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新增及撤销方案的通知
渝北府办发〔2022〕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及撤销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及撤销方案
一、新增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
水厂名称 |
水源 名称 |
水源 类型 |
水源所在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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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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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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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水井 水厂 |
华蓥村山坪塘 |
水库型 |
茨竹镇 |
华蓥村山坪塘正常水位线(888.1m)以下的全部水域。 |
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 |
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汇水区域。 |
二、撤销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
水厂 名称 |
水源 名称 |
水源 类型 |
水源所在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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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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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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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花洞水厂 |
御临河 |
河流型 |
龙兴镇 |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取水口上游1000-3000米,下游100-300米,一级保护区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河岸两侧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