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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 2012-12-07 
    • [ 发布日期 ]
    • 2012-12-07 

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北府发〔2012〕76号】

渝北府发〔2012〕76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2〕8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解决教育民生为导向,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根本标准,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入手,努力破解教育体制难题。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综合改革与专项改革有机结合,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育体制改革的内在动力。

(三)总体目标。深化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教育发展生机与活力;加快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大体系;健全城乡统筹和特色发展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全面发展;加快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促进职业学校与产业对接,生产经营与技能人才互动;深化教师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公招”、“双选”相结合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试行中小学教师“区管校用”的教师管理体制;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保障责任,健全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多渠道投入机制。

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教育发展生机与活力

(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体制。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学校探索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改革。健全民办学校审批、变更、退出机制,建立民办学校合理回报机制,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教育事业。

(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事分开、权责明晰、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在经费、人事、干部等方面的统筹力度,加大教育教学指导力度。健全职业教育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管理体制,做大做强做优职业教育。探索建立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教育工作新模式,强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职责。加强镇街教管中心建设,强化教育管理职能,推进区域教育发展。完善后勤专业化管理模式。

(三)深化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行选拔性招生考试,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继续推行重点中学高中招生指标到校,逐步将重点中学高中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完善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制度,实行免试注册入学。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学生发展多元评价方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深化教育督导评估体制改革,提高教育督导水平

(一)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落实《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加强责任区督学公示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区督学责任,强化责任区督学考核。建立督学巡视制度,每学期组织开展督学巡视、视察一次以上。进一步完善片区督导、结果公告、公众参与、限期整改、考核奖惩和督导问责等制度。

(二)强化教育督导评估队伍建设。成立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设立学校督导工作室,完善区级督导、片区督导和学校督导网络体系。创新督学管理机制,完善督学聘任办法,聘任区政府督学40名以上,组建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督学队伍。落实督学资格、职级和培训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教育督导干部全员培训,促进督导队伍专业化发展。组建教育评估专家库,每年开展一次教育评估专家培训,随机抽取专家参加教育评估实践,提高教育评估水平。

(三)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大体系。坚持督政与督学结合,监督与指导结合。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加强义务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提高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稳定、减负提质、招生收费等专项督导,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镇街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每学期开展一次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发布质量监测报告。

四、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

(一)以“普及普惠”为重点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建立以区为主、区和镇街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达到民办幼儿园总数的70%以上。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心幼儿园,利用闲置校舍和公共资源办好村级幼儿园(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资助试点工作。

(二)以“优质均衡”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改革。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16年,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寄宿制学校建成率达到75%以上,全面完成“六大功能室”建设,促进城乡学校校舍条件、设备设施均衡配置。完善农村教师补充、培养培训机制,利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学校结构性缺编问题,完成农村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完善城乡学校互动发展机制,探索建立城乡学校一体化发展模式,实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鼓励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组建“城乡联盟”教育共同体,推进城乡学校捆绑发展。建立干部教师互动交流制度,城乡校长和教师交流面每年达到3%左右。

(三)以“促进公平”为重点推进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改革。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流动人口子女培养关爱机制。实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六大行动计划,完善“1266”工作模式,采取代理家长、亲情室、托管中心等多种措施,保障留守儿童健康茁壮成长。加快农民工子女教育基地建设,增加农民工子女接收学校5所以上,规范农民工子女入学程序,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政策,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实施学生“蛋奶工程”,非寄宿贫困生“爱心午餐”覆盖面提高10个百分点,改善流动人口子女营养状况。

(四)以“特色多样”为重点推进普通高中改革。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课程设置等多样化改革,创建特色高中2—3所,每所普通高中学校创办特色项目2个以上。支持创建市级重点中学、示范高中,新创建市级重点中学1—2所、示范高中1所。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加强选修模块教学,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支持重点中学与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实施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为学生提供多元成长路径。

(五)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行动德育”工程,推行以体育、音乐、哲学和情感教育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模式。组织开展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每3年实现一轮全覆盖。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体系,每学期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质量监测,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每3年实现一轮全覆盖。每年开展幼儿健康水平监测和评估,向社会发布监测报告。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办园质量。实施中小学特色发展计划,支持学校走特色发展之路,形成学校核心理念和精神,特色学校达到80%以上。建立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加强课堂教学研究,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奖惩制度,对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思想、中考高考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和教师,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五、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实现职业教育校企融合办学

(一)调整布局和专业结构。根据全区产业和园区布局特点,调整职业学校的布局规划,发挥产业和园区优势,做大做优做强现有职业学校,完善公办与民办相促进、中职与高职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立足总部经济和提升先进制造业水平,发展新办专业10个,建设重点专业10个。建立专业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对连续2年学生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暂停招生。

(二)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产教对话和融合的一体化机制,全面实施“引厂入校”或“建校进厂”,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中的作用。建立“二元双制”校企合作模式,实现校长与厂长、学校与工厂、教室与车间、教师与师傅、学生与学徒、理论与实践、作品与产品、招生与招工、育人与增效的深度融合,鼓励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和教师实践。深化“园校互动”办学模式改革,支持职业技术院校与各园区(新城)和市级开发平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技能培养基地和就业创业基地。

(三)改革教育管理和方法。大力推进教室、教材、教法、学制、专业、管理“六大创新”,优化基础能力、学习成本、教学质量、教育体系、学生就业“五大要素”,改革办学、培养、教学、评价“四大模式”,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继续学习能力,促进民生改善和区域产业发展。

(四)增加教育经费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职业技术教育专项补助。全面落实职业技术教育财政投入政策。鼓励各园区将技改资金用于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技术教育,多渠道筹集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资金。

六、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改革,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一)创新教师补充机制。逐步落实城乡学校统一的教师编制标准。实行教师招聘“双选”、“公招”并举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重点招录全国重点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提高新进教师学历层次和能力水平。逐步推行教师“区管校用”新机制,盘活全区教师资源。

(二)创新教师培养机制。落实师范生半年教学实践制度。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全面推行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好教师专业知识考试,强化结果运用。建立教师网络研修资源联盟,实现教师教育职前职后培训一体化。加强校本教研和培训,开展区域、学校听课、评课、赛课活动,全面提高农村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三)创新农村学校引才机制。建立农村学校引进优秀人才的机制,继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探索建立农村学校教师特聘岗位,逐步形成吸引优秀教师扎根农村、投身教育的良性发展机制。积极推进教师交流制度,完善城区中小学教师定期到农村支教制度,完善市级名师、中小学特级教师、中学研究员定期到农村学校讲学支教制度。

(四)创新教师考核激励机制。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育、考核和监督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考核、聘任的首要内容,增强教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促进教师爱岗敬业。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调节作用,用好高中阶段学校高定部分政策,激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优异成绩。健全完善教师奖励制度,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营造全区教师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七、深化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改革,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一)加大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坚持把教育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一个比例”,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经费保障。

(二)健全各类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义务教育阶段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学前教育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体制。普通高中教育实行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投入为辅的体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等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体制。继续教育实行政府和单位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体制。

(三)完善教育经费多渠道投入机制。落实教育费附加征收政策,分别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和2%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额用于教育。财政超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等政府性收入中,按一定比例计提教育资金。落实教育相关税费减免实施办法,多渠道加大教育投入。

(四)加强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建立责权一致,事权、财权相统一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实行教育经费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和审计制度,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监督。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体制改革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渝北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区地税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委,具体负责教育体制改革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区政府建立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部门责任,定期研究教育体制改革工作,为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大力支持,形成推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开展跟踪调研,对教育体制改革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避免出现大的偏差和失误。

(四)加强宣传引导。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政策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30日

抄送: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

民团体。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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