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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9060/2023-00542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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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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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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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6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向市委巡视办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办理市委巡视办交办的事项;传达贯彻区委常委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对相关议定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统筹、协调、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受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负责区委巡察组日常管理;承担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按照《渝北区委巡察人员抽调管理暂行办法》《渝北区委巡察组工作考核办法》等规定,会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提出巡察人员选配、晋升、交流及考核建议,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区委巡察办设综合科和督查科两个内设机构。
二、单位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总收入3472002.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72002.68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358197.34 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358197.34 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总支出3472002.6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3026.8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876.08元,卫生健康支出131081.71元,住房保障支出164018.04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358197.34 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58197.34 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2002.68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2002.68元。比2022年减少358197.34元,其中基本支出2672002.68元,比2022年减少358197.34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政府过“紧日子”措施和厉行节约要求,调减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00000元,较2022年持平,主要用于巡察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区委巡察办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8000元,比2022年减少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主要原因是按编制要求因公出国(境)费全区统一预算到区政府外办,执行过程中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再完善预算手续追加到有关单位,故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未编制该项经费;公务接待费0元,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政府过“紧日子”措施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接待经费预算,本单位2023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0元,比2022年减少2000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政府过“紧日子”措施和厉行节约要求,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指标,故不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97338.4元,比上年减少215758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政府过“紧日子”措施和厉行节约要求,调减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财政拨款8000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 月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冯霞联系电话:023-6783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