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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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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 2024-02-24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创建工作,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推动解决农村突出水污染问题,高水平建设和美乡村,全面推进美丽重庆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现状

(一)排查摸底情况

2020年,全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调查摸底工作,渝北区各镇街根据感观判定、问卷调查、水质监测三项标准进行了现场核查,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抽查,全区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

2023年,渝北区对全区城市建成区以外涉及农村区域的河流、坑塘、沟渠、湖泊、水库5类水体以及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区域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排查,共排查出21个农村黑臭水体、水域面积31993平方米,其中坑塘20个、沟渠1条,涉及木耳镇、王家街道、古路镇、玉峰山镇、茨竹镇、大盛镇、兴隆镇7个镇街、14个行政村(社区),人口1800余人。根据现场调查溯源,造成黑臭水体主要原因有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畜禽养殖、种植业面源污染、生活垃圾污染、水体底泥淤积及水面漂浮物污染。

(二)治理修复情况

2020年,全区排查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2023年,排查出21个农村黑臭水体;2024年启动并完成整治,确保当年清零。

(三)相关指标基数

2023年,全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农村生活污水采取纳管、资源化利用等治理模式,与“改厕”有效衔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59.6%;大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深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实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农作物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94.9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落实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分区管理,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9%;强化小微工矿企业、餐饮经营者、规模农家乐排污行为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或满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处理相关要求。

(四)问题清单

一是水体内源污染严重。部分水塘岸边杂草及垃圾通过雨水冲刷进入水体,腐败沉积形成底泥,又无其他水源,属封闭式水域,水体缺乏流动性,自净能力差,极易致使污染物、底泥淤积。

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大部分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采用三格式化粪池进行处理,但排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存在部分水体周边生活污水收集效率较低,三格式化粪池或管网存在破损、溢流等情况,致使生活污水散排进入水体污染水质。

三是畜禽养殖污染普遍。水体周边畜禽散养情况普遍,家禽可直接进入水体,家禽粪便直接污染水质;部分水体周边畜禽养殖方式为圈养,其产生的粪便也将随着时间汇集、雨水冲刷等进入水体。

四是种植业面源范围广。水体沿岸农作物种植情况普遍、范围广,岸带未建设有效的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农业种植原料、土壤等易通过径流、雨水冲刷进入水体内,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水体生态系统丧失,进一步造成内源污染恶化。

五是水体缺乏管护。本次动态新增农村黑臭水体大多为废弃坑塘,长期缺乏管理管护,因所处的地理区位不同,黑臭成因不同,治理方向各异,以往工作中无成熟的经验可供参考,治理后存在返黑返臭风险。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和美丽重庆建设大会要求,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建统领,突出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按照“以创促干、以奖促治、动态清零”工作思路,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零行动,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面推进美丽重庆建设。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集中资源、加快突破,推进全域全面清零,形成美丽重庆建设标志性成果。

——创建引领,整体提升。以创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为目标,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重塑农村生态环境。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分析黑臭水体特征与污染成因,聚焦生产生活、外源内源等污染治理,实施分级、分期治理。

——经济适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等,合理选择经济适用、维护便捷、高质高效的工艺技术和治理模式。

——强化统筹,“九治”共推。一体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九治”攻坚,迭代升级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范围对象

2023年排查出的21个农村黑臭水体点位,总水域面积31993平方米,涉及木耳镇、王家街道、古路镇、玉峰山镇、茨竹镇、大盛镇、兴隆镇7个镇街、14个行政村(社区),人口1800余人。

(四)工作目标

2024年底,渝北区全域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通过评估验收,创成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实现“全面清零、全域创建、长制久清”总体目标。

三、清零创建标准

按照“摸清底数、消黑除臭、水质达标、群众满意、机制建立”要求,开展本辖区生活、生产等污染治理情况现状分析,及黑臭水体周边相关污染情况分析。

——摸清底数。全面查清辖区范围内200平方米及以上的,以及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区域的河塘沟湖库5类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排查溯源,开展污染源调查,分析水体黑臭原因,建立“一水一档一策”。

——消黑除臭。以“一水一档一策”为基础,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黑臭水体整治,治理后水体无刺激气味和异常颜色,水体沿岸无污水直排、无垃圾乱堆乱放,水体表面无明显漂浮垃圾和藻类等。

——水质达标。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包括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三项指标,监测范围全覆盖,水质指标全达标。

——群众满意。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黑臭水体清单和治理成效,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随机选择完成治理水体数量的60%进行抽样问卷调查,开展公众评议,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机制建立。有健全的河长制管理、日常巡查管护、运维 资金保障、水质监测评估、公示督察考核、返黑返臭处置等工作机制。

四、具体实施

(一)清零创建

1. 统筹施策,编制总体方案(2023年11月-2024年1月)。成立渝北区黑臭水体工作专班,对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组织专业团队进行现场调研、排查溯源;结合实际编制实施方案,并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2. 溯源建档,强化清单管理(长期)。完善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校核,识别黑臭水体主要污染来源和成因,经审核后形成本辖区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建立镇街群众投诉举报制度,根据卫星遥感筛查、群众举报、现场抽查等方式,动态更新清单。无黑臭水体的镇街进行辖区无黑臭水体承诺备案。

3. 拟定计划,落实整治方案(2024年1月-2024年2月)。区黑臭水体工作专班应聚焦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零目标,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系统实施补齐管网、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治理措施。

4. 明确任务,实施清零创建(2024年2月-2024年9月)。落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单位、到岗位、到人头,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全覆盖,全面消除本方案清单内黑臭水体,恢复水体清澈。专班办公室主动对接涉黑臭水体镇街,采取技术培训、现场调研、专家帮扶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

5. 区级评估(2024年6月-2024年11月)。各镇街于2024年10月底之前完成黑臭水体清零工作,向区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区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评估得分90分以上。

6. 申请市级验收(2024年11月-2024年12月)。完成整体清零工作后,区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将清零完成情况通过渝北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常反馈,向区工作专班报告完成情况,由区政府向市工作专班办公室申请验收,并按《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规程(试行)》提交相关文字材料和佐证资料,接受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

7. 长效巩固。市工作专班对获得命名的区县实行动态监督管理。由市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开展年度评估和效果复核,复核周期为三年;复核不达标的,撤销其命名。

8. 经验总结推广。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梳理提炼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操作典型案例并报区工作专班。

(二)清零攻坚

按照“一水一档一策”要求,开展污染源分析,筛选技术路线,确定治理措施,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统筹资金。

  1.  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清淤疏浚行动。对淤积严重或存在翻泥、冒泡现象的黑臭坑塘和废弃闲置鱼塘,应调查底泥污染状况,明确清淤范围和深度,采用机械或人工等方式开展清淤。清淤底泥实施分类、无害化处理处置,严禁底泥随意堆放倾倒,防范二次污染风险。未受工业污染或未接纳畜禽、水产养殖污水的底泥鼓励有条件进行资源化利用,禁止向农用地排放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定期清理水底淤泥、杂草、杂物、垃圾等物质,收割水生植物,恢复水体的流动性和通透性。面积较小和自净能力弱的坑塘、沟渠,应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自然湿地、氧化塘等,安装曝气增氧、人工浮岛等设施,通过水体净化、水生修复等“人工+自然”的方式逐步恢复水体健康生态系统。2024年,全面消除渝北区内农村黑臭水体。(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涉农镇街)
  2.  实施乡镇污水治理提升行动。以建制乡镇污水全域收集、治理全面达标为重点,落实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三同步”要求,逐步补齐乡镇污水管网短板。坚持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与乡镇发展实际相结合,严禁盲目抬高出水排放标准。加快推进技术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工艺合理、易维护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完善设施运行维护长效保障机制,确保稳定运行。2024年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90%。(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涉农镇街)
  3.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以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聚居点为重点,持续推进聚居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补短板建设,鼓励有余量、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对于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以及具备环境消纳能力的村庄,鼓励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在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对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水治理与“改厕”有效衔接,在“愿改则改、能改则改”的基础上,基本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常住农户“改厕”全覆盖。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机制与运维机制,完善配套二、三级管网,对破损的设备设施、管网等及时进行更换、保养、检修。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2027年提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涉农镇街)
  4.  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持续落实渝北区规模畜禽养殖分区管理,指导畜禽养殖户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管理制度,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对水体周边污染严重的规模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改造或适时引导搬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严格水体周边畜禽养殖圈养方式,保证畜禽养殖污染不直接入水体。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的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畜禽养殖环境投诉办理回访制度。2024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92%。(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涉农镇街)
  5.  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达标行动。依法排查整治违法网箱围网养殖。推进30亩以上规模池塘养殖或工厂化水产养殖场实施尾水处理设施改造,强化养殖场所清淤管理,鼓励采取“三池两坝”(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净化池、两级过滤坝)等模式处理养殖尾水,确保达标排放、循环使用或资源化利用。鼓励30亩以下水产养殖场采取种养结合的方式,促进废弃物等就近就地消纳利用。开展养殖场池塘尾水直排问题及治理情况摸底调查,加大养殖尾水集中排放期的环境监管力度。2024年规模化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达到40%,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70%。(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涉农镇街)
  6.  实施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因地制宜推进精准施肥,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科学用药,推广运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式控制种植业污染。规范农膜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回收管理,从源头控制和减少白色污染。因地制宜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分别达到91%、95%以上,2027年两项指标分别巩固提升达到91%以上、96%。(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涉农镇街)
  7.  实施小微企业排污监管行动。禁止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强化小微工矿企业排污行为监管,做好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防止废水直排。组织实施汽修、酿酒、屠宰、食品生产等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监督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或满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处理相关要求。指导监督餐饮经营者、规模农家乐建设配套隔油设施,防止因污水管网堵塞、破损等形成黑臭水体。2024年小微工矿企业全面建成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并巩固提升。(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涉农镇街)
  8.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落实国家、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措施,严禁在农村水体周边乱倒乱堆生活垃圾,加强沿岸生活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清理,已有的需限期整改。继续深化“户集、村收、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合理布设完善农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健全农村生活垃圾保洁人员配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前端减量和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引导,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先锋村(庭院)创建。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保持100%。(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涉农镇街)
  9.  实施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一河一策”河流整治提升方案。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常态化推进河道“清四乱”,规范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常态化开展河流巡查、水质监测,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总结推广一批河湖系统治理、生态价值挖掘、群众幸福感提升等方面经验做法。2024年,逐步建成美丽幸福河湖。(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涉农镇街)

(三)长制久清

1. 督察考核机制。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本行业各类年度目标考核。区生态环境局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纳入生态环境高分报表、生态环境督察范畴。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及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情况由区生态环境局每季度动态更新,清单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2. 监测评估机制。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氨氮3项指标。建立治理工程效果评估体系。黑臭水体消除后,将各镇街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纳入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性监测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水体水质监测与评价结果。

3. 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发现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直排,倾倒垃圾,净化水质的植物缺失或衰败,水体颜色或气味明显异常等情况,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局或其他部门报告,分类整改。鼓励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管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理设施的维护或监督。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及治理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公告栏、设置水体信息公开牌等方式向村民公开。

4. 保洁管护机制。鼓励河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以完善农村网格化管理制度为基础,设专人负责,定期巡查和保洁水体,定期打捞水面漂浮物,清理影响水生态的植物、沿岸生活垃圾、塑料废物及其他废弃物等,建立水体清漂、岸坡垃圾清扫保洁机制,落实保障经费。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源头治理设施管护,特别是做好厕所粪污、畜禽粪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管护。加强水体治理设施的常态化管护。

五、工作保障

(一)党建引领。区委、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见附件1),加强对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调度重大事项和工作进展。把党建统领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队伍参与创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文明乡风,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文明村镇创建相结合,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责任分工。建立“专班牵总、部门联动、属地实施、群众监督”工作推进机制。区生态环境局在区黑臭水体工作专班领导下,负责做好统筹全区黑臭水体排查、复核、清单管理,完成行业部门任务分发,上下衔接市区、部门资源统筹等,会同部门、镇街开展工程实施、验收监测、效果评估等工作。区级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各镇街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查,具体实施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政策支持。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督促电网企业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类用电价格;加强项目策划和储备,争取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资金。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如何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区财政局负责指导督促区有关部门和镇街加强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管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区水利局负责将美丽河湖周边农村黑臭水体纳入美丽河湖建设中一并治理。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将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相关的管网建设、小流域治理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包装项目,统筹中央土壤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优先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提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政策指导。区水利局负责把河长制延伸至农村黑臭水体范围,在符合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区城管局负责提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综合治理政策指导。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支持在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区域优先推进农村户厕改造。

(四)资金保障。发挥主观能动性打好组合拳,通过安排本级财政资金、依法依规发行政府专项债、争取政策性银行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美丽河湖建设、巴渝和美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市级资金,统筹整合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乡村振兴、乡村建设一体推进。加强项目谋划与储备,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整治、水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中央、市级专项资金。

(五)长效机制。区河长办要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管理范围,将农村黑臭水体范围纳入河长制工作,各镇街要强化属地监管,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聘请保洁人员定期对水体清漂保洁,岸坡垃圾及时清扫,落实保障经费,建立水体清漂岸坡垃圾清扫保洁机制,生活污水管网和污水设施治理管护机制,严防返黑返臭。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应当对标行业管理职责,对畜禽水产养殖、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等开展日常巡查,组织专家团队对新增发现的疑似黑臭水体开展监测评估,确定为黑臭水体的要求责任镇街立即整改。要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本行业各类年度目标考核,对完成绩效高的镇街当年度考核予以加分。将工作推进情况与农业农村系统赛马比拼、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生态环境高分报表等机制充分衔接,对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和约谈。各镇街要畅通农村黑臭水体群众举报途径,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完善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以工代赈,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六)宣传引导。把宣传教育贯穿工作全过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各牵头单位每年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每季度至少凝练1篇典型经验或简报信息,通过市属媒体或融媒体中心刊发相关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各部门、镇街要积极发掘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各镇街至少打造1个特色亮点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区工作专班将择优推出一批典型案例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推广。

(七)工作调度。各部门、镇街每个月20日以前向区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区工作专班办公室汇编成简报信息,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区工作专班每月调度一次工作进展。

附件:1.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创建工作专班

           2. 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流程

          3.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单

          4.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一水一档一策”清单

          5.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投资估算总表、分项表

          6.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现状分析及任务分配表

          7.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创建工作职责分工表


附件1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创建

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小渝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唐  密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赵  兵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的副主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分管负责人,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涉农镇街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曾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爱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专班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

(二)督促指导区级有关部门、有关镇街系统有效解决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三)定期调度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进展。

(四)采取实地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实施目标任务考核、绩效评估。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调度机制。工作专班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现场会议,研究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

(二)督察考核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纳入生态环境督察范畴,对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和约谈。将工作推进情况与农业农村系统赛马比拼、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生态环境高分报表等机制充分衔接,强化结果运用。

(三)交办评估机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污染源类型进行问题交办,由行业主管部门督导有关镇街进行问题整改。定期组织对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将考核评估结果运用作为项目安排、资金分配、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工作专班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成员。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并报区生态环境局邮箱,负责协调沟通、信息共享等事宜。

(二)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由区生态环境局代章。


附件2

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流程

一、明确排查范围

全面查清辖区范围内城市建成区以外涉及农村区域的河流、坑塘、沟渠、湖泊、水库5类水域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水体,以及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区域的农村黑臭水体。

二、开展排查判定

采取现场勘查、资料收集、调查走访、水质监测、卫星遥感等排查方式,建立农村黑臭水体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广泛听取收集群众意见。

通过感官判断水体存在发臭、发黑等表征的,即视为黑臭水体。对于感官判断有争议的水体,应组织公众评议,发放不少于20份有效调查问卷,60%以上居住村民认定水体存在发臭、发黑等表征的,即视为黑臭水体。当感官判断、公众评议有困难的,报区生态环境局,由区生态环境局对水质开展监测,通过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指标(包括溶解氧、氨氮、透明度3项)判定是否为黑臭水体。

三、排查方式

采取现场勘查、资料收集、调查走访、水质监测、卫星遥感等排查方式。建立农村黑臭水体群众投诉举报制度。

四、建立排查清单

针对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查明水体名称、类型、水域面积、地理位置、空间范围、周边人口等基本信息,分析主要污染来源和成因(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植业面源污染、企业排污、底泥淤积等),填写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清单,将排查情况报区生态环境局。清单根据卫星遥感筛查、群众举报、现场巡查、市局抽查发现等方式,该清单实施季度更新,发现新增问题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和区生态环境局。

五、确定整治任务

区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各镇街报送的黑臭水体,确定区农村黑臭水体清单,纳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清单系统进行管理,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的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报送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各镇街针对上报问题形成“一水一档”资料,收集整理黑臭水体发现、整改、销号全过程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备查。


农村黑臭水体感官识别表(表一)

编号

区县

镇街

村社

水体名称

水体类型

黑臭判定级别

□无□是(□轻度□重度)

黑臭判定

依据

颜色:□清澈无色□黑色□黄色□乳白色□其他;

臭味:□无味□微臭□恶臭□刺激性□其他;

投诉:□无□有。

若为黑臭的情况

黑臭面积/长度

黑臭原因

黑臭起点经纬度坐标

黑臭终点经纬度坐标

现场照片(建议下载元道经纬相机APP来拍照,设置后,一拍照就有地址、经纬度等相关信息显示。)

现场排查人员签字:






注:1、黑臭判定级别:

(1)轻度:局部黑臭或水域内其他水可视透明度达10-25厘米;

(2)重度:全部黑臭,可视透明度小于10厘米。

2、黑臭判别方法:

(1)全域水体感官;

(2)用透明玻璃瓶或矿泉水瓶取水,观察水质是否清澈透明,有无异味。

3、黑臭原因:点源污染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规模化养殖场(含水产养殖)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等。面源污染主要包括种植业面源污染、分散式畜禽养殖废水污染、岸边垃圾及水体中各种漂浮物等。内源污染主要是指农村水体底泥中所含有的污染物等。

农村黑臭水体识别调查问卷(表二)

姓名

性别

工作状态

□工作□退休□学生

年龄

联系方式

人员性质

□居民□商户□其他

地址

1、您居住或工作地方距离该水体多远

□200m内□200~500m□500m以外

2、您认为该水体是否有臭味

□无□有

如选择有,臭味严重程度如何

□轻度□重度

3、您认为该水体颜色是否异常

□无□有

如选择有,颜色异常程度如何

□轻度□重度

4、黑臭主要发生在什么季节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5、黑臭主要发生在什么时间

□上午□中午□下午□夜晚

6、您认为该黑臭水体的污染源*

□点源污染□面源污染□内源污染

*注:点源污染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规模化养殖场(含水产养殖)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等。面源污染主要包括种植业面源污染、分散式畜禽养殖废水污染、岸边垃圾等。内源污染主要是指农村水体底泥中所含有的污染物等。

农村黑臭水体监测指标阈值

监测指标(单位)

指标阈值

透明度(cm)

<25*

溶解氧(mg/L)

<2

氨氮(mg/L)

>15

*注:水深不足25 cm时,透明度按水深的40%取值。

监测分析方法参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透明度推荐采用黑白盘法或铅字法;溶解氧推荐采用电化学探头法,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技术要求、性能指标等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925-2017);氨氮推荐纳氏试剂光度法或水杨酸-次氯酸盐光度法。

通过水质监测判断时,原则上沿水体每200 m-600 m间距设置监测点,但每个水体的监测点不少于3个。取样点一般设置于水面下0.5 m处,水深不足0.5 m时,应设置在水深的1/2处。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更新清单(表三)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乡镇街道

行政村社

水体名称

水体类型

水域面积(㎡)

长(m)

宽(m)

黑臭起点及经纬度

黑臭终点及经纬度

主要污染问题

判断依据

治理费用(万元)

治理对策

管理级别

地块属性

备注

1

2

3

备注:1.水体类型:按照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五类水体填写。2. 水体类型:按照河、塘、沟渠填写。3. 水域面积:河流、沟渠是指水体黑臭段的面积,非整个水体的流域面积;塘是指整体水域面积。4. 黑臭段起点、黑臭段终点:填写便于找到水体的地理名称,如:XX村XX组XX医院后门、XX路口东侧10米广告牌旁等,并标注经纬度。5. 判断依据:感官判断、满意度测评、水质监测,3种识别依据。6.主要污染问题包括: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注明规模);c.水产养殖污染;d.种植业污染;e.企业排污;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g.底泥淤积;h.农厕粪污污染;i.其他污染问题等。分析黑臭成因,如实填写一种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填写序号)。造成污染最主要的原因务必置于首位。7. 管理级别:大于3亩以上的为国家监管级,大于等于1亩、小于等于3亩的为市级监管级,小于1亩的为区县监管级。8.治理对策:按照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填写(可多选)。8. 地块属性:私有地、集体用地、企业租用地、承包地等。 


附件3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单

序号

镇街名称

行政村(涉农社区)

水体名称

水体类型

水域面积(m2

中心坐标位置

起点

终点

主要污染问题

所属流域

管理级别

判断依据

备注

名称

坐标

名称

坐标

1

木耳镇

白房村

陆家新堰塘

605

106.661759°E,

29.831665°N

/

/

/

/

g.底泥淤积

i.其他污染问题(富营养化、水面漂浮物)

平滩河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2

金刚村

夹沟连片堰塘

1188

106.700806°E,

29.861133°N

/

/

/

/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80只)

d.种植业污染

g.底泥淤积

平滩河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3

金刚村

高家村堰塘

4210

106.694661°E,29.864314°N

/

/

/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g.底泥淤积

i.其他污染问题(富营养化、水面漂浮物)

平滩河

市级监管

感官判断

/

4

金刚村

金刚新村池塘

780

106.691543°E,29.862979°N 

/

/

/

/

g.底泥淤积

i.其他污染问题(富营养化、水面漂浮物)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平滩河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5

石鞋村

石鞋村2社企业后

5700

106.688763°E,29.845823°N

/

/

/

/

e.企业排污(周边企业历史排污问题)

i.其他污染问题(富营养化、水面漂浮物)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20只)

g.底泥淤积

d.种植业污染

平滩河

市级监管

感官判断

/

6

王家街道

苟溪桥村

吊炉子堰塘

2652

106.711419°E,29.729767°N

/

/

/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50只)

g.底泥淤积

d.种植业污染

i.其他污染问题(富营养化、水面漂浮物)

f.生活垃圾污染

市级监管

感官判断

/

7

古路镇

乌牛村

乌牛村3组石朝门堰塘

3595

106.728139°E,29.823492°N

/

/

/

/

b.畜禽养殖污染(养狗400只、猫20只)

g.底泥淤积

i.其他污染问题(富营养化、水面漂浮物)

市级监管

感官判断

/

8

百步梯村

中投稳盛至郭方明段沟渠

沟渠

3350(含尾端汇水塘面积)

/

中投稳盛企业排水口

106.745461°E,29.836661°N

下游池塘

106.746222°E,29.834797°N

e.企业排污(上游约130m,历史排污问题)

g.底泥淤积

市级监管

感官判断

/

9

兴盛村

新堰塘

470

106.778103°E,29.865214°N

/

/

/

/

g.底泥淤积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10只)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10

兴盛村

戈昌湾堰塘

505

106.763633°E,29.842153°N

/

/

/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15只)

g.底泥淤积

f.生活垃圾污染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11

古路镇

吉星村

杉树屋基堰塘

589

106.758189°E,29.870556°N

/

/

/

/

g.底泥淤积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12

玉峰山镇

玉峰村

兴源山庄堰塘1

435

106.700658°E,29.642922°N

/

/

/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g.底泥淤积

f.生活垃圾污染

d.种植业污染

朝阳河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13

玉峰村

半山紫苑堰塘1

1036

106.698881°E,29.645739°N

/

/

/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上游约130m)

g.底泥淤积

朝阳河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14

茨竹镇

大面坡村

峦堡山坪塘

1167

106.749756°E,30.008661°N

/

/

/

/

i.其他污染问题(水面漂浮物)

g.底泥淤积

f.生活垃圾污染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15

秦家村

水口山处塘

800

106.687256°E,30.058675°N

/

/

/

/

e.企业排污(历史排污问题)

d.种植业污染

g.底泥淤积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16

玉兰村

红岩子新村堰塘

530

106.766014°E,30.000683°N

/

/

/

/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20只)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g.底泥淤积

i.其他污染问题(富营养化、水面漂浮物)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17

茨竹镇

玉兰村

手扒岩堰塘

800

106.764106°E,29.992944°N

/

/

/

/

g.底泥淤积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18

玉兰村

石坝子堰塘

300

106.751858°E,29.991200°N″

/

/

/

/

g.底泥淤积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19

大盛镇

东山村

东山村5社火烧湾池塘

1642

106.937956°E,29.957836°N

/

/

/

/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30只)

g.底泥淤积

d.种植业污染

i.其他污染问题(水面漂浮物)

f.生活垃圾污染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20

东山村

东山村5社陈家山池塘

916

106.936822°E,29.954794°N

/

/

/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200只)

g.底泥淤积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21

兴隆镇

牛皇村

牛皇庙堰塘

723

106.720639°E,29.909589°N

/

/

/

/

d.种植业污染

g.底泥淤积

i.其他污染问题(水面漂浮物)

区县监管

感官判断

/

备注:1.水体类型:按照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五类水体填写。2.主要污染问题包括: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注明规模);c.水产养殖污染;d.种植业污染;e.企业排污;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g.底泥淤积;h.农厕粪污污染;i.其他污染问题等。分析黑臭成因,如实填写一种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填写序号)。造成污染最主要的原因务必置于首位。


附件4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一水一档一策”清单

序号

镇街名称

行政村(涉农社区)

水体名称

水体

类型

水域面积(m2

主要污染问题

治理对策

任务单位

备注

1

木耳镇

白房村

陆家新堰塘

605

g.底泥淤积

i.其他污染问题(富营养化、水面漂浮物)

①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②生态修复:岸带护坡

③水系连通

④控源截污:企业监管(农家乐)

区生态环境局、木耳镇

①周边100m范围内有农家乐,存在排污风险;

②塘边存在水土流失风险

2

金刚村

夹沟连片堰塘

1188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80只)

d.种植业污染

g.底泥淤积

①控源截污:畜禽养殖监管②生态修复:岸带护坡

③清淤疏浚:河底清淤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木耳镇

散养家禽可直接进入水体

3

金刚村

高家村堰塘

4210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g.底泥淤积

i.其他污染问题(富营养化、水面漂浮物)

①控源截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污纳管

②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③生态修复:岸带护坡

区生态环境局、

木耳镇

塘边存在水土流失风险

4

金刚村

金刚新村池塘

780

g.底泥淤积

i.其他污染问题(富营养化、水面漂浮物)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①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②控源截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污纳管

区生态环境局、

木耳镇

/

5

木耳镇

石鞋村

石鞋2社企业后

5700

e.企业排污(周边企业历史排污问题)

i.其他污染问题(富营养化、水面漂浮物)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20只)

g.底泥淤积

d.种植业污染

①控源截污:企业监管(周边企业)、畜禽养殖监管

②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③生态修复:岸带护坡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木耳镇

①周边存在企业,以前存在污水直排问题,造成水体污染;现已建设工业污水处理站,企业污水均进入工业污水处理站处理;

②散养家禽可直接进入水体

6

王家街道

苟溪桥村

吊炉子堰塘

2652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50只)

g.底泥淤积

d.种植业污染

i.其他污染问题(富营养化、水面漂浮物)

f.生活垃圾污染

①控源截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监管、农村生活垃圾清理、企业监管(周边预制加工厂)

②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③生态修复:岸带护坡

④水系连通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王家街道

①散养家禽可直接进入水体;

②距离坑塘南边约100m处建有一预构件加工厂,厂内设有化粪池,存在排污风险

7

古路镇

乌牛村

乌牛村3组石朝门堰塘

3595

b.畜禽养殖污染(养狗400只、猫20只)

g.底泥淤积

i.其他污染问题(富营养化、水面漂浮物)

①控源截污:畜禽养殖监管②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古路镇

岸边养狗场污水管网存在破损,养狗场有搬迁计划

8

古路镇

百步梯村

中投稳盛至郭方明段沟渠

沟渠

3350

(含尾端汇水塘面积)

e.企业排污(上游约130m,历史排污问题)

g.底泥淤积

①控源截污:企业监管(三圣建材)

②清淤疏浚:河底清淤

③生态修复:岸带护坡

区生态环境局、古路镇

①上游约130m为重庆中投稳盛建材有限公司(已停产)及重庆市渝北区三圣建材有限公司,中投稳健存在历史排污问题;②塘边存在水土流失风险

9

兴盛村

新堰塘

470

g.底泥淤积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10只)

①控源截污:畜禽养殖监管②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③生态修复:岸带护坡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古路镇

①散养家禽可直接进入水体;

②塘边存在水土流失风险

10

兴盛村

戈昌湾堰塘

505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15只)

g.底泥淤积

f.生活垃圾污染

①控源截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监管、农村生活垃圾清理

②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③水系连通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古路镇

散养家禽可直接进入水体

11

吉星村

杉树屋基堰塘

589

g.底泥淤积

①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②水系连通

区生态环境局、古路镇

/

12

玉峰山镇

玉峰村

兴源山庄堰塘1

435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g.底泥淤积

f.生活垃圾污染

d.种植业污染

①控源截污:生活污水治理、截污纳管、农村生活垃圾清理

②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③生态修复:岸带护坡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玉峰山镇

水体周边生活污水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13

玉峰山镇

玉峰村

半山紫苑堰塘1

1036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上游约130m)

g.底泥淤积

①控源截污:生活污水治理、管网修复

②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③生态修复:岸带护坡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玉峰山镇

①水体上游约130m处市政污水主管网破损;

②塘边存在水土流失风险

14

茨竹镇

大面坡村

峦堡山坪塘

1167

i.其他污染问题(水面漂浮物)

g.底泥淤积

f.生活垃圾污染

①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②控源截污:农村生活垃圾清理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茨竹镇

/

15

秦家村

水口山处塘

800

e.企业排污(历史排污问题)

d.种植业污染

g.底泥淤积

①控源截污:企业监管(天友纵横牧业)

②生态修复:岸带护坡

③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区生态环境局、茨竹镇

上游600m为天友纵横牧业公司,存在历史排污问题,现已设置环保设施,办理环保手续

16

玉兰村

红岩子新村堰塘

530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20只)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g.底泥淤积

i.其他污染问题(富营养化、水面漂浮物)

①控源截污:畜禽污染监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②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③水系连通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茨竹镇

已建有三格式化粪池+人工湿地,存在破损

17

玉兰村

手扒岩堰塘

800

g.底泥淤积

①清淤疏浚:河底清淤

区生态环境局、茨竹镇

/

18

玉兰村

石坝子堰塘

300

g.底泥淤积

①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②生态修复:岸带护坡

区生态环境局、茨竹镇

塘边存在水土流失风险

19

大盛镇

东山村

东山村5社火烧湾池塘

1642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30只)

g.底泥淤积

d.种植业污染

i.其他污染问题(水面漂浮物)

f.生活垃圾污染

①控源截污:畜禽养殖监管、农村生活垃圾清理

②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③生态修复:岸带护坡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大盛镇

散养家禽可直接进入水体

20

东山村

东山村5社陈家山池塘

916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b.畜禽养殖污染(散养家禽200只)

g.底泥淤积

①控源截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污染监管

②清淤疏浚:河底清淤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大盛镇

散养家禽可直接进入水体

21

兴隆镇

牛皇村

牛皇庙堰塘

723

d.种植业污染

g.底泥淤积

i.其他污染问题(水面漂浮物)

①生态修复:岸带护坡

②清淤疏浚:河底清淤、水面清漂

区生态环境局、兴隆镇

/

备注:1.水体类型:按照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五类水体填写。2.主要污染问题包括: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注明规模);c.水产养殖污染;d.种植业污染;e.企业排污;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g.底泥淤积;h.农厕粪污污染;i.其他污染问题等。分析黑臭成因,如实填写一种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填写序号)。造成污染最主要的原因务必置于首位。3.治理对策:按照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填写(可多选)。


附件5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投资估算总表

序号

镇街名称

村(社区)

水体名称

面积(m2

治理措施及投资额(万元)

预计总投资(万元)

清淤疏浚

预计

投资额

生态修复

预计投资额

控源截污

预计投资额

水系连通

预计投资额

清淤

水面清漂

岸带护坡

生活污水治理

截污纳管/破损修复

生活垃圾清理

企业监管

畜禽污染监管

1

木耳镇

白房村

陆家新堰塘

605

3.39

11.02

/

/

/

/

/

3.00

17.41

2

金刚村

夹沟连片堰塘

1188

/

2.85

15.60

/

/

/

/

/

/

/

18.45

3

金刚村

高家村堰塘

4210

27.26

26.40

/

/

/

201.8

/

/

255.46

4

金刚村

金刚新村池塘

780

6.24

/

/

/

/

/

56.0

/

/

62.24

5

石鞋村

石鞋2社企业后

5700

62.70

18.00

/

/

/

/

/

/

80.7

6

王家街道

苟溪桥村

吊炉子堰塘

2652

21.21

24.60

/

1.14

0.50

47.45

7

古路镇

乌牛村

乌牛村3组石朝门堰塘

3595

20.13

/

/

/

/

/

/

/

/

/

20.13

8

百步梯村

中投稳盛至郭方明段沟渠

3350

/

10.05

25.44

/

/

/

/

/

/

/

35.49

9

古路镇

兴盛村

新堰塘

470

3.76

8.40

/

/

/

/

/

/

/

12.16

10

兴盛村

戈昌湾堰塘

505

2.22

/

/

/

/

1.38

0.50

4.1

11

吉星村

杉树屋基堰塘

589

5.60

/

/

/

/

/

/

/

/

0.50

6.1

12

玉峰山镇

玉峰村

兴源山庄堰塘1

435

4.79

1.20

/

/

130.48

/

/

136.47

13

玉峰村

半山紫苑堰塘1

1036

11.32

36.00

/

/

/

10.00

/

/

57.32

14

茨竹镇

大面坡村

峦堡山坪塘

1167

5.83

/

/

/

/

/

/

0.60

/

/

6.43

15

秦家村

水口山处塘

800

8.80

13.92

/

/

/

/

/

/

/

22.72

16

玉兰村

红岩子新村堰塘

530

3.29

/

/

/

/

/

0.90

3.00

7.19

17

玉兰村

手扒岩堰塘

800

/

4.80

/

/

/

/

/

/

/

/

/

/

4.8

18

玉兰村

石坝子堰塘

300

1.86

4.80

/

/

/

/

/

/

/

/

6.66

19

大盛镇

东山村

东山村5社火烧湾池塘

1642

18.06

6.36

/

/

/

0.72

/

/

25.14

20

东山村

东山村5社陈家山池塘

916

/

5.50

/

/

/

/

/

6.00

/

/

11.5

21

兴隆镇

牛皇村

牛皇庙堰塘

723

4.49

4.92

/

/

/

/

/

/

/

/

9.41

合计

31993

/

/

234.15

/

196.66

/

/

/

/

/

409.02

/

7.50

847.33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投资估算分项表——①清淤疏浚

序号

镇街名称

村(社区)

水体名称

面积(m2

河底清淤

沿岸杂草、水面漂浮物清理

预计投资

合计(万元)

清淤厚度(m)

清淤量(m3

单价

(元/m3

预计投资(万元)

清理面积(m2

单价

(元/m2

预计投资

(万元)

1

木耳镇

白房村

陆家新堰塘

605

0.6

363

60

2.18

605

20

1.21

3.39

2

金刚村

夹沟连片堰塘

1188

0.4

475.2

60

2.85

/

/

/

2.85

3

金刚村

高家村堰塘

4210

1.0

4631

60

25.26

1000

20

2.00

27.26

4

金刚村

金刚新村池塘

780

1.0

780

60

4.68

780

20

1.56

6.24

5

石鞋村

石鞋2社企业后

5700

1.5

8500

60

51.30

5700

20

11.4

62.70

6

王家街道

苟溪桥村

吊炉子堰塘

2652

1.0

2652

60

15.91

2652

20

5.30

21.21

7

古路镇

乌牛村

乌牛村3组石朝门堰塘

3595

0.6

2157

60

12.94

3595

20

7.19

20.13

8

百步梯村

中投稳盛至郭方明段沟渠

3350

0.5

1675

60

10.05

/

/

/

10.05

9

兴盛村

新堰塘

470

1.0

470

60

2.82

470

20

0.94

3.76

10

兴盛村

戈昌湾堰塘

505

0.6

303

60

1.82

200

20

0.40

2.22

11

吉星村

杉树屋基堰塘

589

1.5

883.5

60

5.30

150

20

0.30

5.60

12

玉峰山镇

玉峰村

兴源山庄堰塘1

435

1.5

652.5

60

3.92

435

20

0.87

4.79

13

玉峰村

半山紫苑堰塘1

1036

1.5

1554

60

9.32

1000

20

2.00

11.32

14

茨竹镇

大面坡村

峦堡山坪塘

1167

0.5

583.5

60

3.50

1167

20

2.33

5.83

15

秦家村

水口山处塘

800

1.5

1200

60

7.20

800

20

1.60

8.80

16

玉兰村

红岩子新村堰塘

530

0.7

371

60

2.23

530

20

1.06

3.29

17

玉兰村

手扒岩堰塘

800

1.0

800

60

4.80

/

/

/

4.80

18

茨竹镇

玉兰村

石坝子堰塘

300

0.7

210

60

1.26

300

20

0.60

1.86

19

大盛镇

东山村

东山村5社火烧湾池塘

1642

1.5

2463

60

14.78

1642

20

3.28

18.06

20

东山村

东山村5社陈家山池塘

916

1.0

916

60

5.50

/

/

/

5.50

21

兴隆镇

牛皇村

牛皇庙堰塘

723

0.7

506.1

60

3.04

723

20

1.45

4.49

合计

/

31774.8

/

190.66

21749

/

43.49

234.15

备注:1.清淤疏浚主要包含河底清淤、沿岸杂草及水面漂浮物清理两项工程内容;2.清淤厚度为实地调查的底泥厚度,水面漂浮物清理面积按照实地调查水面漂浮物占水体面积比例进行估算;3.单价按照经验及市场均价取值。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投资估算分项表——②岸带护坡

序号

镇街名称

村(社区)

水体名称

面积(m2

岸带护坡(抛石护岸)

预计投资合计(万元)

岸带护坡长度(m)

单价(万元/m)

预计投资(万元)

1

木耳镇

白房村

陆家新堰塘

605

91.80

0.12

11.02

11.02


2

金刚村

夹沟连片堰塘

1188

130.00

0.12

15.60

15.60


3

金刚村

高家村堰塘

4210

220.00

0.12

26.40

26.40


4

石鞋村

石鞋村2社企业后

5700

150.00

0.12

18.00

18.00


5

王家街道

苟溪桥村

吊炉子堰塘

2652

205.00

0.12

24.60

24.60


6

古路镇

百步梯村

中投稳盛至郭方明段沟渠

3350

212.00

0.12

25.44

25.44


7

兴盛村

新堰塘

470

70.00

0.12

8.40

8.40


8

玉峰山镇

玉峰村

兴源山庄堰塘1

435

10.00

0.12

1.20

1.20


9

玉峰村

半山紫苑堰塘1

1036

300.00

0.12

36.00

36.00


10

茨竹镇

秦家村

水口山处塘

800

116.00

0.12

13.92

13.92


11

玉兰村

石坝子堰塘

300

40.00

0.12

4.80

4.80


12

大盛镇

东山村

东山村5社火烧湾池塘

1642

53.00

0.12

6.36

6.36


13

兴隆镇

牛皇村

牛皇庙堰塘

723

41.00

0.12

4.92

4.92


合计

/

/

196.66

196.66


备注:1.生态修复考虑以抛石护岸的形式,主要针对存在雨水冲刷引起种植业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以及本身存在岸线垮塌的水体;2.岸带护坡长度根据实地调查情况取值;3.单价按照经验及市场均价取值。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投资估算分项表——③控源截污

序号

镇街

名称

村(社区)

水体名称

面积(m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截污纳管/管网破损修复

农村生活垃圾清理

企业监管

畜禽污染监管

预计投资合计(万元)

处理规模(m3/d)

单价

(万元/m3)

预计投资(万元)

管网长度(m)

单价(万元/m)

预计投资

(万元)

垃圾清理量(m3)

单价

(万元/m3)

预计投资(万元)

1

木耳镇

白房村

陆家新堰塘

605

/

/

/

/

/

/

/

/

/

农家乐

/

/

2

金刚村

夹沟连片堰塘

1188

/

/

/

/

/

/

/

/

/

/

强化圈养方式

/

3

金刚村

高家村堰塘

4210

6

0.3

1.8

纳管:1000

0.2

200

/

/

/

/

/

201.8

4

金刚村

金刚新村池塘

780

20

0.3

6.0

纳管:250

0.2

50

/

/

/

/

/

56.0

5

石鞋村

石鞋村2社企业后

5700

/

/

/

/

/

/

/

/

/

周边企业

强化圈养方式

/

6

王家街道

苟溪桥村

吊炉子堰塘

2652

3

0.30

0.90

/

/

/

20

0.012

0.24

预构件加工厂

强化圈养方式

1.14

7

古路镇

乌牛村

乌牛村3组石朝门堰塘

3595

/

/

/

/

/

/

/

/

/

/

处理设施及管网改造或引导搬迁

/

8

百步梯村

中投稳盛至郭方明段沟渠

3350

/

/

/

/

/

/

/

/

/

三圣建材

/

/

9

兴盛村

新堰塘

470

/

/

/

/

/

/

/

/

/

/

强化圈养方式

/

10

古路镇

兴盛村

戈昌湾堰塘

505

3

0.30

0.90

/

/

/

40

0.012

0.48

/

强化圈养方式

1.38

11

玉峰山镇

玉峰村

兴源山庄堰塘1

435

做截污纳管

纳管:650

0.2

130

40

0.012

0.48

/

/

130.48

12

玉峰村

半山紫苑堰塘1

1036

管网破损修复

破损修复:50

0.2

10

/

/

/

/

/

10.00

13

茨竹镇

大面坡村

峦堡山坪塘

1167

/

/

/

/

/

/

50

0.012

0.60

/

/

0.60

14

秦家村

水口山处塘

800

/

/

/

/

/

/

/

/

/

天友纵横牧业

/

/

15

玉兰村

红岩子新村堰塘

530

3

0.30

0.90

/

/

/

/

/

/

/

强化圈养方式

0.90

16

大盛镇

东山村

东山村5社火烧湾池塘

1642

/

/

/

/

/

/

60

0.012

0.72

/

强化圈养方式

0.72

17

东山村

东山村5社陈家山池塘

916

20

0.30

6.00

/

/

/

/

/

/

/

处理设施改造,强化圈养方式

6.00

合计

/

/

21

/

/

390

/

/

2.52

/

/

409.02

备注:1.控源截污主要包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管或破损管网修复、生活垃圾清理、企业监管、畜禽污染监管几个方面;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按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及污染物产物强度计算,即37.6L/人·d;3.纳管、破损管网修复单价以管材费计;4.生活垃圾清理量根据实地调查情况估算得来;5.企业监管及畜禽污染监管主要为管理措施,处理设施改造费用由企业/养殖户自行负责,不计入本方案;6.各项单价按照经验及市场均价取值。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投资估算分项表——④水系连通

序号

镇街名称

村(社区)

水体名称

面积(m2

水系连通

新建明渠

疏通已有渠道

预计投资(万元)

1

木耳镇

白房村

陆家新堰塘

605

/

3.00

2

王家街道

苟溪桥村

吊炉子堰塘

2652

/

0.50

3

古路镇

兴盛村

戈昌湾堰塘

505

/

0.50

4

吉星村

杉树屋基堰塘

589

/

0.50

5

茨竹镇

玉兰村

红岩子新村堰塘

530

/

3.00

合计

/

7.50

备注:1.水系连通主要方式为:采用明渠排水用作农灌,使“死”水变“活”;2.投资额按照经验及市场均价取值。


附件6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现状分析及任务分配表

评估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及内容

指标值

分值

评分细则

2023年

现状分析

2024年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

单位

一、

基本指标

(48分)

1

200平方米及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率

100%

20

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数量占排查出的黑臭水体总数的比例。消除率未达到90%,则该项不得分;消除率达到90%,得10分;每增加5%,得分增加5分,直至满分20分。

渝北区各涉农镇街对全区城市建成区以外涉及农村区域的河流、坑塘、沟渠、湖泊、水库5类水体以及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区域农村黑臭水体开展了排查,共计排查出21条农村黑臭水体。

按照治理措施对排查出的黑臭水体进行整治,消除域内农村黑臭水体。

区农村黑臭水体专班办公室(生态环境局)

各部门、涉农镇街

2

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率

100%

8

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消除数量占收到群众投诉的黑臭水体总数的比例。消除率未达到70%,则该项不得分;消除率达到70%,得5分;每增加10%,得分增加1分,直至满分8分。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整治,消除域内农村黑臭水体。

区农村黑臭水体专班办公室(生态环境局)

各部门、涉农镇街

3

农村黑臭水体检测达标率

100%

20

对已完成治理黑臭水体全覆盖开展水质检测,水质达标率未达到90%,则该项不得分;达标率达到90%,得10分;每增5%,得分增加5分,直至满分20分。

委托监测单位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监测指标包含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监测范围全覆盖,水质指标全达标。

区农村黑臭水体专班办公室(生态环境局)

各部门、涉农镇街

二、

工作指标

(52分)

4

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覆盖率

100%

6

黑臭水体所在乡镇(街道)数量占涉农乡镇(街道)总数的比例。排查覆盖率未达到80%,则该项不得分;排查覆盖率达到80%,得4分;每增10%,得分增加1分,直至满分6分。

全面查清涉农镇街200平方米及以上的,以及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区域的河塘沟湖库5类农村黑臭水体。

区农村黑臭水体专班办公室(生态环境局)

各部门、涉农镇街

二、

工作指标

(52分)

5

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达标

6

①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②黑臭水体所在乡镇(街道)建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抽测机制(每季度不少于1次),抽测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得1分,否则不得分。③制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细则,得2分,否则不得分。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

落实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三同步”要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收尽收,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稳步提升;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抽测、运行维护、绩效考核等长效机制,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正常运营和达标排放。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生态环境局、涉农镇街

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达标

8

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②黑臭水体周边(河流、沟渠两岸200米范围;坑塘、湖泊、水库周边500米范围,下同)常住户数的生活污水采取纳管、集中处理、分散处理、资源化利用4种治理模式的户数占黑臭水体周边区域常住户数的比例未达到80%,则该项不得分;达到80%,得1分;每增加5%,得分增加1分,直至满分5分。

农村生活污水采取纳管、资源化利用等治理模式,与“改厕”有效衔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59.6%

合理选择污水治理模式,统筹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对于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以及具备环境消纳能力的村庄,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机制与运维机制。

区生态环境局

涉农

镇街

持续推动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完成农户改厕任务,基本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常住农户“改厕”全覆盖。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

镇街

7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达标

6

①养殖场户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量占畜禽粪污产生总量的比例,达到年度考核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②黑臭水体周边畜禽养殖场户全部实施“一场一策”环境管理,建设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③全部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管理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④全部匹配充足消纳土地,得1分,否则不得分。

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9%

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分区管理规定,持续深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治理改造,完善台账管理制度,强化畜禽养殖场户“一场一策”环境管理及监管执法。对水体周边污染严重的规模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改造或适时引导搬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严格水体周边畜禽养殖圈养方式,保证畜禽养殖污染不直接入水体。防止畜禽养殖场(户)配套还田利用土地“一田多用”情况。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涉农

镇街

二、

工作指标

(52分)

8

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

达标

6

①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的数量占规模养殖场总数的比例,达到年度考核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②黑臭水体周边规模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达到100%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③其它养殖户尾水排放期间有效现场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循环利用或资源化利用,得1分,否则不得分。

规模化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达到30%

依法排查整治违法网箱围网养殖,持续实施规模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改造,强化养殖场所清淤管理及现场监管,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循环使用或资源化利用。开展养殖场池塘尾水直排问题及治理情况摸底调查,加大养殖尾水集中排放期的环境监管力度。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涉农

镇街

9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

达标

4

①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数占所有行政村数量的比例,达到年度考核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②黑臭水体周边采用统一收运、集中处理等模式,规范回收和清运生活垃圾,无乱倒乱堆垃圾现象,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③黑臭水体所在乡镇(街道)创建有农村垃圾分类先锋村(庭院),得1分,否则不得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完善黑臭水体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岸边生活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清理,强化收运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创建农村垃圾分类先锋村(庭院)。

区城管局

涉农

镇街

10

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完成率

完成

4

黑臭水体所在乡镇(街道)的①种植业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得1分,否则不得分;②开展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得1分,否则不得分;③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得1分,否则不得分;④加强农膜回收利用,得1分,否则不得分。

实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作物开展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94.94%

强化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农药减量控害示范片建设。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

镇街

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利用。

区供销合作社

涉农

镇街

二、

工作指标

(52分)

11

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完成率

完成

2

①黑臭水体周边汽修、酿酒、屠宰、食品生产等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生产生活污水实现达标排放或满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处理相关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餐饮经营者、规模农家乐建设配套隔油沉淀设施,得1分,否则不得分。

水体周边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或满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处理相关要求。

强化小微工矿企业排污行为监管,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或满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处理相关要求。指导监督餐饮经营者、规模农家乐建设配套隔油设施。

区生态环境局

涉农

镇街

12

农村黑臭水体相关的清淤疏浚完成率

完成

4

①采用机械或人工等方式开展清淤,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实施清淤底泥分类处置,防范二次污染风险,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③定期清理河床淤泥、杂草、杂物、垃圾等物质,收割水生植物,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④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自然湿地、氧化塘等,安装曝气增氧、人工浮岛等设施,得1分,否则不得分。

/

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清淤疏浚行动,定期清理河内外淤泥、杂草、杂物、垃圾等,清淤底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防范二次风险。未受工业污染或未接纳畜禽、水产养殖污水的底泥鼓励有条件进行资源化利用,禁止向农用地排放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

区生态环境局

涉农

镇街

13

建立长效

巩固机制

完成

6

①设置水体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现场做到“三不”(看不到污水横流、闻不到刺激臭味、听不到村民投诉),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③落实河长制工作体系,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④建立保洁制度,配备保洁人员,落实保障经费,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⑤将幸福河湖、美丽河湖建设工作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延伸,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⑥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治理后水体无刺激气味和异常颜色,水体沿岸无污水直排、无垃圾乱堆乱放,水体表面无明显漂浮垃圾和藻类等,周边无村民投诉。常态化开展河流巡查、水质监测,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

区生态环境局

涉农

镇街

设置水体公示牌,将农村黑臭水体范围纳入河长制工作,建立清漂保洁制度。将美丽河湖周边农村黑臭水体纳入美丽河湖建设工作中。

区水利局

涉农

镇街

三、

加分指标

(5分)

14

公众满意度

测评

达标

3

第三方评估机构随机选择完成治理水体数量的60%进行抽样问卷调查,所获取群众满意度的平均值作为评估依据。问卷调查具体内容及抽样样本量参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附件4。群众满意度未达到90%,则该项不得分;群众满意度达到90%,得1分,否则不得分;每增加5%,得分增加1分,直至满分3分。

/

黑臭水体清零工作完成后,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随机选择完成治理水体数量的60%进行抽样问卷调查,开展公众评议,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区农村黑臭水体专班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

涉农

镇街

15

开展宣传倡导

完成

1

创建区县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宣传倡导活动不少于2场,通过市属媒体或融媒体中心刊发相关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把宣传教育贯穿工作全过程,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发布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各部门、涉农

镇街

16

实施智能化

监管

完成

1

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智能监管系统,实施“一水一码一台账”数字化管理,形成问题发现、任务推送、技术指导、治理销号、效果评估的智能化管理体系,得1分,否则不得分。

/

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智能监管系统,实施“一水一码一台账”数字化管理,形成智能化管理体系。

区生态环境局

涉农

镇街

备注:创建工作评估指标总分105分(基础项100分,加分项5分),经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判定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7

渝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创建工作职责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及工作职责

考核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

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清淤疏浚行动

对淤积严重或存在翻泥、冒泡现象的黑臭坑塘和废弃闲置鱼塘进行整治。

区生态环境局

涉农镇街

2

实施乡镇污水治理提升行动

2023年,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2024年达到86%,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90%。

区住房城乡建委

涉农镇街

3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

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9.6%,2024年达到70%以上,2027年提升达到100%。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镇街

4

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

2023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9%,2024年达到90%,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92%。

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

涉农镇街

5

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达标行动

2023年,30亩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尾水综合治理达标率30%,2024年达到40%,2027年巩固提升达到70%。

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

涉农镇街

6

实施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

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分别达到90%以上、94.94%;2024年两项指标分别达到91%、95%以上,2027年两项指标分别巩固提升达到91%以上、96%。

区农业农村委、

区供销合作社

涉农镇街

7

实施小微企业排污监管行动

2023年黑臭水体周边小微工矿企业(小作坊)生产生活污水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且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或满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处理相关要求,2024年全面完成并巩固提升。

区生态环境局

涉农镇街

8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

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为100%,2024年保持100%,持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成效。

区城管局

涉农镇街

9

实施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

2024年逐步建成美丽幸福河湖。

区水利局

涉农镇街

10

开展宣传倡导

创建区县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宣传倡导活动不少于2场,通过市属媒体或融媒体中心刊发相关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区委宣传部

各部门、涉农镇街

11

建立长效巩固机制

1.设置水体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2.现场做到“三不” (看不到污水横流、闻不到刺激臭味、听不到村民投诉); 3.落实河长制工作体系,建立保洁制度,配备保洁人员,落实保障经费,4.将幸福河湖、美丽河湖建设工作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延伸,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利局

涉农镇街

12

部门职责分工

指导督促电网企业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类用电价格;加强项目策划和储备,支持指导相关部门争取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资金。

区发展改革委

涉农镇街

13

统筹指导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督促有关部门、镇街加强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管理。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

涉农镇街

14

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用地保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涉农镇街

15

负责将美丽河湖周边农村黑臭水体纳入美丽河湖建设中一并治理。

区水利局

涉农镇街

16

将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相关的管网建设、小流域治理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包装项目,统筹中央土壤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优先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区生态环境局

涉农镇街

17

实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区住房城乡建委

涉农镇街

18

负责把河长制延伸至农村黑臭水体范围,在符合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区水利局

涉农镇街

19

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综合治理。

区城管局

涉农镇街

20

结合实际在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区域优先推进农村户厕改造。

区农业农村委

涉农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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