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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23-00117
- [ 发文字号 ]
- 渝北府〔202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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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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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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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3-08-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1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石船镇石壁村居民新村二期(一组团)拆旧建新方案的批复
渝北府〔2023〕34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石船镇石壁村居民新村二期(一组团)
拆旧建新方案的批复
石船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渝北区石船镇石壁村居民新村二期(一组团)项目拆旧建新方案的请示》(石船府文〔202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编制的《渝北区石船镇石壁村居民新村二期(一组团)项目拆旧建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新区选址位于石船镇石壁村4社罗家湾,采取农户联建方式,计划安置61户、201人,规划用地总面积1.6526公顷,其中现状建设用地面积0.504公顷,拟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1486公顷;拆旧区为石壁村村域内已确定搬迁或拟退出的合法农村宅基地,涉及居民52户,拆旧区复垦减少建设用地1.1491公顷用于指标归还。
二、《方案》涉及拆旧建新周转指标1.1486公顷。在实施阶段,你镇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方案拆旧建新周转指标专项用于石壁村居民新村二期(一组团)建设,并自批复之日起3年内归还周转指标。
三、你镇要加强对拆旧建新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建新区要符合村规划用地布局,拆旧区复垦土地质量要达到规划设计要求,且面积不小于拆旧建新项目周转指标。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落实监督责任,严格履行规划管理、复垦项目验收职责。
四、经批准的《方案》要依法公开,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