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索引号 ]
- 11500112009315877L/2015-0888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渝北区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 2015-02-27
- [ 发布日期 ]
- 2015-02-27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15〕11号】
渝北府办发〔2015〕11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相关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4﹞60号)和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北委发﹝2014﹞18号),设立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根据国务院和市、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
根据国务院和市、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承担的其他职责。
(三)整合的职责
划入原由区经济信息委承担的区级财政供给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2.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管理、政务督查、信息调研及外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召开会议及其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属国有公司及相关单位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研究或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对区政府文件和会议决定以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为区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六)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全区开展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区长公开电话和公开电子信箱的接办、交办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落实市、区政府领导批示指示。
(八)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系统的目标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系统的全区性重大活动。
(十一)负责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
(十二)负责全区外事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公务车辆审批管理,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金融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
(十六)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区政府督查室(副处级)
负责区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市、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以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的督查;负责新闻单位、网络披露的对区政府工作批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统筹督促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考核;负责全区重点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二)综合科
负责衔接区政府领导、区政府重要活动;承办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全区综合性大型会议活动;负责应急协调和为区政府领导的综合服务;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会议通知及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秘书一科
负责办理涉及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审计、监察的文、会、事,参与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筹备、服务工作和区政府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四)秘书二科
负责办理涉及政府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税务、统计、国土、国防动员、机关事务、土地储备、保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金融、行政学校、国有公司管理,民政、旅游、工商、质监、气象、残联、档案、修志、老龄、邮政、民宗侨台、妇女儿童、工商联、群团、保税区社会服务和驻区部队服务工作等方面的文会事。
(五)秘书三科
负责办理涉及规划、建设、市政、园林、民防、房屋管理、商贸流通、外经外贸、烟草和空港新城、悦来片区开发建设协调服务,农业及农村、农机、水利、交通、移民及后期扶持、林业、供销和农业园区(石盘河商务区)开发建设,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工业和信息产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招商引资及空港工业园区、仙桃数据谷开发建设等方面的文会事。
(六)秘书四科
负责办理涉及教育和龙兴工业园、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洛碛化工物流基地规划建设,司法行政、信访、政府维稳、政府法制、公安、消防,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监管、政府应急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广播电视、社会科学等方面的文会事。
(七)公文科
负责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文电收发运转并规范办理和运转程序,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机要保密、印章、介绍信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公文校核、文印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
(八)信息科
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厅和区政府报送信息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全区政务信息以及社会公众信息的收集、筛选、整理,编辑信息刊物;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外宣工作。
(九)调研科
负责围绕政府工作重点搞好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全面真实的情况和建议;协助或牵头起草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材料、区政府综合文稿,起草办公室综合文稿;负责《政务内参》、《信息资料摘编》等信息刊物的编辑;负责区政府重大调研课题的统筹协调,指导各科室开展调研等工作。
(十)外事科
负责全区外事规范管理;负责因公出国(境)组团或参团出访的初审、报批、证照办理及其他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区级领导涉外公务活动;负责与外事管理相关的信息及培训服务。
(十一)人事科
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劳资、党建、群团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及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的筹备及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后勤科
负责区政府机关行政后勤、国有资产、车辆和财务管理工作。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3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督查室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19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8名。
五、其他事项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救灾办公室牌子)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见附件。
六、附则
本规定由重庆市渝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重庆市渝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原《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渝北府办发〔2010〕76号)同时废止。
附件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救灾办公室牌子,机构规格为副处级),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决定,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二)指导协调全区应急预案、应急体制机制和应急法制建设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相关工作;承担区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其它区级应急预案的审核和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管理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应急管理督查检查工作。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承担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应急处置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体系重点项目建设;承担区政府应急平台和应急装备建设工作,指导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五)承担突发事件趋势分析、总结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归口管理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实施突发事件隐患排查、预防控制工作。
(六)承担区政府政务值班、区长公开电话、区长电子信箱及应急值守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信息收集、研判和上报工作;负责联系办理110社会联动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七)指导协调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和恢复重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应急和物资安排意见,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工作。
(八)承担区政府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和演习演练工作;牵头开展应急管理及有关法制培训,协调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活动;牵头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指导全区应急演练工作;承担区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相关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文、会、事,负责应急管理调研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以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政务值班科
负责全区政务值班工作的检查指导;承担市(区)长公开电话、电子信箱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车辆、业务经费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应急工作科
负责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拟定应急管理制度、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内部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承担应急预案管理和演习演练工作;负责全区应急平台体系、应急体系重点项目建设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组织应急管理工作调研、综合文稿、督促检查和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及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三)处置协调科
承担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抗灾救灾工作;承担突发事件监测预防、隐患排查指导、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以及新闻发布工作;参与突发事件调查;承担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
四、人员编制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重庆市渝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重庆市渝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委各部委,各民主党派、
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