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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877L/2016-0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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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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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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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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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16-03-10
- [ 发布日期 ]
- 2016-03-10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单位概况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为区政府的职能部门,内设党政办、规划财务科、优抚安置科、社会救助科、救灾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科、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科等9个科室,下设8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区婚姻登记处、区救助管理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原区医疗救助中心更名)、区殡葬管理所、区天合陵园、区殡仪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管全区老龄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优抚法规、政策、标准和办法;承办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承办烈士的评定上报和褒扬工作;做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拟订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方案、措施;负责核查、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4.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牵头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牵头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6.拟订行政区划规划和街镇建制调整方案;主管地名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界限管理工作。
7.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老龄工作。
8.组织拟订发展慈善事业的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本地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9.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0.牵头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依法承担对全区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的监督管理。
12.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区民政局本级预算、区老龄委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区婚姻登记处、区救助管理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区殡葬管理所、区殡仪馆,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原区医疗救助中心更名)。
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民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670697.37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30524907.68元,上年结转1193600.18元,上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952189.51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50820.91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687137.27元、住房保障支出524739.1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5008000元。见公开表一。
(二)关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区民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662697.37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2409.68元、项目支出105480287.69元。见公开表二。
(三)关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民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82409.68元,其中:人员经费8267184.85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54884.26元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2300.59元;公用经费3915224.83元,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见公开表三。
(四)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民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578500元,比2015年决算上报数减少142000万元,下降19.7%。见公开表四。
1. 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情况。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未编制该项经费,按编制要求统一预算到区府办,执行过程中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再完善预算手续追加到有关单位。(区府办需要修改说明)
2. 公务接待费预算情况。区民政局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89500元,比2015年决算上报数增加10000元,增长3.6%。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情况。区民政局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89000元,比2015年决算上报数减少152000元,下降34.4%。
(1)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上报数0元,主要原因是我区将在2016年进行公车改革。
(2)区民政局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89000元,比2015年决算上报数减少152000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我区将在2016年进行公车改革。
(五)关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区民政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008000元,其中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4138000元、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70000元。见公开表五。
(六)关于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区民政局201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见公开表六。
(七)关于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编制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区民政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139210697.37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上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见公开表七。
(八)关于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民政局2016年收入预算139210697.3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516907.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08000元、事业收入6540000元、上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952189.51元。见公开表八。
(九) 关于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民政局2016年支出预算139210697.37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2409.68元、项目支出127028287.69元。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为: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90820.91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687137.27元、住房保障支出524739.19元、其他支出15008000元。见公开表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