458.98万元,占总支出的75.18%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6.96万元,占总支出的10.31%,主要用于党政机关行政运行支出1142.93万元、平安社区示范村支出10万元、固定资产购置支出22.93万元、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支出63.97万元、便民服务项目支出29.43万元、杨梅种植及病虫害防治支出5万元。

国防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0.24%,用于民防疏散基地建设款。

公共安全支出243.26万元,占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综治办行政运行支出138.26万元、社区网格化支出105万。

教育支出4.03万元,占总支出的0.03%,用于各部门培训费。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3.16万元,占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文化服务中心运行支出141.10万元、文化活动及文化室建设支出22.0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8.32万元,占总支出的18.27%,主要用于社事办(民政)行政运行支出67.44万元、社保所事业运行支出149.18万元、社区干部工资支出38.04万元、离退休人员支出291万元、观音洞水库人行便道支出145.5万元、冬春生活救助支出50.6万元、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含新寨及社保大厅建设)支出117.23万元、五保户、低保及优抚对象等各类补助支出838.73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46.87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6.35万元,占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计生办行政运行支出49.52万元、医疗保险支出64.3万元、公医疗补助金支出32.75万元、各类计生奖扶支出229.82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407.35万元,占总支出的11.19%,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支出124.58万元、退耕还林支出640.81万元、生态效益补偿及森林管护支出39.88万元、2015年煤矿关闭支出60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08.78万元,占总支出的19.15%,主要用于城建办及公路办行政运行支出110.39万元、场镇市政维护及环境卫生支出79.24万元、场镇入口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0万元、2014D类危旧房改造支出82.5万元、场镇综合整治支出1671.96万元、农民新村建设支出200万。

农林水事务支出3068.09万元,占总支出的24.39%,主要用于经发办行政运行支出106.25万元、农业服务中心事业运行支出215.53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支出458.56万元、2014-2015年一事一议及美丽乡村支出820万元、十基地及2014年新农村及生态示范村建设支出147万元、2015年山坪塘支出450万元、松材线虫支出78.28万元、2015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支出214.17万元、2015年村社便道硬化支出107万元、自来水村村通及集中供水维护支出203.17万元、林项改造支出52.2万元、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87.29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758.85万元,占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公路新建及养护费。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万元,占总支出的0.23%,用于兴隆四季田园支出20万、旅游公厕建设支出9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56.22万元,占总支出的0.45%,用于2014年地质灾害整治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07.83万元,占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110.0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97.78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支出7.15万元,占总支出的0.05%,用于2015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

其他支出116.20万元,占总支出的0.92%,用于体育健身工程支出3.8万、敬老院整治改造及各幸福院支出94.6万元、2015年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支出17.8万元。

2015年项目结转59.1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91万元。

(三)2015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税源挖掘工作,强化综合治税,杜绝税收“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一是凡我镇的建设项目,均要求施工方在我镇所属的税务所开具发票;二是严格票据审核,确保无假发票入帐。

2.注重民生建设,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财政资金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社会保障、小城镇建设等民生实事的投入。2015年,财政对民生的投入达到7938.06万元,其中:

有效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投入1447.5万元,其中:惠农补贴支出221.32万元,危旧房改造支出298.08万元,农民新村建设支出200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支出640.8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87.29万元。

社会保障方面投入1119.15万元,其中:五保户、低保及优抚对象等各类补助支出838.73万元、冬春生活救助支出50.6万元、各类计生奖扶支出229.82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5371.41万元,其中:自来水村村通及集中供水维护支出203.17万元、山坪塘整治支出45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支出758.85万元、人行便道工程支出252.5万元、社区及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17.23万元、场镇综合整治支出1671.96万元、场镇市政维护及环境卫生支出203.83万元、后期扶持项目支出546.87万元、“一事一议”项目及十基地等支出967万元。

3.加强财政监管,发挥财政职能。建立健全各项财政管理制度,强化收支规范化管理,加大财务检查、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管理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2015年接受了市观音洞水库、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资金审计,在审计中充分肯定了我们在财政经济业务管理方面做出的成绩,并对兴隆的财务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兴隆财政监管到位、支出合理,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各位代表!2015年我镇财政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骨干税源较少,税收规模很难再上一个新台阶;二是刚性支出增速过快,而新的经济增长点尚未形成,财政面临较大压力,亟需寻找财源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三是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支出审批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监督管理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四是由于预算编制不合理、工作推进慢等原因,出现支付进度较慢的情况。目前,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在财政管理改革的过程中逐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2016年财政经济形势,合理编制财政收支预算,扎实开展财政工作,对于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预算法》和中央、市、区对编制2016年预算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2016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为2016年财政工作的基本原则,加强财政收入综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支出保障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目前经济发展形势和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拟定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如下:

(一)收入预算(草案)

按照现行的区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所确定的收入范围,编制税收收入289万,非税收入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76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9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7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万元,上年结转59万元,一般预算收入共计6137万元。

(二)支出预算(草案)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按照镇街综合体制改革后的职能和支出范围,按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的资金保障顺序,结合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安排一般预算支出6137万元。支出预算主要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5万元,用于党政机关行政运行支出1055万元、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61万元,用于综治办及司法所行政运行支出151万元、社区网格化支出105万、司法所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支出5万元。

3.教育支出4万元,用于各部门培训费。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7万元,用于文化服务中心运行支出141万元、2016年镇街文化中心(站)免费开放经费支出5万元、村级文化室运行补助支出15万、流动文化服务进村活动及响通工程经费支出6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万元,用于社事办(民政)行政运行支出68万元、社保所事业运行支出149万元、社区干部工资支出38万元、离退休人员支出291万元、五保供养支出22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和节日慰问金支出28万元、老年人高龄津贴支出45万元、残疾人支出44万元、低保支出123万元、临时救助支出71万元,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支出67万元、村(社区)干部意外伤害保险费支出4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万元,用于计生办行政运行支出147万元、计生惠民政策补助支出40万元、镇街食药监协管员经费支出10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832万元,用于退耕还林补贴支出138万元、煤矿关闭区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692万元、2015年次级河流清漂支出2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193万元,用于城建办及公路办行政运行支出105万元、场镇设施维护运行支出8万元、垃圾中转站支出80万元。

9.农林水支出2032万元,用于经发办行政运行支出106万元、农业服务中心事业运行支出222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支出459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出25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2万元、森林防火检查站支出13万元、森林防火阻隔带清理维护支出10万元、镇街松材线虫病防治支出69万元、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支出348万元、自来水工程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美丽乡村及一事一议项目支出364万元、村社便道硬化建设支出40万元、农村公共服务补助支出60万元、农村购置补贴支出15万、后扶种殖养殖支出4万元。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用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经费。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万元,用于2014年地质灾害整治工程。

12.住房保障支出95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

13.预备费70万元,按一般公共预算实际安排支出的3%以内计提。

(三)2016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6年,区域经济形势仍不明朗,影响我镇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同时,保障民生、基础建设等方面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财政压力较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我镇财政工作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财源建设,增加可用财力。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植新税源。一是注重对重点纳税企业特别是对帅翼驰公司及南北大道项目的扶持,认真研究了解国家有关扶持政策,做好项目编制和包装工作;二是主动同上级有关部门联系与沟通,积极寻求项目和资金支持,确保民生事业发展有资金保障;三是加强协税护税,确保辖区内税收应收尽收。

2.优化支出结构,增强保障能力。在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建设的要求压缩一般公共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大对民生实事的投入,增加对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方面的基础性投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深化财政改革,打造阳光财政。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有预算、才支出”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的前瞻性、连续性、约束性。二是继续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统筹安排收支,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力争年底实现公务卡报销率75%的目标。三是拓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财政工作在阳光下开展。

4.厉行勤俭节约,强化财政监管。牢固树立“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转变财政监管思路,实现检查型监督向管理型监督的转变,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进一步规范支出审批程序,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力度,保证财政支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加大对往来资金的清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各位代表,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坚信,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我们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扎实工作,一定能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建设美丽、宜居、和谐的兴隆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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