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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北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 2012-08-27 
    • [ 发布日期 ]
    • 2012-08-27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楼宇(总部)经济的意见【渝北府发〔2012〕49号】

 

渝北府发〔201249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楼宇(总部)经济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管委会,有关单位:

加快发展城市楼宇(总部)经济,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展示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培育壮大楼宇(总部)企业集群,加快推进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楼宇(总部)经济的重要意义

作为城市经济发展中的新型经济形态,楼宇(总部)经济占地少、无污染、效益好,能够较快集聚业态先进的企业和机构,是破解土地制约、提升城市品位、增强综合功能、壮大区域经济实力的重要手段,被喻为“立起来的开发区”。经过近年来大力发展,我区楼宇(总部)经济已具备较好基础,但与沿海发达地区及渝中、江北等区县相比,还存在总量规模不大、空间载体较少、业态水平较低等问题。随着两江新区开发、主城北扩加力显效,现代化大都市加速崛起,我区区位优势、产业优势、环境优势愈加突出,投资的洼地效应日渐凸显,发展楼宇(总部)经济的时机已经成熟。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把发展楼宇(总部)经济作为战略任务来抓,以更扎实的工作、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推动楼宇(总部)经济加快发展,让其成为我区经济新的增长点、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

二、明确发展楼宇(总部)经济的思路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及重庆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意见,以强化渝北国家中心城市展示区功能、建设西部宜居宜业的“首善之区”为目标,全力打造适宜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的营商、居住和人文环境,着力服务好现有楼宇(总部)企业,引进培育一批新的楼宇(总部)企业,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总体思路。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壮大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大力引进和重点培育相结合,循序渐进和创新突破相结合,错位发展和协调发展相结合。在重视引进楼宇(总部)企业的同时,创造条件服务好现有楼宇(总部)企业;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全国500强企业以及国内行业100强等大型企业集团来区设立地区总部或总部型分支机构;培育发展金融保险、会展物流、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楼宇(总部)企业和现代商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楼宇(总部)企业,加快培育信息服务、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楼宇(总部)企业。

(三)工作目标。经过5-10年努力,建立较为完善的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注册企业数量、楼宇(总部)经济总量明显增加,到2016年,力争建设发展城市经济楼宇50栋以上,其中地方税收5000万元以上的楼宇20栋,培育形成一批有实力的楼宇(总部)企业群,楼宇(总部)经济对区域税收贡献超过30%;到2020年,楼宇(总部)经济规模和实力大幅提升,入驻企业的实力和档次明显提高,各大楼宇(总部)集聚区基本建成,形成规模强大、特色明显、布局优化的楼宇(总部)经济发展格局。

三、优化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空间布局

(一)优化空间布局。结合渝北区城市空间布局,完善楼宇(总部)经济空间规划,加快构建“一线两圈三片”的楼宇(总部)经济发展格局。“一线”:以渝都大道为轴线,在台商园区、农业园区和回兴地区,依托英利·新加坡城、重庆国际家纺城等项目,打造商贸商务、现代物流、科技研发等楼宇(总部)基地。“两圈”:依托龙溪商圈,以中渝·重庆国际都会、北城国际中心等项目为重点,打造金融保险、商贸商务等楼宇(总部)基地;依托两路商圈,以金港国际购物中心、航空城等为重点,打造商贸商务、航空服务等临空产业基地“三片”:龙山、龙塔片区,以金唐·名家汇国际广场、置尚·泛亚总部联邦等项目为重点,打造商贸商务、金融保险等总部(楼宇)基地;空港新城片区,加快华辰·财富广场、汇祥林里3000商业中心等项目建设,依托中央公园引进知名企业建设地标性总部楼宇,打造国际商务、会展中介、文化创意等楼宇(总部)基地。同时,联手市级平台,抓好悦来、保税港区、龙石片区开发,完善区域楼宇(总部)经济发展规划,依托国博中心、两江影视城、两江·万科等项目,打造商务会展、影视制作等楼宇(总部)基地。

(二)建设楼宇(总部)经济示范基地。加快“一线两圈三片”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区发改委、区总部办牵头,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商委等部门及各街道、园区(新城)负责,集中力量加快推进,确保2013年前完成中渝·重庆国际都会、公园置尚购物广场等11个重点城市经济楼宇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楼宇(总部)经济示范基地。

四、加大楼宇(总部)经济的培育力度

(一)加强规划引导。区发改委牵头,修订完善“十二五”发展规划,将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总部办、区规划分局牵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楼宇(总部)建设规划、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空间布局规划和业态规划,科学指导区域楼宇(总部)经济发展。区国土分局要将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合理设定出让条件,优先予以保障。各街道、园区(新城)以及重点开发镇也要分别制定辖区楼宇(总部)经济发展规划,将其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进行安排、全力推进,确保全区每年规划一批、更新一批、建设一批城市经济楼宇,新增写字楼20万平方米以上。

(二)强化楼宇招商。各园区(新城)、街道要加快土地清理及整治,引导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存量楼宇进行招商。区外经委、区商委牵头,各街道负责,加强宣传推介,提高楼宇和企业的知名度;要组建楼宇(总部)招商团队,根据楼宇(总部)特色实行定向、个性化招商;要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加强与国内外权威中介机构合作,不断提高知名企业入驻率。

(三)加快楼宇(总部)项目建设。加快完善新牌坊、冉家坝等发展成熟区域的商务楼宇功能,提高楼宇智能化、信息化和便捷化程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房地产开发商高起点、高标准开发建设智能化程度高、设施齐全的商务楼宇,对新建成的甲级写字楼和“5A智能大厦”,根据开发商、楼宇企业、入驻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给予奖励,着力打造一批地标性的总部楼、文化创意楼、国际商务楼、金融服务楼、中介服务楼等特色楼宇。

(四)抓好楼宇(总部)经济统计分析。区统计局、区总部办牵头,各街道、园区(新城)负责,建立楼宇(总部)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分析等制度机制,提高统筹指导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的能力。

五、强化楼宇(总部)经济的政策扶持

(一)制定完善认定办法。区总部办、区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从工商税务注册关系、机构性质和投资额度、经营效益、纳税贡献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配套办法、相应内容及操作程序,对入住的法人企业总部或国际性、全国性企业的区域性总部予以认定,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同时,对认定的总部企业实行跟踪服务。

(二)开展楼宇(总部)认定。区总部办牵头,会同区发改委、区外经委、区商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部门,严格按照自主申报、联合初审、审定授牌的程序,从楼宇面积、建设标准、招商情况、纳税情况等方面做好城市经济楼宇及各类入驻企业的认定工作。对经认定的城市经济楼宇、总部企业,建立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全面兑现各项政策。本意见涉及的奖励、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区总部办会同区财政局据实兑现。凡享受政策扶持或奖励的企业,开业当年不足6个月的以下年为第一年计算兑现,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当年为第一年计算兑现(按工商注册登记时间计算)。扶持资金应扣除税收基数划转等政策后兑付。对同时享受多项扶持政策的企业,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办理,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对入驻我区且有特殊贡献的楼宇(总部)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特殊扶持政策。

六、加强发展楼宇(总部)经济的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楼宇(总部)经济发展工作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统筹协调,区政府相关领导积极参与配合,具体工作由区总部办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全力支持,分工配合抓好楼宇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协调、经营指导、政策扶持、管理服务等工作。建立楼宇(总部)经济工作联席制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的相关问题。各街道、园区(新城)分别成立辖区发展楼宇经济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落实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细化工作职责,扎实抓好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

(二)优化发展服务。区级各部门对楼宇(总部)企业实行“绿色通道”服务、预约服务、个性化优质服务,对楼宇(总部)企业的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年检等事项实行上门服务、并联审批、集中办理、限时办结。对楼宇(总部)企业所需的水、电、气、通讯等公共设施,以及进出口、出入境、产权保护、用地、用工、子女入学等方面优先统筹安排。对区总部办认定的重点楼宇(总部)企业,实行区领导、部门对口联系服务制度及人才单列服务。区市政局、区城乡建委等部门以及各街道要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完善楼宇周边道路交通、公共绿地、商业零售、休闲娱乐等基础设施和环境配套,以良好的硬环境支持提升楼宇(总部)经济发展。

(三)狠抓工作落实。区总部办、区发改委牵头,制定完善楼宇(总部)经济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街道、部门、园区(新城)的年度任务目标,定期评估并通报各部门、街道推进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绩效、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力促各项工作落实。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20122013年渝北区重点城市经济楼宇项目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12731

 

 

附件

20122013年渝北区重点城市经济楼宇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写字楼面积(万平方米)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

中渝·重庆国际都会

中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60

占地400亩,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建设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酒店式公寓、写字楼、配套设施。

2

北城国际中心

重庆北城置业有限公司

3

占地133亩,总建筑面积31.66万平方米,建设住宅、商业、超高层酒店及办公楼。

3

兴茂盛世北辰

重庆胜于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

建设8万平方米商业设施,其中写字楼2.5万平方米。

4

置尚·泛亚总部联邦

重庆松芝置业有限公司

40

占地383.7亩,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71万平方米,地下29万平方米),建设写字楼、生态花园办公区、独栋办公区、五星级酒店、商务公寓等。

5

冉家坝城市广场

东和广城公司

10

结合轨道交通冉家坝车站,建设城市大型综合商业设施,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其中星级酒店3万平方米。

6

英利·新加坡城

重庆英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

占地202亩,建筑面积40.3万平方米,建设甲级写字楼、产业总部办公室、五星级酒店、服务式公寓、商业(主题游乐型购物中心)、商业(风情商街)、高端住宅。

7

华辰·财富广场

重庆华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7

占地61亩,建筑面积19.3万平方米,建设五星级酒店、五A甲级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超市及配套设施。

8

重庆国际家纺城

重庆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占地230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建设10万平方米的商业、写字楼、酒店及配套设施。

9

汇祥林里3000商业中心

重庆汇祥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7.5

打造写字楼、商务公寓、大型购物中心。

10

重庆华港国际商业中心

重庆市模具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0

地上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规划建写字楼30万平方米、休闲娱乐购物广场15万平方米、五星级酒店等城市综合体。

11

公园置尚购物广场

润一江集团

6

建设12万平方米购物中心、6万平方米写字楼、4万平方米商业街。

 

 

 

抄送: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8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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