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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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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布日期 ]
    • 2019-07-2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渝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渝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9年渝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0日

  

  

2019年渝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71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督促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深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开办、减证便民、规范招标投标、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审批服务“一网通办”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助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围绕完善“2+N”政策体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企业18条”、放宽准入门槛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政务办、区住建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

  2. 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继续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脱贫攻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实施五大环保行动、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

  3. 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土地储备中心)

  4.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推进政府部门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确保所有部门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二)强化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 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列入清单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区政府工作报告,按照职责任务,动态公开主要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进度等信息。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3. 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行政执法公示标准,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稳控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 全面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精准解读各类重大政策措施,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比例。建立完善解读渠道,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开通“政策直通车”,梳理政策“干货”、制作政策图解,精准解读涉企政策。政策发布的同时,要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材料,解读材料要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鼓励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解读材料。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采取在线访谈等形式,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出台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对经济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将行政复议驳回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控制在2%以内。进一步办好区政府公开信箱,定期公开信箱办理统计数据。(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3. 突出解读回应重点。围绕2019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重点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有效需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施城市提升行动、实施生态优 先绿色发展行动、实施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行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抓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四)优化服务,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 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功能定位,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信息保障。按照“关停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对政务新媒体无专人维护、长期无更新、安全保障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不符合开设要求的,要先整合后关停;对群众关注度高、有一定影响力、确需保留的,要优化完善功能、配齐保障队伍、加强审核把关,切实做优做强。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逐一落实监管措施,抓好监管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 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厅字〔2018〕11号)和《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推动政府公报在政务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严格落实有关部门文件报送工作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区政府公报编辑部。区政府公报要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和刊登制度。推动政府公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向社会有序开放。(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3. 推动办事服务高效便捷。及时梳理编制和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一窗式”功能,优化提升“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线下线上联通、数据互联共享,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所有网上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要全部入驻“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所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开通“渝快办”网上办事入口。(牵头单位:区政务办,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三、规范制度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确保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

  (二)贯彻落实条例。各单位要把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依法按照程序公开机构职能等信息。加强数据统计,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每年1月底要向区政府办公室提交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公室将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区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强化督促检查。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区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区政府办公室严格将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等要求,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相关指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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