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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 2015-07-07 
    • [ 发布日期 ]
    • 2015-07-07 

关于公布渝北区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渝北府发〔2015〕41号】

渝北府发〔2015〕41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渝北区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重庆市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决定》(渝府发〔2015〕34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我区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6项,对应取消行政审批项目9项和职业资格认定事项4项,将国务院、市政府要求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10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明确为后置审批事项,对国务院、市政府决定保留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全区统一执行并规范。
对市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区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切实做好承接和规范实施工作,并加强后续监管和服务。区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渝北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及时梳理承接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纳入渝北区行政审批项目备案管理系统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取消的职业资格认定事项,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取消对应项目及实施环节。
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改后置的,由区工商分局依照规定办理核准登记。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企业设立后进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继续按有关规定执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渝北区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渝北府办〔2014〕63号)明确的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后续监管,确保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区行管办反馈。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承接、调整工作落实到位。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0日
 
 
 
 
 
 
 
 
 
 
 
 
 
 
 
附件
 
渝北区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
 
、贯彻渝府发〔2015〕34号文件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6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市级实施部门
我区承接部门
备 注
1
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3号)
市交委
区交委
 
2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市交委
区交委
 
3
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市交委
区交委
 
4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市质监局
区质监局
 
5
餐饮服务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
市食品药品监管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6
有线广播电视站设立审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645号修订);《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42号)
市文化委
区文化委
系“广播电视台暂停播出、区县广播电视台变更台标和有线广播电视站设立审批”子项目
 
二、贯彻渝府发〔2015〕34号文件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部门
处理
决定
 
1
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
区城乡建委
取消
 
2
全市性社会团体筹备审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区民政局
取消
系“全市性社会团体和市内跨区县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子项目
3
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社字〔1998〕124号)
区民政局
取消
 
4
水泥项目审核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5年版)》
区发展改革委
取消
 
5
钾矿肥、磷矿肥项目审核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5年版)》
区发展改革委
取消
 
6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仅指土地成片开发,高档宾馆、高档写字楼、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和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亿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核准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5年版)》
区发展改革委
取消
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渝府发〔2014〕66号)对内资外资统一管理的要求,该项目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合并
7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区安监局
取消
系“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子项目
8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区安监局
取消
系“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子项目
9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区安监局
取消
系“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子项目
三、贯彻渝府发〔2015〕34号文件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单位)
资格类别
设定依据
市级处理
决定
我区处理
决定
 
1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
取消我市对应项目及实施环节
取消我区对应项目及实施环节
 
2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
取消我市对应项目及实施环节
取消我区对应项目及实施环节
 
3
理货人员从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关于印发〈理货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07〕575号)
取消我市对应项目及实施环节
取消我区对应项目及实施环节
 
4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
安全监管总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取消我市对应项目及实施环节
取消我区对应项目及实施环节
 
四、贯彻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文件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10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处理决定
 
1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32号)
改为后置审批
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办理核准登记
2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6号)
改为后置审批
3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改为后置审批
4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534号)
改为后置审批
5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
改为后置审批
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办理核准登记
6
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改为后置审批
7
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1年第64号)
改为后置审批
8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改为后置审批
9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025号)
改为后置审批
10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1951815日公安部发布)
改为后置审批
11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改为后置审批
12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1110日公安部发布)
改为后置审批
13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
改为后置审批
14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7号)
改为后置审批
15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4号)
改为后置审批
16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改为后置审批
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办理核准登记
17
拆船厂设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1988518日国务院发布)
改为后置审批
18
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3号)
改为后置审批
19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改为后置审批
20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改为后置审批
21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改为后置审批
22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改为后置审批
23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改为后置审批
23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改为后置审批
24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改为后置审批
25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改为后置审批
26
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农业部令1993年第1号)
改为后置审批
27
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改为后置审批
28
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核发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
改为后置审批
29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
改为后置审批
30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
改为后置审批
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办理核准登记
31
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
改为后置审批
32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4号)
改为后置审批
33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改为后置审批
34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
改为后置审批
35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合资演出团体审批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
改为后置审批
3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改为后置审批
37
内资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审批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改为后置审批
38
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审批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改为后置审批
39
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0233号)
改为后置审批
40
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
改为后置审批
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办理核准登记
41
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
改为后置审批
42
设立认证机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
改为后置审批
43
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许可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改为后置审批
44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改为后置审批
45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改为后置审批
45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改为后置审批
46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改为后置审批
47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审批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改为后置审批
48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审批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改为后置审批
49
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改为后置审批
50
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改为后置审批
51
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国家计划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盘复制管理的通知》(中宣发〔19967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改为后置审批
52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改为后置审批
53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改为后置审批
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办理核准登记
54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改为后置审批
55
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
改为后置审批
56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926日国务院批准,198911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
改为后置审批
57
食品生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
改为后置审批
58
食品流通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
改为后置审批
59
餐饮服务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
改为后置审批
60
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改为后置审批
61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
改为后置审批
62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210日国务院批准,199231日林业部发布)
改为后置审批
63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号)
改为后置审批
64
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改为后置审批
65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
改为后置审批
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办理核准登记
66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
改为后置审批
67
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改为后置审批
68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维修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改为后置审批
69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改为后置审批
70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改为后置审批
71
文物商店设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改为后置审批
72
期货公司设立审批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改为后置审批
73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改为后置审批
74
证券金融公司设立审批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5号)
改为后置审批
75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改为后置审批
76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改为后置审批
77
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改为后置审批
78
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7号)
改为后置审批
79
新建棉花加工企业审批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0号)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6年第49号)
改为后置审批
80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合并、分立、停业、迁移或者主要登记事项变更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国务院令第88号)
改为后置审批
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办理核准登记
81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实行资格审查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福函〔1995248号)
改为后置审批
82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
改为后置审批
83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期货相关业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
改为后置审批
84
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改为后置审批
85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许可证核发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
改为后置审批
86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改为后置审批
87
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改为后置审批
88
设立引航及验船机构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改为后置审批
89
从事海洋船舶船员服务业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改为后置审批
90
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
改为后置审批
91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改为后置审批
92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改为后置审批
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办理核准登记
93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改为后置审批
9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改为后置审批
95
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改为后置审批
96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改为后置审批
97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
改为后置审批
98
生产、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改为后置审批
99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质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改为后置审批
100
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改为后置审批
101
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改为后置审批
102
非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改为后置审批
103
食盐定点生产、碘盐加工企业许可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改为后置审批
五、贯彻国发〔201511号文件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1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2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区县(自治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3
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许可
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4
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审批
市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号)
5
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6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市外经贸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74号)
《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年第6号)
7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市商委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8
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
9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新闻出版
广电总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广发外字〔2002254号)
10
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审批
新闻出版
广电总局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11
设立出版单位审批
新闻出版
广电总局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12
境外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新闻出版
广电总局
国务院新闻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
13
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新闻出版
广电总局
国务院新闻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
14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
市文化委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15
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市文化委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16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市安监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17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市安监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18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市安监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19
外航驻华常设机构设立审批
中国民航局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
《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
20
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21
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许可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22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国家邮政局或省级邮政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23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24
外国银行代表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25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6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国务院令第297号)
27
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核准
证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
28
设立期货专门结算机构审批
证监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29
设立期货交易场所审批
证监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30
证券交易所设立审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1
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审批
保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2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保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33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审批
保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
34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批
市金融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3号)
 
 
 
 
 
 
 
 
 
公开方式:公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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