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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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新增及撤销方案的通知

渝北府办发〔2022〕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及撤销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及撤销方案

 

一、新增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水厂名称

水源

名称

水源

类型

水源所在镇(街道)

保护区范围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1

双水井

水厂

华蓥村山坪塘

水库型

茨竹镇

华蓥村山坪塘正常水位线(888.1m)以下的全部水域。

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汇水区域。

 

二、撤销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水厂

名称

水源

名称

水源

类型

水源所在镇(街道)

保护区范围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1

排花洞水厂

御临河

河流型

龙兴镇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取水口上游1000-3000米,下游100-300米,一级保护区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河岸两侧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