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15-091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 2015-09-07
- [ 发布日期 ]
- 2015-09-07
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15〕66号】
渝北府办发〔2015〕66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八项措施,落实财政部、市财政局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区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是创新宏观调控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的关键举措。
(一)总体目标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要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预算管理制度、中期财政规划、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改革。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近期目标是: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促进稳增长、调结构。长远目标是: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更加成熟,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全面统筹。通过统筹使用各类资金、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执行等,构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总体框架。
2.分层推进。以项目、科目、部门、政府预算体系、跨年度预算、增量与存量、编制与执行等为切入点,有序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3.远近结合。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目前预算执行偏慢、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居高不下的突出问题,把盘活的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又要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4.改革创新。既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已有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用改革创新方法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又要通过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促使政府和部门主动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
5.依法依规。严格按照预算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结合我区实际,推动修改相关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
二、具体措施
(一)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全面盘活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等各类存量资金。一是推进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已分配到单位并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镇街连续两年未分配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一律收回区财政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也可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从严控制一般公共预算结转项目,可不结转的项目不再结转。区财政及镇街财政除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已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存量资金,要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在两年内使用完毕。二是推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统筹使用。将闲置不用的预算周转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编制年度预算调入使用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级转移支付)的5%。三是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从2016年起,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镇街或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其中,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镇街,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对其下年转移支付规模;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其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
(二)推进重点科目资金整合。严格执行重点支出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的相关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重点推进科技、教育、农业、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既要统筹安排当年预算资金,也要加快消化历年结转结余资金。一是推进科技资金优化整合。将目前分散在区科委、区科协等部门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优化整合为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和人才专项资金等。二是推进教育资金优化整合。年初部门预算编制时不再将教育费附加支出预留或分配到区教委再分配,一律编制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三是推进节能环保资金优化整合。按照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进行统筹整合。四是推进涉农资金优化整合。逐步将涉农资金整合为农业综合发展、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扶贫开发等,突出创新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五是推进医疗卫生资金优化整合。逐步将医疗卫生领域资金整合为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
(三)推进项目资金统筹使用。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统一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结合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旦批复或下达,资金就能实际使用。二是加快项目预算批复和下达。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批复、下达并拨付资金。加快据实结算项目下达进度,一般采取列入部门预算的方式。强化年度预算理念,项目跨年度实施的,要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分年下达预算。三是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同级财政可按一定比例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四是加强项目库管理。发挥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对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一般不得安排预算;规范项目设置,做细做实项目库,全面反映项目的执行单位、历年预算安排、结转结余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四)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一是进一步完善区与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属于区级事权的,尽可能由区本级支出安排,区级直接实施,并加强对项目遴选和执行的控制;属于镇街事权的,由镇街承担支出责任,区级主要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对少量的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事务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支持,并将具体资金分配权、项目确定权交给镇街,区级侧重加强监管。二是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整合。加强转移支付项目和部门预算项目的统筹,镇街支出原则上不由区级部门代编,切实减少执行中的预算级次调整。三是推动镇街先行先试。通过必要授权允许镇街在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面先行先试。对区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镇街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结合本级安排的相关专项情况,加大整合力度,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转移支付整合使用。
(五)推进部门资金统筹使用。一是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使用。厘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内涵界限,原则上项目支出不得用于运转性基本支出。二是推进跨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强跨部门资金的清理整合,对同一工作事项,原则上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资金相应列入其部门预算;确需分解为由多个部门负责的,应按照项目和资金性质明确牵头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分别列入各自部门预算。三是控制部门间横向分配资金。部门间预算资金支付,严格执行预算指标划转规定,不得将预算资金转入财政代管资金户。
(六)推进债务资金统筹使用。一是对政府债务实行财政归口管理。将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和偿还纳入预算,明确预算编制流程,实现对债务收支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债务资金统筹使用。结合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对尚未使用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资金,一律纳入预算管理,与新增债务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其中,一般债务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务资金纳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与该项政府性基金统筹用于对应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
(七)推进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一是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严格执行财政部对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政府住房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作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二是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并逐年提高调入比例。三是推进专项收入统筹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得以收定支。尤其注意 2016年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全区收入的影响,确保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四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超收收入用于冲减赤字、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等方式弥补。五是探索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按照财政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探索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
(八)推进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统筹协调。一是统筹协调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既要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打好基础,又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为预算编制提供重要参考。二是严格控制代编事项。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各部门应严格控制代编预算,对确需代编预算的事项,应报区政府批准,并在当年6月30日前下达,逾期未下达的,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使用。三是提高镇街预算完整性。区财政将对镇街的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镇街,且提前下达数不得低于70%,同时镇街要足额编入本级预算,并及时组织实施。四是严格预算调整,硬化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等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政策,应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严格预算调整。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信息定期统计机制。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定期统计制度,认真分析资金整合、预算执行、财政存量资金等有关情况,并及时报送区财政局。
(三)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指标,对未按规定完成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建立从项目申报到财政资金拨付全过程的责任清单制度,切实明确权责。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查处直接当事人,还要追溯追查申报、审批等环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除法定涉密信息外,各级各部门预决算信息都要按规定及时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公开方式:公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