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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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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17-01-09
- [ 发布日期 ]
- 2017-01-09
关于印发渝北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16〕45号】
渝北府办发〔2016〕45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北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渝北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
渝北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教育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渝府发〔2015〕57号)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以改进教育管理方式、增强办学活力为重点,按照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的工作要求和先行试点、逐步推进、全面展开的工作步骤,切实有效地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形成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创新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把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顶层设计,努力构建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教育体系。
二是坚持质量为要。切实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强化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大力培育名校、名师和名校长。加大开放力度,深化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国际化水平。
三是坚持改革为先。把保证“三个优先”“三个增长”作为教育改革的基本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区教育综合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承接全国、全市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在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实现创新突破,增强发展活力。
四是坚持依法治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加强教育管理,构建新型教育治理格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大力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与工作步骤
(一)主要目标
着眼发展和完善现代教育制度,着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初步建成布局结构合理、教育质量优良、特色项目鲜明、国际交流活跃的临空都市教育强区。
一是基本实现办学条件一流。优化教育设施布局,建成投用一批城乡学校,完成学校升级改造,完善实验室、功能室建设,解决城区学校“入学难”问题。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基本建成“智慧校园”,形成教育信息化体系,教育资源和办学条件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二是基本实现师资队伍一流。师德师风明显好转,敬业奉献精神明显增强,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级、市级教学成果奖获奖等次和数量进入全市前列,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名师比例进入全市前列,努力造就一批在市内、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未来教育家。
三是基本实现教育质量一流。调整教育结构,完善教育体系。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水平进入全市前列,迈上优质均衡发展的快车道,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一年和三年入园率分别达到99%、90%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99%以上,中职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9%以上,高考水平进入主城区第一方阵。
四是基本实现特色品牌一流。建成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示范性学校5所、特色学校30所以上。引进或筹建国际学校1—2所,建成重点中学国际部、职业教育国际培训学校3—5个,建立国外友好学校30所以上,打通国际交流通道和国际化人才培养渠道,教育国际化水平进入全市领先行列。
到2020年,初步建成办学条件一流、师资素质一流、教育质量一流、品牌影响一流的临空都市教育强区。
(二)工作步骤
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在2014年启动全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基础上,发挥好区级统筹指导作用,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着力破解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最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
重点突破阶段(2016-2018年)。紧紧抓住重点任务,支持试点学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教育发展现状,用好“比较优势”,找准试点“突破口”,采取行之有效的改革政策和措施,力争在一些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80%的教育改革任务基础完成,初步建立现代教育体系。
优化提升阶段(2019-2020年)。完成全部教育改革任务,梳理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着力推动各种教育制度有效整合,基本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重点任务与工作举措
(一)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1.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突出教育公益性,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健全完善基础教育办学体制,大力推行“集团化”联合办学,探索实施学区制管理,有序实施基础教育资源整合。健全完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学校和参与办学,探索试点“校企合一”,形成园校互动、资源共享、校企融合的新型职业教育格局。坚持“两条腿”走路,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办学体制,全面落实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鼓励优质公办学校通过品牌输出、管理植入等多种形式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满足群众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关心支持高等教育,积极引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优化驻区高校发展环境,服务和推动驻区高校发展。强化校地共建,在开发园区建立联合实验室,在高等院校建立联合办公室,提升研发水平、促进产业升级。
2.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区管校用”的教师管理体制,全区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设置总量按有关规定核定,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实施动态管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多渠道补充学校后勤服务人员。健全中职学校外聘专业教师机制,外聘专业技术能手按照工作经费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提高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教育系统干部管理体制,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校级干部、区管学校二级班子正职由区委教育工委考核、任免、交流,区管学校校级干部由区委考核、任免、交流。完善镇街教管中心管理体制。
3. 推进激励机制改革。建立教学质量和技能大赛奖励机制,对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改革校级干部绩效考核制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考核。建立优秀人才激励制度,设立未来教育家、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专项工作经费,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发放。
4. 推进督导机制改革。成立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人员,统筹督政、督学、监测工作,独立行使政府教育督导职能。实行督学聘任制,4—5所公办学校聘任1名专兼职督学,落实经费保障,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深化责任区挂牌督导,积极创建市级、国家级挂牌督导示范区。加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实施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探索实施民办教育督导评估。健全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每年开展2次教育质量监测。推进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作为被督导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
(二)聚焦教育均衡发展,科学规划辖区学校建设
1. 完善教育布局规划。加强城市建成区学校布局调整,做好迁建和改扩建规划,有效整合和扩大城市建成区教育资源。加强新城区学校布局规划修订,统筹零星教育用地,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快编制开发新区学校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科学预留发展空间,超前规划布局各类学校。合理规划农村学校布局,原则上一个镇布局1所中学和2—3所小学、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建立布局调整规划论证、听证制度,严禁挤占教育用地。城市开发建设、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与学校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需要迁移学校的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重建学校。
2. 加快城区学校建设。建立开发新区学校建设考核机制,纳入国有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学校建设质量和进度。完成重庆八中、职教中心龙兴校区等10所政府性投资新建学校工程,完成渝北中学、实验中学等10所城区学校扩建工程,实施松树桥中学、庆龄幼儿园等10所学校升级改造,引进10所国内外大学研究生院、实验基地或国际学校。加强与市级开发平台的协调沟通,加快市级开发平台配套学校建设。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开发新区配套学校建设相关政策,完成中航翡翠城、香港置地等10个开发新区配套中小学校建设并交付区政府使用,新增开发小区配套幼儿园20所以上。
3. 实现农村学校提档升级。完成茨竹中心校迁建工程。完成玉峰山中学、大湾明德小学等8所学校寄宿制项目建设,完成华蓥中学、龙兴中心校等20所学校升级改造,全面完成农村学校改水、改厕、改电项目。建成统景镇等3个中心幼儿园。完成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改造。统筹推进农村学校文化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
4. 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提高带宽接入标准,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以“智慧教室”为切入点,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基本完成“智慧校园”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发挥“数据谷”优势,依托“云计算”技术,建立教育大数据分析系统,提高教育针对性和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推动课程教学与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促进学习方式转变,满足学生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三)聚焦区域改革特色,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 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化。制定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等级补助制度,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吸引优质幼儿园进入普惠系列。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政策,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2.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强化政府职能,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完成“全面改薄”任务,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完善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完善城乡学校捆绑发展和对口帮扶机制,全面加强学校师资队伍、课程教学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高位均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妥善安排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加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严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全面落实重点中学高中招生指标70%以上到校制度。
3. 推进高中教育优质化。实施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集中办好一批理念先进、环境优美、质量拔尖、影响力大的优质学校。加强高中教育质量管理,强化质量目标考核,重点本科上线率进入全市先进行列。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普通高中精品选修课程和课程创新基地建设。创新普通高中多样化培养模式,满足不同潜质、不同个性学生的发展需求。巩固扩大德语班办学成果,加强重点中学国际班或国际部建设,探索高中学生国际交流新途径。推进普通高中布局调整,适度调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规模大体相当。
4. 推进职业教育品牌化。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紧紧围绕临空制造基地、临空商务中心、临空物流枢纽、临空会展中心建设,加快调整专业结构,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的中职专业布局。巩固扩大国家首批中职示范校成果,建成全国一流中职学校。发挥市级装备制造教育集团优势,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新增市级以上重点专业2—3个。创新教学、培养模式,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深化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三峡移民培训和企业职工岗前、转岗、提升培训,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四)聚焦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
1. 着力深化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强化学生文明礼仪和良好习惯养成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开齐开足课程,深入开展课程辅助活动。创新实施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计划和“1+5”行动计划,制定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建设计划,积极创建国家、市级特色项目学校。制定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方案,全面推进校园足球运动,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和竞技能力。
2. 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国家教育质量标准,实行教育质量校长问责制。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坚持科学保教方法,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建立中考、高考目标责任制,创新教学质量目标奖励机制,全面提高中考质量,大力提升重点本科上线率。完善中职学校教学质量内部保障体系和中职学生综合素质多元立体评价体系,提高中职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推进五年一贯制、“3+4”本科试点,拓宽学生成长和发展的“立交桥”。加强技能培养和技能竞赛,深化职业技能鉴定,培养造就更多高层次技能人才。
3. 着力推进名校建设。充分发挥重庆八中等市级名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名校建设新途径。建立名校建设对象遴选机制,推行项目管理,对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学校进行重点打造,从专家指导、经费保证、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力争建成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示范性学校5—8所。深入推进市级示范(特色)高中建设,创建市级示范(特色)高中1—2所。
4. 着力强化教研科研。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积极创建教师进修学院,建成区域干部教师培训基地。完善区级、片区、学校教研制度,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积极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健全完善区级优质课大赛制度,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强化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突出教育教学实用型课题研究,提高教育科研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申报和承担市级、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科研质量。
5. 着力扩大教育开放。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积极引进或筹建国际学校,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加学生在校期间赴国外学习进修、见习实习机会,选派骨干校长和优秀教师赴境外学习、培训。积极引进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优质职业教育课程,大力培养国际化技能人才。加强与国内沿海和发达地区、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五)聚焦师德和能力发展,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教育事业发展的坚强核心和战斗堡垒,把全体党员培养成为引领教育事业发展的排头兵,带动师德师风和教育行风持续改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形成师德师风教育新常态。加大优秀典型教师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开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买卖生源等行为。
2.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切实加大校长培养力度,着力造就一批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的名校长。坚持标准拓宽思路,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建立干部选拔、任免、交流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健全完善校级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市内外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开展新任校级干部任前资格培训,定期选送校级干部参加高级研修和挂职锻炼。完善校级后备干部培养、选用机制。全面落实校级干部任课、听课、评课制度。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拓宽选聘渠道,重点解决结构性缺编问题。完善教育人才引进办法,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高学历、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以提高教师专业教学能力、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为重点,加大国培、市培、区培、校培力度。创新开展名师培养,推进区级名师工作室常态化、优质化,力争创建1—2个市级名师工作室,培养一支全市领军的名师队伍。建立名师、特级教师送教到校制度,发挥名师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教师交流补助资金,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农村学校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走教制,促进紧缺学科教师均衡配置。
4. 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公开遴选制度,配齐配强教研员队伍。建立完善退出机制,优化教研员配置。加强教研员培训,提高教学研究、教学指导能力。建立教研员教学示范制度和定点帮扶学校制度,培养锻炼教师队伍。创新教研员绩效考核办法,突出所任学科教学教研业绩、定点帮扶学校成效、组织和参加市级以上优质课比赛等重点,强化综合考核和结果运用。
(六)聚焦教育民生工程,切实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1. 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加强教育经费预算管理,优先保障教育基本支出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专项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时、全额划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用于教育事业。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2. 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教师个人政策性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建立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提高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常性经费按照不低于教职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总额2.5%的标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3. 深化拓展教育民生。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杯奶”工程,逐步扩大非寄宿制贫困学生“爱心午餐”覆盖面。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多渠道解决残疾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探索建立普通高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机制。全面落实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完善家庭困难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就读高职学校补助制度。做好生源地贫困大学生贷款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渝北区教育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承担起推进教育改革的责任,积极支持教育改革。采取联合调研、部门会商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教育改革重大问题;加强政策协调,将改革及时落实情况纳入部门考绩,建立改革突破考评机制。发挥人大、政协等组织监督、促进作用,发挥教育领域学会、协会在教育综合改革中的作用。
(二)加大激励引导。加大对改革试点学校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出台改革试点转示范的办法,加大推广力度,充分发挥试点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或现场推进会等方式,在更大范围乃至全区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把改革试点成效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对成效显著的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
(三)强化检查监督。密切跟踪改革试点进程,定期通报情况,加大督查力度,加快实施进度。各镇街教管中心和学校要建立健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落实责任人,确保可衡量、可检查。建立健全重大改革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四)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深入宣传我区教育改革,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争取各方理解支持,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立媒体深度参与宣传报道教育改革的机制,完善教育改革新闻发布制度,主动通报改革进展,掌握舆论主动权,集中力量对改革取得重大成效的典型经验进行重点宣传。建立教育宣传信息考核制度,加强舆情监测、研判,提高热点舆情应对能力,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设临空都市区作出积极贡献。
公开方式:公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