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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 2018-02-09 
    • [ 发布日期 ]
    • 2018-02-09 

重庆市渝北区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城乡旅游经济发展,编制并组织实施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镇街发展旅游经济。

2、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3指导并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

4制定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新业态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区旅游招商引资、旅游建设项目策划等工作。

5组织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红色旅游资源普查、策划规划、开发保护工作;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营销;引导旅游休闲度假。

6、负责全区三星级以下(含三星)饭店的评定和AA以下(含AA)景区评定复核;负责一般旅行社审批;负责辖区内星级饭店、A级景区和旅行社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旅游业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

8、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9、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检查旅行社、A级景区、旅游景区、旅游景点、星级饭店关于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旅行社做好旅游包车安全工作。组织制订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反旅游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对有关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

10、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

11、制定旅游人才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职业培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

(二)单位构成

1、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旅游局预算包括:区旅游局本级预算、区旅游监察执法队二级单位预算。公开表中填列数据为单位本级和二级单位预算。

2从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看,区旅游局本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全科、行管科、规划科;二级单位为渝北区旅游监察执法队。

3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与上年相比较,没有增减变化。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45307.58元,比2017年增加579488.1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950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49500.00元。(一)按支出属性分:一是基本支出4915112.58元占18.73%,比2017年减少70706.89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减少(一名职工退休、一名职工调出),其中:人员经费3232891.18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682221.40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二是项目支出21330195.00元占81.27%,比2017年增加650195.0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旅游宣传工作经费300000.00和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350195.00元,主要用于我区旅游招商引资和旅游厕所建设的补助等重点工作。(二)按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774.4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440.77元,农林水支出20000000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295028.01元,住房保障支出190064.40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95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9500.00元,比2017年增加249500.00元,主要原因是:国家旅游局、市旅游局对我区旅游厕所建设的补助249500.00元,主要用于旅游厕所建设工作。

2018年渝北区旅游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三、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26494807.58元,与2017年预算比增长3.23%,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245307.58元占99.0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9500.00元占0.94%;支出预算26494807.58元,与2017年预算比增长3.23%,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774.40元占1.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440.77元占1.00%、农林水支出20000000元占75.4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544528.01元占20.93%、住房保障支出190064.40元占0.71%

四、关于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1800.00元,与2017年预算比减少123200.00元,与2017年决算比增加798.5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2017年预算0元,与2017年决算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任务;公务接待费7700.00元,与2017年预算比减少107300.00元,与2017年决算比增加47.0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100.00元,与2017年预算比减少15900.00元,与2017年决算比减少751.55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节约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7年预算比无变化,与2017年决算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区旅游局及1家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82221.40元,比2017年预算增长3.8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区旅游局及1家下属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330195.00元。其中纳入重点审核的项目0个,金额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1231日,区旅游局本级及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占有固定资产总额3084490.00元,其中房屋600平方、1800000.00元,车辆3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750909.00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0元,其他固定资产533581.00元。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点击下载:重庆市渝北区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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